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好孩子》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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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好孩子》有感 篇1
我读了《好孩子》这篇课文之后,我被王晓勇同学那爱护动物的品质所感动了,文章之所以能感动我,是因为王晓勇同学的美好品质。
文中这样写了王晓勇与他爸爸的的情景:“爸爸告诉我,这只鸟叫红嘴相思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我一听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心急了,急忙对爸爸大声吼道:既然红嘴相思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就应该把它交给稀有动植物保护协会,不能把它关进鸟笼里……王晓勇说:我们大家都应响应国家的号召,和世界人民一道保护稀有动植物,让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地球更美好。”从王晓勇的话中,我深深地体会到他是多么爱护动物,又多么地热爱着我们人类居住着的这个地球。
从王晓勇的行为中使我想起我曾遇到的一件事。那是去年的春夏交替的一天下午,我刚下学回到院子里,看见住在我家隔壁的几位叔叔正在院子里的大树下围在一起,不知在干什么。我走近一看,原来树枝上吊了一条大约五六斤重,一米多长的蛇。一个叔叔拿着刀说:“谁来下手?”我忙问:“叔叔,这是什么蛇呀?”,叔叔并没有回答我,是旁边的老爷爷回答了:“这可是百年一遇的百花锦蛇啊!我还是在年青的时候看见一次,今天可是我第二次看到。”听老爷爷这么一说,我好像在哪里听过。我跑回家里,翻看有关动物的资料,啊,我找到了,百花锦蛇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我急忙跑出来说:“叔叔,快把百花锦蛇放了吧!这种蛇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呀。”说完,我朝吊着的蛇一看,那百花锦蛇的血正一滴一滴地滴到碗里,那血红艳艳,特别耀眼。看到这我愤怒地说:“你们的行为是违法的!”一位叔叔小声地说:“别那么大声,你不说,我们不说,谁也不知,等一下我们煲好蛇汤,请你喝一碗,那味道好极了,你喝了,会长得更漂亮的。”我气愤地说:“我才不喝。”说话间,只见另一位叔叔拿着刀,往百花锦蛇的头下割了一条缝,然后用手捏住蛇皮往下拉,很快地把蛇皮剥了下来,露出了雪白雪白的嫩肉。见此情景,我恨恨地跑回家,憎恨这几个贪吃鬼,同时也恨我自己没能把百花锦蛇救回到大自然里。
叔叔们的贪吃和无知,使我深深感到王晓勇的品质是多么高尚,如果我们人人都有王晓勇这样的思想境界,那人和动物将会和谐地生活,地球将会变得更美丽。
读《好孩子》有感 篇2
暑假里,我读了黄蓓佳的著作——《我要做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金铃,是一个六年级,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她为了做一个让老师满意、家长顺心的好孩子,她付出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的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做出了许多顽强的“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的走进了升学考试的考场。
有一次,爸爸妈妈都不在家,就我自己一个人,我想:既然没事干,就做手工吧,我想到今天在学校老师教我们编中国结,那我不妨试试,看我编的怎样。我把书找了出来,照着上面左钩钩,右拉拉,可是,似乎怎么也编不起来,我急了,心想:不如看会儿电视吧,反正也编不起来,算了吧!走到电视机前,心想:我要学习金铃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好好的去编,一定能行的。没一会儿,我仔仔细细的做好每一个步骤,就真的编好了一个中国结,我高兴的不得了,等到妈妈回来,我给她看,妈妈也说好呢!我好高兴呀,我终于学会编中国结了!这也正是做事学习坚持的道理,只要努力坚持,终会取得成就的!
小说艺术的展现了一个小学毕业生的学校、家庭生活。情节生动、情感真切、语言流畅,富有时代特色和生活气息,能给读者一些思考和启迪,通过读《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使我懂得好多事情,是需要努力和坚持的,只有付出才能有收获。
读《好孩子》有感 篇3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我要做个好孩子》。它是出于黄蓓佳之手,也是著名倾情小说系列。
《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中,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金玲和她的好朋友尚海之间发生的故事。金玲曾近被同学诬赖,但是她用真理说服了现场看见这件事的人 于胖儿,让他帮自己澄清事实。最后励志要做一名好学生 、好孩子。她在认识了辛辛这个小女孩后,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变。辛辛走后,她捡到了许多蚕宝宝。可惜家里没桑叶,他去偷了。她意外结识了一位已经退休的小学特级教师:孙淑云奶奶。再老奶奶的教导下,原本不好的数学已经从倒数第四变成了全班前十名。老奶奶让金玲保守秘密,可是被妈妈知道了,好几节课都被拒之门外。但她在期末考试的时候更加努力,考取了好成绩。完成了做一个好孩子的愿望。
小学六年级的金玲,她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人。她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保留了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美好的心灵。她在一学期里,和家长、老师做了许多“斗争”。学期末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了考场。我虽然在学习上很努力里,但我也要学习金玲的机敏、善良和正直。当然也要学习她的责任感。金玲成绩虽然不好,但肯努力就行。比如说爱迪生,他是试验了成千上万种材料,才发明出了灯泡。她也和爱迪生一样,在别人的不看好下努力。金玲身上的许多品质是我所没有的,我一定要把她身上的优点都学习过来!
读《好孩子》有感 篇4
在日记里,格雷通过过调侃戏谑的笔调,道出他对生活中挫折及成功的独特观察。全书以生活化口吻和用词、令人发噱的笑料,配上简单爆笑的插画,传神地描绘出青春期的“时而天真、时而叛逆、时而顽皮、时而无奈”。
这本书写的是格雷在家、在学校所发生的事,我觉得最有趣的是格雷和他哥哥去扫树叶,本应该装满袋子的,哥哥却让他把树叶只装每个袋子的一半。这样一来,半小时袋子就全用完了。他们回到家原以为会得到夸奖,但被奶奶臭骂一顿。还有一次格雷原以为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偷吃姜饼,却在圣诞节时被老妈发现……经历过几次类似的事情后格雷终于得到深刻的教训―“撒谎的代价是沉重的”。
读后,我想到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句名言。是啊,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干坏事,即使干了也不能撒谎。回首过往岁月,记忆慢慢翻开,折叠……叠成一串串美丽的故事,故事中,我想起了前年暑假里的一幕:
那一天天气很热,好友约我去冷饮店买冰淇淋,我满口答应,可我又犯愁了,身上没有一分钱怎样去买?问爸爸妈妈要吧,他们肯定不给我,还要说我乱花钱,怎么办?这时,我脑海中闪出来一个念头——撒谎。我来到爸爸的身边,把事先编好的谎言说出来:“爸,我的笔用完了,给我五元钱到文具店买几支笔。好吗?”爸爸听后立刻从钱包里拿出五元钱递给了我,并再三叮嘱我:“外面天热,早去早回。”我接过钱便和好朋友一起去了冷饮店
读《好孩子》有感 篇5
暑假中,我和爷爷奶奶一起读了这本《我要做个好孩子》,读完这本书后,我的感触很大.在这本书中让我认识了一个女孩金铃,她正直,乐观,善良,活泼,天真。在平时人见人爱,是一个讨人喜爱的女孩。
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我能有幸读到这本书,认识金玲,我很高兴。书中的主人公她虽只有1米55的个子又胖嘟嘟的,说实话她吸引了我因为不管她的成绩怎么样,她一直都很努力和认真。
书中让我有感触的事情有很多很多。比如,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孙奶奶。事情是这样的:在学校的一棵树下有几只蚕宝宝,她为了找蚕叶给蚕宝宝吃,便找到了孙奶奶的家,看到了蚕树。就从那一次金玲认识了孙奶奶,还和孙奶奶有一个约定,孙奶奶给金玲补习,不要钱,蚕叶也随便拿,但这件是绝对不可以告诉别人,父母也不可以。当时,金玲就犹豫了,可就是她的善良,不想让蚕宝宝饿死,让她决定撒这么一次谎。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好孩子的内涵非常丰富,学习成绩优秀是好孩子的一种标准;兴趣广泛、知识丰富、才华横溢也是好孩子的一种表现;而像书中的金铃那样,虽然成绩并不是名列前茅,但她善良正直、宽容大度,又有一颗悲天悯人的高贵心灵,也可以成为一个好孩子……我希望自己也能成为一个好孩子,努力学习、天天向上,并且拥有一颗金子一般的美丽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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