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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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在上文学上怀有“美国梦”的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菲茨杰拉德认为他自己与众不一样,与他的父母也不一样,甚至不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儿子,他拥有来自于柏拉图式的自我观念。
在这篇文章中,主人公即盖茨比就是一种自认为与众不一样的人,他同样拥有柏拉图式的感情观。他把自己看成是上帝之子,他认为自己应为上帝的事业效劳,他追求一种“博大的,世俗的,虚饰的美”,显然他把自己想象成为基督一样的人物。十七岁的他决定改名,由原来的詹姆斯·盖茨改为杰伊·盖茨比,据说杰伊·盖茨比是英语Jesus,God`sboy发音的变体。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他改名那一刻起,他开始追求所谓的美和善,也就开始了他的人生杯具。他把黛西·布坎南视为他追求的那种美的化身。当他见到她时,他知道她已经把他的理想与他的生命气息结合在一齐了。他知道他的心要与上帝的心一样,务必专一,绝不可驰心旁骛。当他第一次亲吻她时,“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在黛西身上,盖茨比的`梦想变得有血有肉。他企求与黛西联袂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但是,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这个主角。她但是是一个一项了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自己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盖茨比自己当然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他的想法太过虚幻。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一样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去得到它。然而,他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的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他的梦想彻底破灭了。盖茨比的失败就其根本原因是他做的那个“美国梦”已过时了,他所处的年代梦想成真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坚持的名言警句
我自己为盖茨比感到惋惜,他如此专一,但最终被自己喜爱的女子所害。当然他有些地方是值得称赞的。他能够把感情看得很美,而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把感情和利益联系起来。但是他确实被自己的理想所误导,他没有看清时刻与场合,他不该在心仪人已婚后还对过去完美回忆恋恋不舍。而黛西这个人太爱慕虚荣,太过于贪心。从某种程度上讲,盖茨比最终的下场跟她有很大的关联。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
一直以来,我对外国文学没有特别强烈的兴趣,偶因名气而读之,也不过是浅尝辄止,不究其意。然则书当博览,故下定决心,突破个人的阅读舒适区,多读书,多写感。故有此文。
这本《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创作的一部以20世纪20年代的纽约市及长岛为背景的中篇小说。那是在一百年前的北美大陆,经济蓬勃发展,人们渴望功成名就,渴望挥金如土,渴望灯红酒绿。主人公盖茨比是一个富豪,他的府第每晚灯火通明,成群的宾客饮酒纵乐,肆意狂欢,然而他做这一切的目的`只是为了能在某一天下午,假装“信步”走进邻家花园,与昔日的恋人黛西重逢。为此他不惜买下豪宅,苦等五年,把“星光”赏赐给那些形形色色、来去自如的飞蛾。然而当他们重逢时,即使黛西已经决定与盖茨比远走高飞,盖茨比却偏执的想要其说出从没爱过布坎南(黛西现任丈夫)这句话,以期一切归零,重回心目中那段最美好的旧日时光,这也为他最后的悲剧埋下了伏笔。
正如书中所说,他用太长时间去坚守一个单纯的梦想,并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纵观全书,黛西就是盖茨比这个单纯的梦想。为了这个梦想,他经过多年奋斗,进入了上流社会,拥有了地位和金钱,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能更接近黛西,拥有黛西的爱情。但最终,这个梦还是碎了,盖茨比的人生以悲剧收尾,因黛西而死,甚至死后黛西都未回来看他一眼。但我认为,盖茨比的梦想是黛西而又不是黛西,他的梦想一直是他脑海中那个多年前与他彼此相爱的黛西,一个属于他心中的绿光,他多年来的一个执念。然而多年过去,物是人非,现在的黛西已为他人妻,虽然仍有对盖茨比的爱,却也不单单只有对盖茨比的爱。她美丽,但也虚荣,在物质的驱动下重拾了对盖茨比的爱,却又在犯罪的恐惧下放弃了这段爱,也因此完结了盖茨比的悲剧人生。
每个人心目中都有属于自己的绿光,有人视它为目标,不断追寻;有人将它深埋心底,偶尔怀念;有人被它击碎,浑噩一生。我每每想过回到初中,回到高中,回到大学,回到十年前,回到五年前会怎样怎样,是否就可以追寻到当时的绿光,却很少会想到深耕当下,追寻当下的绿光,于是不断的在遗憾中一年又一年。其实,人生的每一步都是注定,也只有一次,不能重启,每一个念头,每一个选择,造就了现在的自己,执念过深,便如深渊。因此,做选择时当谨慎,做出选择后也应有“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洒脱
最后以书中的一句话,作为本感的结尾。“于是,我们抖擞精神,奋发向前,却如逆水行舟,被不断推回到往昔岁月。”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3
去年的暑假,趁着闲暇之余我捧起了这本在影响美国人一生的文学名著中排名第二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在上文学上怀有“美国梦”的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菲茨杰拉德认为他自己与众不同,与他的父母也不同,甚至不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儿子,他拥有一种来自于柏拉图式的自我观念。
在这本小说中,主人公即盖茨比就是一种自认为与众不同的人,他同样拥有柏拉图式的爱情观。他把自己看成是上帝之子,他认为自己应为上帝的事业效劳,他追求一种“博大的,世俗的,虚饰的美”,显然他把自己想象成为基督一样的人物。十七岁的他决定改名,由原来的詹姆斯·盖茨改为杰伊·盖茨比,据说杰伊·盖茨比是英语Jesus, God's boy 发音的变体。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他改名那一刻起,他开始追求所谓的美和善,也就开始了他的人生悲剧。他把黛西·布坎南视为他追求的那种美的化身。当他见到她时,他知道她已经把他的理想与他的生命气息结合在一起了。他知道他的心要与上帝的心一样,必须专一,绝不可驰心旁骛。当他第一次亲吻她时,“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在黛西身上,盖茨比的梦想变得有血有肉。他企求与黛西联袂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但是,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这个角色。她不过是一个一项了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自己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盖茨比自己当然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他的想法太过虚幻。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去得到它。然而,他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的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他的梦想彻底破灭了。盖茨比的失败就其根本原因是他做的那个“美国梦”已过时了,他所处的年代梦想成真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
我自己为盖茨比感到惋惜,他如此专一,但最终被自己喜欢的女子所害。当然他有些地方是值得称赞的。他能够把爱情看得很美,而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把爱情和利益联系起来。不过他确实被自己的理想所误导,他没有看清时间与场合,他不该在心仪人已婚后还对过去美好回忆恋恋不舍。而黛西这个人太爱慕虚荣,太过于贪心。从某种程度上讲,盖茨比最终的下场跟她有很大的关系。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4
看完盖茨比的遭遇,不禁为他感到唏嘘不已。当他还是一个穷小子时,却不合时宜的遇上了一个上流社会女子黛西,并把她作为一个理想的追求对象,到头来却是一场空,真情变为了俗物,甚至当盖茨比撞了黛西后来的丈夫的情妇时,黛西竟然把责任毫不犹豫的推给了盖茨比,盖茨比后来被杀后她也不为所动。盖茨比把爱情想的过于理想化了,任何东西都不能太过于理想化和程式化,必须与相应的现实相结合,更何况是在那么一个充满颓废感和无目的感,人们传统的信仰已经不复存在的美国。
每个人都必须有理想,理想是一个人努力和奋斗的动力,没有理想,大部分人都会被内心的那种原始的慵懒和惰性给拖垮,加上浮夸的环境,会使自己变得玩世不恭,也会失去原来的那份纯真。有理想终究是件好事情,但理想必须引导你走向一个正确的方向,并不断根据现实的变化来不断修改理想,使理想更加切合实际,符合情理。一旦现实与梦想出现偏差,那么理想就像一个失去了的磁性的指南针,指南针所指的方向就完全只凭借你自己的感觉与方向了,你接下去所走的方向也许都会是错的,这时你会怎么办呢?
毫无疑问的.,你会买一只新的或是借一只,总之你不会再去用那一只指南针了,具体到一只指南针,大部分人都会做出正确的选择,但一旦抽象到人的理想,人就不那么容易会发现自己的错误,因为人大多都不想放弃自己已经为之奋斗过一段时间的理想,人们害怕改了之后仍然是错的,但是,不要忘记你改变了一次,就表示你又多尝试了一次,殊不知那一次的改变就正确了呢,你明知自己已经定错了方向,却因害怕或其他原因而不敢尝试,这不是得不偿失吗?与其一味的错下去,还不如主动的寻求不同的方式去改变自己的方向,机会不是用来随便浪费的,而是用来给又准备且又能够理性思考自己的人来不断提高自己的。
尽管有人为了自己的理想而不断失败,就像爱迪生,他为了自己发明电灯的理想,不断地坚持,也不断的尝试,尝试了1000多种材料,才给人类带来了最后的光明,试想如果爱迪生只尝试了其中几十次,或是只对一种材料而不断反复研究,不求改变和尝试,那么电灯的发明恐怕要推迟个好几十年,有人趁在他做实验时问他:“你试验那么多材料有意义吗?”爱迪生回答:“当然有意义,至少我证明这几种材料都不适合于制造电灯。”一语惊人,道破了尝试和改变的重要性。
也许爱迪生的发明是美国那个时代浮夸和堕落的社会氛围的催化物,但其本人却丝毫没受当时社会风气影响,从这点上来讲,盖茨比甚至于菲茨杰拉德都和他有差距,盖茨比理想的单一化和追求错误理想,都使他的结果和遭遇可悲,盖茨比也是那个时代美国的一种本质的概括和诠释。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5
本科的时候正好同名电影上映,当时被盖茨比(小李子)的帅气和风度所吸引。英语课老师让我们做英文配音时,我还选择了盖茨比与汤姆争吵的片段。
那时候还不怎么喜欢读书,而且我觉得通过电影我已经知道了这个故事情节,感觉再读原著也没什么意思,所以看完电影并没有把原著找出来读一读。
后来在读《挪威的森林》时,男主和他的同学,最喜欢的书就是《盖茨比》,而且读过很多遍。其实村上春树本人正是如此,他对《盖茨比》的评价很高。他说如果没有与《盖茨比》相遇,他写出来的小说会与现在完全不同,或者也许什么都不写。
这让我对《盖茨比》这本书充满好奇,而且我在书店不止一次看到过《盖茨比》的不同版本在售。这是很难得的.,书的销量也是一种魅力的证明。于是我开始阅读原著。
果然原著中有些细节是电影不能描述或者来不及描述的。毕竟电影时长有限,要对原著与以取舍,最终只是原著的压缩版。与看电影时的被吸引不同,此次读原著,更多的是感动和唏嘘。
感动和唏嘘的都是同一件事,就是盖茨比对黛西的迷恋。
作者很会用对比的手法,盖茨比出场之前非常神秘,吊足胃口。出场之后又风度翩翩,与众不同。然而这些都是逢场作戏,当盖茨比真要与黛西久别重逢时,他表现得那么不安、紧张,就像他当年第一次看到黛西时一样。他忘了他现在的成功,他在黛西面前还是自卑的。他依旧渴望占有黛西,得到黛西全部的爱。
盖茨比对黛西不被时间改变的爱令人感动。但这会不会是因为“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就是因为当初没能得到,所以这个念头才深深扎根在盖茨比的心中?其实到最后,盖茨比心中的黛西早已经不是真正的黛西,而是盖茨比幻想出来的完美典范。
可以说是盖茨比对黛西的执念,导致他最后的死亡。而黛西,则逃离了一切,包括盖茨比毫无保留的爱。黛西是不是也在担心,自己根本没有盖茨比想象中那么好,如果离开汤姆,和盖茨比在一起,等到盖茨比对自己大失所望的时候,自己会不会一无所有。所以其实黛西的选择虽然冷酷,但也是可以理解的。
书中最后列出了盖茨比年轻时候的作息表,看得出他是非常自律、志向远大的人。自律到一定程度,就多少会有些偏执。而偏执,往往是一把双刃剑。人需要自律,但最好还是不要偏执。偏执可能会带来成就,但也会带来波折。想想乔布斯的人生,就是典型的例子。如果你不是一个风险偏好者,最好把握自律的尺度。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6
《了不起的比尔盖茨》是一部了不起的小说,它描绘出强烈讽刺意味,同时带有些许惆怅。小说构思的精巧也为人津津乐道。小说里面刻画着上流社会的富豪名媛们挥金如土,在酒池肉林里通宵达旦地玩乐,另一面也刻画了在一片灰烬一样的贫民聚居区里挣扎求存的边缘阶层。两个世界平行共存,互不相干。富人们的骄傲自大、目中无人和蛮横无理简直到了荒唐的程度。
比较讽刺的是,有些在底层挣扎的穷人,当际遇使然让他们稍微触及上层社会的台阶,随即便感染了那傲慢与偏见的面孔,与当初的自己判若两人。如果这就是矢志进取的“美国梦”,确实显得荒诞可笑了。比如汤姆的地下情人,在私会的公寓里,在那个唯我独尊的小天地,在换上了一身名贵的漂亮衣服后,气质也就随之发生了改变。原本的活力四射变成了傲慢无礼。“她的笑声、姿态和言辞都越发装腔作势,她的'自我膨胀仿佛让空间越来越小,简直都快容不下她了。”故事的最后,黛西意外撞死了汤姆的情妇并畏罪逃逸,汤姆大概在明知真相的情况下故意把嫌疑引向了盖茨比。死者的丈夫复仇心切,潜入盖茨比的宅邸枪杀了他。
盖茨比挚爱的黛西,不仅不可能承认真相并为他鸣冤,反而听从了丈夫的安排立即搬家逃离。那些风花雪月,在冷酷的现实抉择面前竟然显得如此荒唐幼稚。可怜盖茨比至死都不曾醒悟。或者说,盖茨比最终是死在了现实的黛西与幻想的黛西之间的鸿沟里。
昔日整城的上流人物每周都流连于盖茨比家的宴会,到他的葬礼时竟然鲜有人至。在蒙蒙细雨中,盖茨比寂寥地下葬。物欲支撑起来的交际圈,毕竟人情冷漠。
大概,如同他的幻想的爱情一样,他为了梦想而执着奋斗的一生,在浮华热闹的表象掩饰之下的,仍然不过是一个巨大的泡沫吧。
了不起的盖茨比,到底何处了不起呢?或许,就是在于他靠一己之力,抓住机遇并执着奋斗,全力让自己构筑的幻想趋近于现实的这份力量吧,即使幻想终究不是现实,在临门一脚之际,泡沫破裂了。
这是一个在守望中执着于幻想,却终究破灭的悲剧故事。或许绝大多数让我们醉心不已的爱情,都是可望而不及的。最完美的爱人永远只存在于梦幻之中,如果回归于现实,那么若不是在油盐酱醋、鸡毛碎皮中消磨泯灭,就是在悲剧中草草收场。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故事其实是以作者菲茨杰拉德自身经历为原型的。菲茨杰拉德在小说里把那段刻骨铭心但可望而不可得的爱恋理想化了,或许就跟盖茨比把黛西理想化如出一辙。幻想里的爱人才能铭记一生,而现实里的妻子却与他彼此毁灭,也确实让人唏嘘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