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
此篇文章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精选6篇),由智远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得到大家。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 篇1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部令我百看不厌的书。书中叙述了主人公柴斯特于一次偶然中来到了时代广场的地铁站,由此展开了一系列引人入胜的故事。柴斯特有一颗感恩的心,它富有音乐天赋,诚实更是它的一大特点。有一次,柴斯特在睡觉做梦时吃掉了半张两元钱的纸币,醒来后发现自己的失误害怕不已。塔克老鼠对它说:“赶紧收拾家当,逃走。”柴斯特没有同意:“他们对我很好,我不能逃走。”塔克又给柴斯特提了好几个馊主意,但都被柴斯特一一否决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柴斯特选择诚实面对自己所做的事情……
看了柴斯特在这件事情中的表现,我不仅感叹:尽管柴斯特吃掉了两元纸币的一半,可它没有选择撒谎、甚至逃避自己犯下的错误,而是勇敢面对!这使我想起有一次在乡下我偷偷去打水漂,在河边玩了一会就发现了爸爸的身影,我心里一慌,心想这下完了,老爸最反对我一个人到河边玩的。于是我一个箭步窜到后门,然后蹑手蹑脚地逃到楼上书房,假装看起书来。
还没等我“扑通扑通”狂跳的.小心脏缓下来,爸爸的身影就出现在了书房门口。
“刚才去哪里了?”
“我、我一直在看书”,我低着头装着很认真的样子回答。
“哦,那你仔细阅读阅读……”
一想到这里,我不禁有点惭愧:自己连一只小小的蟋蟀都不如。原本以为这不过是小事一桩,可和柴斯特一比,还真是相差了十万八千里呀!以后我要向小蟋蟀学习,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个诚实的人。
《时代广场的蟋蟀》里还有许多充满寓意的故事,每读一遍都让我有不同的收获。这正如高尔基所说: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 篇2
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他讲述的是蟋蟀从没有想过离开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我读了这本书后,首先非常蟋蟀,猫和老鼠不平常的友谊,然后使我懂得了我们每个人,每个同学都应该爱惜友谊,都有一个宽容的心,学会互相关爱,互相帮助。那么人间将会充满爱,充满欢声笑语的校园。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 篇3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唐代大诗人杜甫的这句话使我懂得了要多读书,这样写起文章来就如行云流水了。我觉得不光要博览群书,还要读好书。前段时间,我拜读了美国著名作家乔治.塞尔登的曾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的小说——《时代广场的蟋蟀》,让我心里一直有股暖暖的感动,脑海中留下了许多思考,让我久久陶醉其中,不能忘怀。
这本书的主要讲的是: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住在美国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它因贪吃跳进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这里它得到了爱他的小主人玛利欧,还受到一只亨利猫和一只塔克鼠的.帮助,它们成了好朋友。柴斯特最会拉小提琴,而且演奏的非常好听,成了著名的演奏家,可是在成名后,柴斯特却想回到以前乡下过自己快乐自由的生活,所以,就在夜晚时,它又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
书里描写的几个主人公,我都非常喜欢,如调皮善良的塔克鼠,忠诚、憨厚的亨利猫。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蟋蟀柴斯特,因为它非常厉害,能拉出美妙的乐曲,连意大利民谣都能演奏出来!它不但在拉琴方面技艺高超,还勇于担当!有一次,柴斯特因为梦游吃掉了一张二美元的纸币,这在白利尼夫妇以及玛利欧家中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柴斯特为了还债,就与塔克商量,塔克想出了许多馊主意:1.逃到加利福尼亚州去。2.把剩下的一半也吃了,毁尸灭迹。3.嫁祸给打扫车站的清洁工,把半张钱放在他的洗手间里就有他的偷钱证据了。4.把所有的东西弄乱,别人就以为小偷来过。可是柴斯特都不同意,它不想把责任推脱给别人。最后,被玛利欧妈妈一顿痛骂。但在我眼中,他是一只敢作敢当的小蟋蟀,勇于承认、面对自己的错误!也正是他的种种这些优秀的品质,才赢得好朋友之间真诚的、令人感动的友谊。
读完了这本书,掩卷深思,我深深被蟋蟀、老鼠和猫之间的友谊感动了!书中的它们,遇到困难时,互相帮助,团结一致,共同想办法战胜困难!尤其看到柴斯特在功成名就之时,毅然放弃名利决定返回家乡,让我突然明白:如果一个人不追求快乐,而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那会有什么意义呢?
总之,这本书带给我许多快乐,许多感动,许多思考……它将永远是我的最爱!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 篇4
二年级的时候我读了一些以动物为主角的故事,《时代广场的蟋蟀》就是其中之一。虽然这本书是关于动物之间的友谊,但是它让我思考人和动物,人和人之间的关系。
因为一根腊肠,柴斯特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时代广场地铁站。他遇到了聪明仗义的塔克,忠厚老实的亨利以及报摊小主人玛利欧。玛利欧细心照顾柴斯特,还跑去唐人街买了一座宝塔形的蟋蟀笼子为它安家。下面的故事高潮迭起,看似在意料之外却在情理之中。因为思念故乡,柴斯特在梦中误吃了一张钞票,塔克却用一生的积蓄帮他重获自由。可一波刚平,一波又起。在一次晚宴中,三个动物小伙伴意外地引起了一场火灾。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柴斯特凭着无与伦比的音乐天赋取得了玛利欧妈妈的原谅,并在纽约开始了最辉煌的时刻,也为不景气的报摊带来了人气。可就在这时,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决定归隐田园,过自己喜欢的生活。
我喜欢故事里的塔克,因为我也是属鼠的。故事里,老鼠和猫不是世仇而是世交。故事中塔克的形象与《夏洛的网》中坦普尔顿截然不同——那个“不讲道德,没有良心,无所顾忌,不想别人,毫不正派,没有啮齿动物的恻隐之心,没有内疚,没有高尚的感情,没有交情,什么也没有”的老鼠。既然猫和老鼠都成了朋友,人和人之间是不是更应该和平相处,不要打架呢?
塔克很聪明,“有一项专长,它很能判断别人的个性,不管对方是动物还是人”。当柴斯特要被玛利欧妈妈扫地出门时,塔克嗅出了玛利欧妈妈的心情,柴斯特唱起了她最喜欢的歌。虽然察言观色是一种生存技能,可是不能用过头,要不然自己也不快乐的。
塔克仗义、善良,有爱心。它用一生的积蓄帮助柴斯特的事例说明了友谊比金钱更可贵的道理。夜深人静时,塔克看到玛利欧还要看管报摊亭,自言自语地说“这个可怜的.孩子还是早点回家去算了。”“它喜欢每一个对玛利欧好的人”,所以它也喜欢玛利欧的朋友。这是爱屋及乌吧!
让我惊讶的是,塔克学会了“克勤克俭”。它说,“我见过许许多多的老老鼠,就因为他们平日没有积蓄,最后都是孤苦伶仃地爬进穷苦无依的坟墓”。正因为塔克辛苦地攒钱,才能帮助柴斯特。成为纽约最富有的老鼠以后,塔克既不是“守着这些世俗财产抵死不放”,也不“像个下三烂似的”,而表现得很有鼠教。塔克的高贵让我明白,如果我有钱了,我也要做一个愿意分享、心胸开阔、善良大方,乐于助人的人。
虽然柴斯特的音乐天赋是故事主要的地方,但柴斯特选择快乐而不是出名才是让我深思的地方。柴斯特的朋友理解和支持它。塔克说:“正当它处在巅峰的时候,把一切都放弃掉,这是多么不凡的举动。”亨利说:“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玛利欧说:“如果说它在这里不能够感到快乐的话,我倒希望它根本没有来到纽约。”柴斯特的朋友虽然生活在大城市,但没那种人人渴望出名,希望有钱的想法,这是令人欣慰的地方。如果我身边也有这样的朋友,我也要珍惜他们。唐人街冯赛讲的蟋蟀(西帅)的神话,不也暗示了故事里诚实、知恩图报,敢于担当的蟋蟀吗?这不就是我要学习的做人之道吗?
我也像玛利欧一样喜欢动物,热爱自然。玛利欧对动物的热爱是发自内心的,没有目的的。当玛利欧第一次见到蟋蟀时虽然它浑身脏兮兮的,但玛利欧没有嫌弃它,而是拿纸把它擦干净,还给它买了一个笼子。当发现蟋蟀吃的东西不对时,玛利欧专门去唐人街请教冯赛如何喂养。史麦德利先生和玛利欧妈妈也喜欢蟋蟀,只因为它的歌声能带来好运。我从玛利欧身上看出,我们应该发自内心地对待动物和人,不能因为有好处就喜欢他们,没有用就扔掉他们。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本温馨的书。我希望身边能有像塔克、亨利、柴斯特和玛利欧那样的好朋友。我希望人们能像玛利欧那样不为任何目的与人和动物相处。我希望人与人,人与自然能和谐共处。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 篇5
“友谊的力量是无穷的!”看完了这本《时代广场的蟋蟀》,我情不自禁地发出赞叹。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这三个亲密伙伴:柴斯特、塔克、亨利。
柴斯特是一只蟋蟀,他在无意中跳上了开往纽约的公共汽车,从乡下来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途中,它认识了一对朋友――猫亨利和老鼠塔克。在这对朋友的帮助下,小蟋蟀最终回到了那片属于它的田野。
我不禁想到了我自己,我以前的朋友不是太多,可自打读了这本《时代广场的蟋蟀》之后,我跟着学会了宽容,改掉了以往的那个火爆脾气,试着用微笑去看待生活。就在这不知不觉中,我的朋友一下子多起来。我还找到了两位真正的'知心朋友――范兴荣和陆永健。我们在学习上共同进步,在生活上互相帮助,我们三个总是形影不离。如果我是柴斯特,那他们一定就是塔克和亨利。
感谢柴斯特和他的朋友们,是他们让我知道了友谊那股力量的巨大!是他让我了解了友谊真正的含义。
有时,我可能会和朋友间发生一些磨擦,可转念一想:“我也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一定是我什么地方惹他生气了。”于是便道个歉,我们就又和好如初了。
友谊的力量是无穷的!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也正是有了友情,世界才更加真实,更加美好,友谊是可以跨越时代,时间是永远不能把友谊带走的。一个世界充满友谊,就等于人人之间充满善意。
这本书中的友情感动了世界,感动了你我。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妙趣横生,更因为这份真挚的友情令我感动。
友谊的力量是无穷的。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 篇6
在这个炎热而又快乐的暑假里,我读完了一本十分有趣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的作者是乔治·塞尔登。他是儿童文学作家。他热爱音乐,喜爱考古研究,崇拜托尔金,对生活充满热情。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只1961蟋蟀叫柴斯特,它从没想过要离开自己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然后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
柴斯特用动人地音乐在一夜间成名,并用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它在每天早八点和下午四点半地铁高峰时期里,演奏的是一曲曲《重归苏莲托》、歌剧《阿依达》和莫扎特的《小夜曲》之类的高雅曲目。匆匆赶路的人们不禁驻足倾听,演唱会每次都是掌声如潮,蟋蟀主人家的'报摊上卖报的速度也飞速增长。
可是柴斯特并不喜欢过明星的生活,在好友塔克和亨利的帮助下做火车回到了康涅狄州,结束了它的明星生活。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