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若晨星——读《福尔摩斯》之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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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若晨星——读《福尔摩斯》之感作文 篇1
这个暑假,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Sir Arthur Conan Doyle ,1859年5月22日-1930年7月7日),英国小说家,因成功地塑造了侦探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而成为侦探小说历史上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这本书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个篇章,收录了两个长篇、八个短篇,我最喜欢的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讲了九月一个美丽的早晨,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收到一封来自一位名叫詹姆斯·摩梯末的医生的拜访信。上午十点半摩梯末医生如约而至,他随身带来了一扎神秘的手稿,这扎手稿来自已故的查尔斯·巴斯克维尔爵土。
信中讲述了一百多年前巴斯克维尔家族的祖先雨果·巴斯克维尔是如何为非作歹,最终招致自己丧命在传说中凶悍无比的巴斯克维尔猎犬的利齿之下的故事。自此之后,巴斯克维尔家族就笼罩在祖先所犯下罪行的阴影之中,家族族长的继承人们都相继以蹊跷而恐怖的方式死去。
起初福尔摩斯并不为摩梯末医生的故事所吸引,认为这只是个有趣的传说。但随着摩梯末医生逐步向福尔摩斯讲述了查尔斯·巴斯克维尔爵士死因的疑点时,福尔摩斯决定插手此案,因为他意识到这不仅关系到已故伯爵查尔斯的真正死因,还关系到巴斯克维尔庄园的下一个继承人亨利·巴斯克维尔的生命安全。
在福尔摩斯的巧妙安排之下,他的忠实搭档华生医生陪伴亨利爵士回到巴斯克维尔庄园。 在巴斯克维尔庄园期间,华生医生接二连三地遇到了种种怪异之事,如半夜时分女人凄惨的哭声,管家白瑞摩夜间可疑的举动,还有他后来发现的一封查尔斯爵士死前未被完全烧毁的信件的碎片,等等。这诸多的疑团使他如坠入云雾之中。正当他决定开始深入虎穴探听虚实之时,他却出乎意料地遇到了从天而降的福尔摩斯。
原来福尔摩斯为了弄清传说中那只可怕猎犬的秘密及发生在巴斯克维尔庄园的惨案,故意避人耳目,独自躲在人迹罕至的沼泽地,忍受暴风雨以及孤独和寒冷的袭击。而此时狡猾的罪犯也开始按捺不住,逐渐浮出水面,他迫不及待地误杀了穿着亨利爵士衣衣服的逃犯塞尔多。这使福尔摩斯更加确信自己的推断无误。
于是,福尔摩斯果断地用亨利引出了真正的凶手--斯台普顿。原来两年前刚刚搬到德文郡的斯台普顿就是罗杰·巴斯克维尔,即查尔斯爵土最小弟弟的儿子。多年前人们误以为身为逃犯的罗杰死于南美洲,但实际上,他并没有死,而且还有了一个儿子也叫罗杰,他就是斯台普顿。斯台替顿知道如果查尔斯和亨利都死了,那么他将能得到巴斯克维尔家族的巨额财产,因此他便利用巴斯克维尔猎犬的传说不择手段地杀害了自己的亲人。他先是用恶犬吓死了年老体衰的查尔斯爵士,随后又妄图让恶犬咬死亨利爵士,但福尔摩斯最终识破了他的诡计,在华生和警探的配合下杀死了那只可怕的猎犬,而斯台普顿也在深夜仓皇出逃时葬身于沼泽。
灿若晨星——读《福尔摩斯》之感作文 篇2
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位名扬天下、威震四方的侦探在今天是人人皆知。我十分欣赏他那过人的智慧和令人赞不绝口的推理能力,并且精通刀剑和日本式摔跤,研究化学异常精深,又是一流的药剂师,他勇敢正直,极力地铲除莫里亚蒂教授一派的组织——不愧是当代杰出的护法卫士!
我已经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所有的案件,这些案件不仅奇特又令人百思不得其解,惊险悬疑。有的像令人生畏的“三党”——对反对黑人选民的人进行恐吓和灭口;有的像疑点重重的“红发联盟”——利用红发人不在的时间探寻银行地下的金库,并企图占为己有;有的像黑暗笼罩着的“黑暗组织”——莫里亚蒂带头组织起来的坚固的犯罪城堡。福尔摩斯先生凭借着他的机智勇敢,逐个击破官方警察认为是“没有头绪的案件”,官方警察中的佼佼者有时简直难以相信福尔摩斯勘察现场推出的结论,例如“犯人是左撇子,抽印度雪茄,右腿有点瘸”之类的,书中语言描写细腻,语言传神,像能被歇洛克福尔摩斯所赞赏的“那位女人”——艾琳艾德勒,她看穿了福尔摩斯的计谋,但是依然不能自己,暴露了福尔摩斯想要的答案。
书中情节复杂多样,又不失真实性,是世界推理小说的瑰宝!他所能让我们每个人都领悟到的是善与恶,一切犯罪都是在摧残社会,伤害人民,难道金钱是人生最重要的吗?难道官高是人生最必不可少的吗?如果把人生身外之物看得淡些,就不会再妄想着财产、薪水、时髦、华丽,就不再因为爱恨离愁而冲昏头脑,变得鲁莽、慌张、不知所措。冲动是犯罪最可怕的地方,只有冷静、从容地看待生活,一切就充满希望,渗透出无限的喜悦和幸福。
另外,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开始学习如何观察生活的细节,这是福尔摩斯最拿手的。在书的开头,福尔摩斯与华生见面就知道他从阿富汗回来过。生活中,很多细节都往往揭示着你的身份,比如说,一个会说英语的外国人来到中国的一家餐厅,明明餐厅建在2楼,而外国人却说在1楼,这就表明他是英国人,而不是美国人或是其他国家的人。这是因为英国人说1楼为“gund flr”,2楼为“first flr”而美国人说2楼为“secnd flr”这就容易导致他把二楼的餐厅说成在一楼。这就是推理,如果我们都怀着一颗发现之心细心的浏览身边的景物,你就会变得越来越聪明,思维也越来越广泛,思考也越来越缜密。
《福尔摩斯探案集》确是一本好书,他教给我们人生的哲理,避开那些不良的行为,保持清醒的明辨是非,学会观察生活,学会变得聪明又富有道德,有利于我们走向成功,书写美好人生!
灿若晨星——读《福尔摩斯》之感作文 篇3
读福尔摩斯的想法来自于自小爱看的《名侦探柯南》,柯南的勇敢,聪慧,更兼剧情的紧张刺激,经常吸引着我往下看。但动漫毕竟是动漫,好看却不真实,这便让我与福尔摩斯结下了深深的缘分。
初看福尔摩斯,我经常被其中的故事所吸引,《四签名》《血字的研究》《跳舞的小人》……其中往往是一个故事引出另一个故事,读到最后总会让我迷惘,坏人往往并不一定是作恶多端的坏人,而好人也并不如表面上看到的那么的光鲜亮丽。
第一部《血字的研究》讲了作者这名医生第一次认识了福尔摩斯先生,正与他对话,突然收到了葛莱森的一封来信:有人在劳瑞斯顿花园被杀了,他没有片刻迟疑,立即赶到劳瑞斯顿花园,经过仔细的检查,得知死者名叫伊瑙克·J·蓝依拿,还有一个朋友叫史约塞,又发现空屋里一堵墙上有血字“RACHE”(拉锲),使众人疑惑不解。第二天凌晨6:00,雷斯垂德又发现史约塞旅馆被杀了。案情越来越复杂了。但福尔摩斯处之泰然,终于查出马车夫霍伯就是杀死蓝依拿和史约塞的真正凶手。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有感触,福尔摩斯真是一位伟大的名侦探呀!他善于观察,又会思考,遇到困难从不像一般人那样大惊小怪的。到案发现场用放大镜和卷尺一丝不苟的观察着,认真得思考着,再仔细观察墙上的血字和马路上那坑坑洼洼的路,就推断出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一个中年男人,高6英尺多,照身材来说,脚小了一些,穿着一双粗皮头靴子,抽印度雪茄烟,他是和死者一起乘马车过来的,红脸,右手指甲很长,死者又是被毒死的,所以,既没有搏斗的痕迹也没有被窍的痕迹或致命伤。读到这儿,我不由“哇”了一声,我太佩服福尔摩斯了!就一具尸体和几滴血,他就能看出这么多!如果我在场,我肯定走上去和他握个手,请他签个名。当他又得知史约塞也被杀了,心头的疑云更大了,但他冷静地去面对,找出了真正的凶手,并把凶手车夫慢慢地引到面前,假装叫他搬箱子`扣皮带,并乘机将凶手抓住与凶手进行了一场激烈搏斗,将凶手擒住。读到这儿,我不禁对福尔摩斯这种英勇无畏的精神所打动,我想,如果我们一家子都站在这种搏斗的场面上,我敢打赌,没一个人能够上前去帮忙捉凶手,只会呆呆地站在这儿看,可见,福尔摩斯是多么地勇敢呀!
朋友,也许曾经的你也和我一样是个不爱观察、不爱实践也不爱发现的人,可那没关系。只要我们透过福尔摩斯的精神品质,度过岁月的每一天,那么你我将会变成一个细心观察,善于发现,勇于实践的栋梁之才!相信我,你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精彩!
灿若晨星——读《福尔摩斯》之感作文 篇4
从我认识字开始,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看书。我喜欢在书海中遨游,在字、词、句中汲取知识。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了。
第一次见到《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在超市的图书货架上,作为福尔摩斯的崇拜者,我迫切地想要知道在他身上都发生了怎样的惊险故事。回到家,刚落下脚,我就拿起书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三百多页故事,在向我诉说着十几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每一个都是如此的悬疑又令人迷惑。我努力的在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判断和逻辑推理的过程中寻找线索,努力的去发现福尔摩斯破案的依据。有时找不到,就只好望洋兴叹。自然,在望洋兴叹的同时也让我不得不由衷地佩服这本书的作者——阿?柯南道尔的神来之笔,把书中的人物和情节描写得如此生动、真实,让我每次读这本书,就仿佛身临其境一般。紧张刺激的故事情节仿佛就在眼前,让我的每一次阅读都提心吊胆。
每次拿起这本书,我就会忘记时间,完全的融入到书中的世界。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无时无刻不吸引着我,催我快快去发现那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案件下掩藏的事实和真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一次又一次追寻真相的经历。在我努力的同时,这些线索也时刻提醒着我,给我带来一次又一次成长的惊喜。这也是这本书给我带来的影响,让我发现生活中也有这样细小的线索,能不能发现,在于你的仔细。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对华生说的一句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线索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咱们的责任就是要去发现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它让我明白了,要善于去发现生活中细小的线索,也许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足以给你的生活带来改变;一件举手之劳,也可以给你一个崭新的世界,因为不管你做什么,时间都一样会过去,而一件小事就像案子中的一条线索,只要你愿意去发现并做好它,这些小事就足以改变你的一生。所以,我要我的分秒都过得有意义。
这本书最吸引我、最令我激动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善于仔细、认真、并且很富有耐心地去观察身边的一切事物,分毫也不放过。这也是我最佩服福尔摩斯的一点。而且他用于和歹徒搏斗,机警、果断的性格和勇于探索的精神也正是我需要学习的。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给我提供了莫大的帮助,让我学到了许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我享受着推理的过程,享受发现真相时的喜悦。同时也学习者,学习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性格,学习福尔摩斯临危不惧、勇于探索的精神,学习福尔摩斯谦虚的品格。而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我要学习的还太多太多……
灿若晨星——读《福尔摩斯》之感作文 篇5
提起“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恐怕没有几个人不知道的。
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诞生至今已有100多年了。对于全世界无数的福尔摩斯迷来说,他们丝毫不会怀疑福尔摩斯存在的真实性,我就是其中之一。自从阿瑟.柯南道尔1887年赋予福尔摩斯生命之后,这个身材瘦削,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人们的心中。
初读这本书,是在一个朋友介绍下,偶然接触让我对它有了深刻的印象。福尔摩斯的冷静、智慧和勇气,在悬疑紧凑的故事情节中是最值得玩味的。平常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B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然而在他办案的过程中不分白天和黑夜,不停的忙碌和奔波。我觉得我们虽然做不到这种程度,但做事要有一颗持之以恒的心,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还有他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所在。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博学多闻、细心研究、追求事实与真理、坚持原则应该是这本书背后所要传达的重要含义。这不仅是关系到现实生活中刑警具备的重要条件,也是我们自身要加强的。
《血字研究》、《四签名》、《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等颇为著名。在这里不仅可以欣赏到福尔摩斯的探案才华,更可以体验到生与死的对抗和智慧的较量。例如:通过步伐跟踪推测体重、年龄;通过墙上的字推测身高;利用烟灰来推断香烟的种类……每一件都令人拍案叫绝。这不仅是因为柯南.道尔这一系列作品成书早,风行久远;更重要的是,书中大小案件的侦破同美玉一般完美无瑕。让我们同故事里的人一起心惊肉跳,一起解开案件的谜团。
福尔摩斯风靡世界一百多年,在每个年代始终都是人们心目中的英雄。他永远光鲜华丽的外表、永远凌乱不堪的书桌。他独特的衣帽、烟斗、千变万化的乔装改造、冷静聪明的头脑、锲而不舍的作风、济弱扶贫但尊重法理的侠义精神,不正是符合我们最“酷”的选择吗?福尔摩斯虽然是阿瑟.柯南道尔笔下塑造的人物,但能跨越时空、历久弥新,是因为他以最有趣、最引人的手法,吸引着我们的眼睛,让我们有读下去的欲望。福尔摩斯曾经说过:“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像一间空空的小阁楼,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股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
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所以说我们现在应该心无杂念,好好支配大脑小小的空间,存放些有价值、有意义的东西。专心致志地学习,不辜负老师一直以来对我们的教育,家长对我们的殷切希望。
这本书让我明白,随时留意身边的人、事、物,提高自身保护意识。遇事应沉着冷静,仔细思考。不盲目、不冲动、多用心、多动脑,用自己的双手开启自己的路。
灿若晨星——读《福尔摩斯》之感作文 篇6
如若一人之思维却灿若晨星唯福尔摩斯耳。
闲居在贝克街221号,他躺在沙发上缄口不言,纹丝不动,却似一幅早已定格的画面。又不时在实验室叮叮当当奏起交响乐。尽管满手的墨点与化学药品,尽管有时沉静不语,尽管有时高谈阔论,尽管挺着6英尺多的身高,尽管修长,尽管挺着那长尖的鹰钩鼻,但他依旧令人敬佩。回首在一次又一次的危难面前,他不逃避,他不退缩,他不虚伪,他坚强,他勇敢,去拼搏,去奋斗……
尤为难忘,那《最后一案》……
伴随着沉痛之心,望着《最后一案》的标题,,却是缓缓捻开了……
故事情节依旧跌宕,福尔摩斯的深夜造访,着实让华生吃了一惊。福尔摩斯脸色苍白地坐在椅子上,缓缓打开尘封已久的嘴,叙述了一段令人听而悚之的经历……势力遍及全伦敦城的莫里亚蒂教授,在福尔摩斯正耿耿于怀之之时突然闯进了福尔摩斯的办公室中,并说了一段令福尔摩斯惊诧的话语,随后便离了。于是福尔摩斯便匆匆赶来讲那段故事于华生,并邀请华生去欧洲度假,实则躲避莫里亚蒂教授的追踪。
故事却是结尾在了莱辛巴赫瀑布。莫里亚蒂教授以其深奥的哲学与思想与福尔摩斯作斗争,他巧妙地利用了瀑布那深不见底而又惊险的地形设计了一起惊险的斗争。他利用华生医生的身份把他转移开来,却是与福尔摩斯进行了一场毛骨悚然的瀑布战。等到华生医生明白之时,再返回瀑布时,只看得见福尔摩斯的手杖。他惊慌失措,镇静后,用福尔摩斯的侦查方法,却只是找出那有去无回的两行脚印。他注意到了福尔摩斯留下的字条……
作者柯南道尔本打算在这里就结束福尔摩斯的生涯,却遭到了反抗,导致他在之后又写了许多——自然这是后话。
看那《血字的研究》,看那《四签名》,看那百百千千的冒险史,福尔摩斯无不令人敬佩。作者以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一波三折的人物关系,从事件出发,以一个医生的口吻向读者更好地叙述福尔摩斯的生活与侦探,向读者娓娓吐露。拨开云雾见真理,福尔摩斯以超人天赋的洞察力为观众们缓缓打开侦探的大门,让读者在娱乐之余体验福尔摩斯的超凡魅力。
作者为小说文学史上新增一个历史的奇迹,让人们深刻理解,要仔细观察生活,观察身边的每一点滴的小事。让读者们明白,在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奇迹,只有在经过观察和缜密的思维思考过后的奇迹。
这部伟大的小说,让人们深刻明白:推理。在认真观察生活的基础上,经过推理,就能知道别人不能知道之事。也就是,要时时刻刻观察生活,时时刻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时刻刻有缜密的思维,那你就成为如福尔摩斯般的奇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