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腿叔叔》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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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1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今天我就看了一本书,书名叫《长腿叔叔》。
这本书的作者是珍·韦伯斯特。主要讲了一位在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儿朱丽莎的故事。朱丽莎他收到幸运女神的眷顾,有孤儿院的'一位理事赞助上了大学。条件是每月给他写封信汇报自己的学业,但收信人并不会给她回信。所以,在长达四年的大学生活中,朱丽莎一直坚持写信给这位素未谋面的叔叔。由于朱丽莎只见过这位理事模糊的身影——个子很高、腿很长,于是,她在信中戏称他为“长腿叔叔”。
朱丽莎性格独立,自尊心很强,虽然得到了别人的帮助,却没有依赖思想,一直努力学习,争取学校的奖学金,并立志成为一名作家。同时,她还利用暑假给低年级的学生做家教。在这个过程中,他得到了一位男性朋友的青眯。最后,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这位向她求婚的男性朋友,竟然就是她信中的“长腿叔叔”,而朱丽莎一直只知道他是“查比小少爷”。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创造奇迹并不难,只要积极向上地活着,自己就是生活中最大的奇迹。
《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2
在强烈的好奇心的驱使下,我一口气读完了简·韦伯斯特的《长腿叔叔》。冬日午后的阳光,照在身上,懒洋洋的,只想睡觉。我仿佛来到了洛克威洛农庄,我们的房子坐落在山顶上,放眼望去,绿色的`草地一直延伸到远处一溜小山。
这是我第一次来到乡间,我对这里所有的事物都不太了解,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讲过这么多话,不管我说什么都很好笑。我住的房间又打又方正,还很宽敞。老式家具令人喜爱,窗户得用棍子撑开,还挂着镶着金边的绿色帘子,一触就能放下来。还有一张方形大木桌——我打算趴在上面写小说。
喔!我真是太兴奋了!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农庄对我真是越来越有趣了。我坐过运草的马车,这真是一件好玩的事情呢!还去谷仓里拣鸡蛋,一只顽皮的黑鸡居然把鸡蛋下在了鸟窝里,在我爬着去摸鸡蛋的时候,不小心从梁上摔了下来。腿不自觉地抽搐了一下,原来只是一个梦。
忽然间,发现自己是多么渴望像茱蒂·艾伯特一样,拥有这样一位神秘的长腿叔叔,可以倾听我生活中的喜怒哀乐,陪我一起成长。不过,我有爸爸妈妈,有亲人的陪伴,我应该比她幸福。但我仍需要向茱蒂·艾伯特学习,学习她乐观开朗的精神,学习她微笑面对生活得态度。
《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3
在将近两周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名叫《长腿叔叔》的书。
拿到书后,我首先看了一下作者,她就是(爱丽丝·简·韦伯斯特),她从小就很喜爱文学、情感丰富。因为她要做为作家,所以上完大学后就搬家到纽约。还发表了《当帕蒂去学院的时候》……,所以,她写的《长腿叔叔》也很受欢迎。
这本书写的是,关于乔若莎·艾伯特,在孤儿院生活了18年,有一天,突然来了以为不知名的陌生人,要来资助她上大学。于是乔若莎就在大学中开始了欢乐的新生活。
读到这本书的一半时,我明白了:资助乔若莎的`人,是(长腿叔叔)、乔若莎改名了,叫茱蒂、我还明白:茱蒂很勇敢、幸福、兴奋、疑问、真诚、知错就改、悲痛、期望、无聊、高兴、乐观、害怕、喜欢……
到最终读完整整一本书后,有明白了,其实,长腿叔叔是杰夫少爷,虽然我还有许许多多的问题,我不能完全解答,但我明白了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
所以,我真期望能有更多的人来,仔仔细细的读这本书,也要深深的体会到读书的欢乐!
《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4
这本书的主角叫:“朱丽莎·亚伯特”,他从小就是个孤儿,一直到了18岁后,有一位神秘的先生给他上大学,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我觉得这本书的主角很幸运,因为书中孤儿院的院长说:“所有孤儿只能待在这里16年,也就是16岁,而且不能上大学,但主角却在孤儿院待到了18岁”,一直到了有位神秘先生,看到了主角有许多优点,而给他上大学,于是就展开了这本书的故事但主角每个月都要写信给“长腿叔叔”(主角对神秘先生的称号,因为没有看过神秘先生的长相,而又不知道神秘先生的名字,只看过神秘先生的影子是高高长长的,因此称他为:“长腿叔叔”),当作是感谢,信中要表达出来那天发生了什么事情、你的`大学是谁、你的大学老师……等。
我很欣赏这本书的主角,因为“长腿叔叔”每个月都会给主角35元美金当作零用钱,当主角要买什么东西时,都会先告知友人,所以我非常欣赏主角这点。但我也希望我以后上大学出去外面住时,我要买东西时都会先打电话给父母亲问问意见。
《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5
放假这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叫《长腿叔叔》,虽然是写信得一本书,可是我十分喜欢。
《长腿叔叔》里面的主人公是乔若莎她是一名孤儿,他很想有一个家,结果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一个男人帮乔若莎上了大学,还给他零用钱在大学里乔若莎每一天都很愉快!也用男人给她的零用钱买了一些她以前没有用过的东西,在大学里很无聊,就想写一本书,结果真的被录选了。
这一学期很快就过完了,那个男人就把乔若莎安排到了洛克威洛农庄,她在哪里体会到了在农庄里的欢乐,她在那里去郊外钓鱼……反正很欢乐。
暑假很快就过完了,乔若莎又回到了大学里,过了几天乔若莎的同学茱莉亚的`叔叔来了,茱莉亚就让乔若莎来带他参观她们的学校,在学校里乔若莎又写了一本书,可惜没录选。
很快这一学期又结束了,乔若莎的同学邀请他去阿迪郎得克露营,可是那个男人还是让乔若莎去洛克威洛农庄去,乔若莎十分难过。
最终主人公乔若莎去见那个男人,却让她大吃一惊的是那个男人竟然是茱莉亚的叔叔。
我觉得这本书写得十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