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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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时代广场的蟋蟀》。
这本书主要讲了蟋蟀柴斯特住在康湦狄格州的草场上,可是因为贪吃跳到了野餐篮里,被带到纽约在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
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柴斯特用它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帮助了马利欧一家,自己也成为了震惊纽约的演奏家。
而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家乡自由自在的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已深受的故乡。
有句话说得好“落叶归根,家乡最美”,一个人无论在外多么成功,心里始终装着家乡。这让我想到了春节,人们无论多么忙碌,都会放下手中的活儿回到家乡与亲人团聚。
新的一年又来了,我们都要好好学习,做一个热爱国家,热爱家乡的人。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篇2
首先这本书非常有想象力,其次具有童话的气氛,可谓是“老少皆宜”啊!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蟋蟀柴斯特,原来生活在一个大森林,由于贪吃跳到了一个篮子里,被带到了纽约的火车站。在那里,遇到了非常宠爱它的'主人玛利欧,还碰到了老鼠塔克、亨利猫。
老鼠塔克和亨利猫非常欢迎柴斯特的到来,准备庆祝一番,但它们意外地发现,柴斯特不是只普通的蟋蟀,因为它能演奏人类的歌曲!老鼠塔克乐坏了,说柴斯特能为玛利欧一家赚钱了!果然,玛利欧发现了柴斯特的“异能”,不久,柴斯特成了纽约明星,整天演奏歌曲,给玛利欧这个可怜的、一天只能赚两块钱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财富!但是,柴斯特慢慢厌倦了这种生活。没错,它喜欢两位朋友和众人瞩目的生活,但它更喜欢自由和无忧无虑。最后,它决定离开这里,与朋友道别,回到以前茂密幽深的大自然去!
这本书告诉我:动物都离不开大自然,何况人类呢?所以要多多保护大自然啊!让我们保护修身养性的地方吧!
啊!我想看第二部的欲望已经迫在眉急了。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篇3
三年级上学期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刚听到这本书的名字,我就对这本书给吸引了。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讲了一只蟋蟀名叫柴斯特,因为贪吃跳到人类的野餐篮中,被带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纽约,来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市场广场地铁站,夜里小男孩玛利欧在报摊外面的墙角下找到了柴斯特,还给它准备了火柴盒小床,和一点吃剩的巧克力棒。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他们还发现柴斯特会唱歌。玛利欧还去中国城附近的一家小店买了一个小铃铛,因为柴斯特会唱歌,而且唱的很好,塔克老鼠亨利猫天天夜里陪柴斯特唱歌,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我觉得《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很有趣,我喜欢这本书里的柴斯特,因为它能用翅膀演奏出美妙的音乐,还乐于助人帮了玛利欧一家的困难。这本书里的人物都非常爱帮助别人,这点大家要学习啊!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篇4
最近我读完了美国的乔治。塞尔登写的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它主要讲了:柴斯特和亨利的友情故事,柴斯特是一只有音乐天分的蟋蟀,他住在康涅狄格州的草场,有一次他因为贪吃而被带到了繁华的纽约市,就在时代广场的地铁站旁边的一堆垃圾里,男孩玛利欧遇到了他,于是便收留了它。后来小男孩玛利欧把柴斯特带回了爸爸的报摊,柴斯特蟋蟀又在报摊认识了两位新朋友,他们分别是塔克老鼠和亨利猫他们三个开了一个宴会,结果发生了一场火灾,柴斯特用自己的音乐取得了玛利欧妈妈的谅解,后来,玛利欧的妈妈就变得喜欢柴斯特了,不料,柴斯特出了大名,但柴斯特非常想念自己的故乡,在亨利猫和塔克老鼠的'帮助下柴斯特就乘上了回家的归途。
我读了时代广场蟋蟀的故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你听到别人的表扬,也不一定很开心,因为你有你自己的事情。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篇5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只小小的蟋蟀柴斯特,碰到了一连串的偶然,被人从康涅狄格州的乡下草原带到繁华喧闹的纽约时代广场。来到了陌生的环境,柴斯特感到了一缕孤独和忧伤,但它却用新奇和探索的目光重新打量这个与以往的环境截然不同的城市。它没有退缩,而是通过努力和真诚融入了这个城市,不仅拥有了许多好朋友,还用美妙的歌声赢得了人们的喝彩,打造出了一个全新的自己。可是,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并不留恋这繁华的`都市生活,她始终怀念着乡间自由自在的日子。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朝思暮想的故乡。
当我读完柴斯特的故事,我很佩服这只小小的蟋蟀。它的所作所为让我深深思考: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道路都各不相同,遇到困境和坎坷,但我们应该保持平衡的心态,迎接每一次挑战,经历风风雨雨,一定会看到绚丽的彩虹。只有拥有宁静质朴的心,生活才会对我们微笑。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篇6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本很感人的书。
这本书是由乔治.塞尔登写的。他是美国儿童文学作家。他的第一本书出版于1956年,不过并没有引起很多人的注意。真正使他一举成名的,是他1961年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银奖的《时代广场的蟋蟀》。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原上,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幸运的是,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还有遇事冷静的亨利猫。柴斯特是一只非常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不仅会唱经典的音乐作品,而且那演奏流行的曲目,它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柴斯特用自己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也帮助玛利欧一家走出了困境。而成名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感到自己并不快乐,开始思念以前在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在塔克和亨利猫的帮助下,柴斯特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只有有了友谊,世界才更加真实,更加美好。友谊是可以跨越时代的,友谊是不会被时间带走的。我们要向那三只小动物学习,懂的关心别人,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我喜欢这本书。它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