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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计划

2025/08/28计划

此篇文章监督工作计划(精选5篇),由智远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得到大家。

监督工作计划 篇1

一、日常管理工作

1、加强渔政队伍建设。一是县市区要尽可能配足渔政人员力量。重点渔业县必须配备专职渔政人员,非渔业重点县也要配备人员专抓水产渔政工作。二是加强渔政执法舟艇管理,规范渔业行政执法。根据湖南省渔船渔港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状的要求,执法船舶操纵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渔业船舶职务证书,严禁无证人员驾驶船舶,市级负责组织培训和发证。

2、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一是层层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并实行责任追究机制,与各县市区一把手签订《20xx年xx市渔船渔港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状》,突出节假日和重大节日前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并实行重点考核,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二是规范渔船管理。掌握机动渔船的底子,建立渔船信息、船主联系方式台帐。三是加强渔业安全宣传,每个季度开展一次渔业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四是重点渔区建立完善应急机制,跟踪省局已安排的冲锋舟和渔政快艇等渔政工程建设项目,提高渔政执法能力和手段。

3、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省局、市委、政府相当重视环境保护和鱼类资源保护,因地制宜推行禁渔期制度,按要求开展长江珠江流域全面禁渔工作;依法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规范办证管理;本着经济实用原则,积极组织开展鱼类人工增殖放流,突出重点水域,实施鱼类人工增殖放流工作,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4、加强渔政执法工作。积极主动做好渔政执法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区域性、流域性渔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监管市城区河道、东江湖流域、翠江流域等,打击电、毒、炸等不法行为,保障渔民利益;二是开展市城区河道禁渔禁钓宣传,结合“创文创卫”要求,加强与xx日报、xx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通过媒体宣传、主题活动、社会教育等方式,深化市民群众保护渔业资源;三是县市区渔政部门做好捕捞渔船“三证合一”换发工作,做好20xx年渔业油价补助资金申报和发放工作,支持渔民减船转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渔业生产秩序;四是加大渔业污染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东江湖库区、翠江流域、便江流域等要严格控制网箱放养数量,严禁兴办规模养殖场,保护水域环境;五是加大水产养殖用药监管和水产品质抽样检测力度,下发《20xx年xx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明确抽样任务,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水产用药的行为,防止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六是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与监管。加大市城区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餐饮酒店的巡查检查力度,督促各县市水生野生动物生产者和经营者合法经营。

5、加强渔政信息工作。大力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做好渔政执法宣传,树立良好的形象。建立完善渔政指挥系统,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信息上报工作。

二、创新管理工作

1、市城区河道禁渔禁钓工作。为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城区河道渔政管理的.通告》,一是市城区的全部河道,禁止从事炸鱼、电鱼、毒鱼、网鱼等危害公共安全和损害渔业资源的行为。二是xx河主城区段、xx河城区段、x河属鱼类产卵场、洄游通道,划为禁止垂钓区域。加强对广大市民遵守渔政管理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的教育劝导。我局负责渔政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

2、湘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保护。为做好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巩固禁渔管理及渔政执法护渔成果,组织开展湘江流域天然水域渔政执法护渔行动,对河道无证网箱养殖要求退养上岸,每年从x月x日至x月x日,实行春季禁渔,禁渔期查处所有捕捞行为。完善江河湖限捕、禁捕,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

3、完成机动渔船船舶“三证合一”证书发放工作。对辖区内渔业船舶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做好20xx年渔业船舶普查登记和年度检验工作,全面完成省局布置的工作任务,切实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支持渔民减船转产,推动我市渔业经济平稳发展。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禁渔护渔宣传。通过政务网、微博、微信和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禁渔护渔良好社会氛围。

2、组织鱼类人工增殖放流。建立政府引导、企业资助、社会民众广泛参与多元投入机制,加大社会增殖放流力度。

3、全面加强禁渔管理。严格实施城区河道常年禁渔制度,严厉打击毒、炸、电、网鱼行为。开展经常性巡查,及时发现并查处违规捕鱼行为,开展打击非法捕鱼专项整治,有力打击各种违规捕鱼行为。

4、加强执法搞好服务。强化服务意识,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努力创造现场“一条龙”办公条件,为渔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四、目前存在困难

1、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环境保护、渔业安全生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关注度日益提高,渔政执法管理任务重,压力大。

2、在开展渔政管理执法、鱼类增殖放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渔业船舶检验、渔业互保等工作时,感觉人员不够,缺必要的执法设备。

3、全市禁渔范围战线长,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河流水库较多,执法人员的力量严重不足,禁渔管理难度大。

4、开展xx市城区河道常年禁渔禁钓,接到市民和市长热线反馈的举报太多,打击电毒炸鱼的禁渔工作和禁钓工作难度大,人员安排不过来。

五、建议

1、加强渔政执法人员配置和装备建设,春季禁渔期组织20xx年有渔政执法证件局工作人员到东江湖执法。

2、安排1-2次考察学习外地市先进渔政执法经验和案件办理情况;

3、做好争资立项工作,多向省局领导和渔政处汇报。

监督工作计划 篇2

各科室(中心)、各社区、各企业:

为了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履职效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为,促进整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资源和监管对象特点,特制定xx街道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围绕街道“三个年”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区安委办《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培训,突出检查重点,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

确保各类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三项指标“零增长”,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死亡事故;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一)根据各行业、领域的不同特点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合理确定各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规模以上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1次,规模以下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总数的3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有储存经营企业、涉及可燃爆粉尘等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2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的检查频次为每季度不少于1次,在烟花销售旺季期间,应酌情提高检查频次。

(二)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及其基本情况合理安排对其监督检查次数。对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适当增加监督检查次数。

(三)对于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有关部门移送等与生产经营现场安全有关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四)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申领情况;

(五)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得到落实;

(六)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依法设置(或者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有效履行职责;

(七)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八)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取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九)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的落实情况;

(十)是否使用国家禁用的工艺、设备;

(十一)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十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情况;

(十三)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正常运转情况;

(十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情况。

(十五)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十六)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十七)对有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情况;

(十八)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情况;

(十九)住宿是否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建筑内(三合一)。

(二十)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的情况;

(二十一)劳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情况,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到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情况,职业危害申报及告知情况;

(二十二)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一是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前以及上级统一部署的安全大检查,由街道安委会统一组织安排。其他检查的具体时间由各行业、领域的分管部门按监督检查的总体安排自行确定。

二是所有监督检查均建立原始工作台帐,并做好相关数据统计,作出检查记录。如有整改事项,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整改到期复查验收。凡拒绝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建议行政处罚。

三是安全生产监察人员应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各项规定。凡违反规定的,将按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处理。

监督工作计划 篇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现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监测资料及制度健全完善;依照《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认真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建立全县公共场所卫生档案和本底资料,为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对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我县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依法执业行为,完善硬件设施和软件资料,加强卫生管理,重点突出卫生制度建立、公共用具消毒、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要严把卫生许可关,做到“达标一户,许可一户,量化一户”,严格杜绝降低许可标准发证现象,提高审核、验收效率,按时限发证。

(三)加大公共场所监督执法力度,定期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提高办案数量和质量,使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提高卫生质量,保障消费者健康。公共场所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四)加强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管理力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覆盖率达到100%,五病调离率100%。加强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培训率100%。

(五)积极实施各类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量化分级管理率住宿业、游泳场所、沐浴场所达到100%,其它达到80%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加大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重点对公共场所是否办理了卫生许可证,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二)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落实卫生管理内容并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

①卫生许可证持证及亮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培训考核情况;

②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③空气、微小气候(温度、湿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④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记录及检测情况;

⑤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⑥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⑦公共卫生用品(产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⑧是否制定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方案。

(三)做好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在重大会议及接待期间,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布署,做好卫生监督工作,确保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督促已发证,但未达到相关卫生管理规范要求的公共场所进行整改,直至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督促符合发证条件的公共场所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三、工作要求

(一)狠抓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管,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卫生培训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二)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等方面知识,使各经营单位管理者及从业人员认识到公共场所卫生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主动的做好自身卫生工作。

(三)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完善联动机制,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法,主动对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行为,根据情节予以立案处罚,各镇卫生监督协管室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单位做到底子清、指导到位,发现重大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坚持打建并举、标准兼治的原则,促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上台阶,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水平。

监督工作计划 篇4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为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协管工作,做好我镇辖区内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报告和卫生监督巡查工作,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现将双龙镇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计划如下: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卫生监督所,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8)及时收集辖区内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所,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9)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10)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监督工作计划 篇5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确保食品生产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按照《20xx年全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安排,特制定20xx年度市局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总体要求,突出“打牢基础严控风险两责履行智慧监管提升能力”五个重点,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双随机监督检查”为手段,切实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职责,开展市级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我市食品生产安全保障水平。

二、检查方式及主要内容

市级监督检查主要分为专项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双随机”监督检查等方式。

(一)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由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组织安排,根据省局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和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重点针对蜂产品肉制品白酒包装饮用水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水果制品等8类重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专项检查要根据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排查,规范整治各类食品潜在的质量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提升行业食品安全水平。市局将适时组织对各类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及整改成效进行检查。

(二)飞行检查

飞行检查由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抽调监管人员和技术专家,重点对近一年内新获证换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及近两年抽检监测不合格企业进行突击检查。

飞行检查主要采取不事先通知被检查企业的.方式,利用较短时间对企业生产许可条件保持环境卫生生产过程控制检验能力制度建设人员管理等进行全面或抽取重点内容进行靶向式的现场检查,帮助企业发现薄弱环节分析毕业论文风险隐患查明问题原因。

(三)体系检查

体系检查由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抽调技术专家和监管人员组成体系检查组对我市乳制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体系检查采取进驻企业,通过2-3天时间,对企业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无死角的解剖式检查的方式,帮助企业和属地监管部门排查隐患发现问题,督促生产者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保证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体系检查情况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反馈企业,并由属地监管部门监督进行问题整改。

(四)“双随机”监督检查

“双随机”监督检查由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根据市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按比例随机抽取食品生产企业,随机抽取企业所在地执法检查人员,重点针对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双随机”监督检查要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卫生管理原辅料管理(采购验收运输贮存等)生产过程控制检验能力产品管理(贮存运输追溯等)人员管理企业自查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持续规范生产健康发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应及时上报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

三、检查依据及时间安排

检查主要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各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及相关标准等。(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检查程序

市局组织现场监督检查时抽调技术专家及监管人员,组成不少于2人的检查组(体系检查不少于4人);飞行检查应当在检查当日抽取被检企业;体系检查在现场检查开始前2日通知当地监管部门和被检查企业。县区级监管部门应当派出观察员全程参检查,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应当就位配合检查。每次检查应明确检查范围和检查重点,确保检查质量和检查效果,现场检查采取检查组成员分项负责制,并适时召开首末次及过程沟通会议。

(二)问题处理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书面向企业及当地监管部门进行现场反馈,并责令限期改正,提出整改要求。被检查单位应当在期限内向实施检查部门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整改报告需有整改前后照片对比),监督检查人员可以跟踪整改情况,并记录整改结果。在发现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有食品安全潜在风险和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移交属地监管部门,责令其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进行相应处理。检查资料和整改报告应当建档保存,以备后续跟进检查。

(三)结果运用

检查结果应当作为风险分级的依据,与监督检查同步进行记分管理。属地监管部门应将检查记录和整改报告建档保存并纳入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市级监督检查结束后应立即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毕业论文,向当地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问题通报,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并结合监管实际以警示函的形式将监督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适时在市局网站进行公示。

(四)检查结果

在每个阶段的专项检查结束后,将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专项总结及时上报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