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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学生演讲稿

2025/12/22演讲稿

此篇文章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学生演讲稿(精选5篇),由智远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得到大家。

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学生演讲稿 篇1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今天我的演讲题目是《端公平、扬正义、立公正》

应本次演讲的主题,作为晚辈,在这里暂时允许我对“公正”一词作肤浅的解释。“公正”者,法之不阿,端公平之均衡,扬正义之旗帜。

大家都知道,在古希腊,法律女神手托天秤,权法律之公平,评断世间的是非曲直,这是法律给我们最直观的说教,法律即是要秉持公平;而法律作为普遍准则,终归必须应用到实际才能发挥作用,在法律的适用上,我国《宪法》就已明确“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即不论民族、种族、性别、身份地位、教育、宗教信仰等的差别,在适用法律上人人平等,不能有差别待遇。而结合监狱工作的实际,监狱干警是法律条文的直接执行者,以法律的精神改造教育罪犯。根据我省现在对罪犯的奖罚考核操作办法,每月考核以罪犯认罪服法、遵守行为规范、接受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的情况等四个方面对罪犯进行月综合评定,这是罪犯行政奖罚的基点,也是监狱公正执法的关健所在。身为监区狱政干事,是对罪犯月考核的主要负责人,也是监狱公正执法一个对外形象,因此,每月在对罪犯进行考核时,本人严格按照《罪犯考核奖罚规定》对罪犯进行全面的、公正的考核,并认真的核对,防止误给、滥给考核成绩,同时杜绝打招呼请托行为,做到对全体服刑人员一律平等对待,一切按规定严格操作执行,从而在服刑人员中树立了监狱警察公正无私的高大形象,荡涤着罪犯心灵的污垢,激励他们弃恶从善,改过自新。

上面提到的法律女神,除了左手托天秤外,右手还执着一把正义剑,以正义之剑征除非法罪恶。这只是古希腊对法律正义的表述,而在我国古代也有关于法律正义的传说,古时有正义兽,头上长一角,以角触有违法嫌疑之人,“直则不去,曲则去之”,由此可见,正义是除恶安良的法宝。监狱作为惩治罪恶、伸展正义的场所,是对法律正义宣传运用的最后一种手段,以强制性手段弘扬正义。监狱人民警察作为正义的形象代表,对罪犯进行改造惩治,引导罪犯走向正义。做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在日常与罪犯较量中,不仅要与罪恶斗勇,更需要斗智。在本监区有一名温姓罪犯,属二级病犯,身患高血压及眼疾,由于久病导致心里阴暗,对改造比较抵抗,不认罪服法,不服从管教,还经常挑衅滋事。在监区专管警察用尽了各种教治手段,仍无转化的情况下,本人在对该犯进行深入了解分析,找出该犯经常犯事的原因,然后以一个监狱人民警察的正义对其进行多次的

个别谈话教育,解其心里扭结,使其认识到其所犯下的罪行的危害性,消极改造、抵抗教育的罪恶性,从而转变改造态度,积极接受管教。现在该犯在日常改造中能够认罪服法,听从管教,改造积极性较高,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公正执法,从公平正义始;振威严之师,要求干警执法公正。在演讲结束之际,本人在此倡导大家:公正执法,从我做起。

谢谢大家!

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学生演讲稿 篇2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学法知法守法、共创人类文明。

我校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通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被评为xx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先进单位。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在我校同学中还存在一些法制意识淡薄的突出问题。

同学们,青少年犯罪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约为65%,特别值得注意的是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目前,在我们学校虽然没有出现严重的违法犯罪现象,但有少数学生的行为已出现不良苗头,如夜不归宿、旷课逃学、打架斗殴、欺负同学、敲诈勒索、与社会上无业青年交往密切等,这些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将导致严重的后果,可能会给你个人和家庭带来无法弥补伤害和损失。那么,同学们如何防止不良现象和违法行为的发生呢?

首先、同学们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才能对社会有所贡献,只有远大理想的人才能勤奋刻苦、奋勇拼搏,体现自身价值。

其次、各位同学要不断提高法制观念,用法律标准约束自己,要做到学法、懂法、守法。首先要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同时,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常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再次、青年学生要有宽广的胸怀,不因小事激化同学间的矛盾,要搞好同学之间的团结,遇事要三思而后行,不可鲁莽行事,要接受健康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争当文明、遵纪、守法的学生。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每个人的实际行动去共同创建人类社会的伟大文明。

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学生演讲稿 篇3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不爱学习的人往往以为只要不打人、不偷盗就等于心中有了法,这当然是在太肤浅了!但这只是肤浅,未必能说他是坏人!

还有一些人,开始接触了一些法律条文的人,渐渐地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这自然是好事。

然而,当我发现社会上有的人,常喜欢高喊着“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扞卫自己的权益!”

这句话听得多了好像没错吧?但是在和谐的社会里人人都只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扞卫自己的权益”这社会还会很和谐吗?

《朱子家训》上面说:“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意思是平时在家,别吵架,别老爱打官司,这是没有好结果的。我想,大家和睦相处,不吵架,不常打官司,这更加有利于和谐社会吧?还有,更有甚者,有人一面打着这面旗号,一面却在干这损人利己的事情,还同时拿出了他的“法律依据”。我开始疑惑了!我开始问自己:“法到底是什么?”“建设和谐社会,法有用吗?”

偶然,我看到这样的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然而现行的法律上也没有这句话呀!“恶小而为之”可能是不犯法,但是“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人们所以而意识到:我们的所作所为,不能停留在“不犯法”的水平上。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不是法律,但却是我们做人的标准。

“恶小而为之”发展下去,终有一天发展到被法律制裁。如果你“偶尔为之”小恶,就没事啦?回答是否定的!

第一,小恶偶尔为之,想要不成大恶,实际上就像偶尔吸毒,又想戒掉毒瘾一样,是不可能的。

第二,偶尔为之小恶,虽然法律可能不会惩罚你,但周围的人们都必然会谴责你,即使别人没看见,你也会受到你自己良心的谴责。你说,“我才不会呢!只要实惠,我心安理得!”那你就是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一个虚伪的人、一个没有良心的人、一个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低贱的人、一个被人民群众唾弃的人。

目前常听到有小孩会这么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

这是小事情吗?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

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我们多么希望我们的社区、每个家庭都能为人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为依法治国,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啊!

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学生演讲稿 篇4

尊敬的评委、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晚上好!我是来自林学院林学13级1班的张知茵。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法律伴我行”。

英国著名政治学家伯克曾经说过“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而在几千年前古希腊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也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那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良好的法律是一切的基础。

我始终相信这样一件事,那就是在座的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能有所作为。然而实现这一愿望的过程并不容易,还需要很多的客观条件去支撑。从伯克和亚里士多德这两为著名人物的言论中,我们可以知道法律是实现和维护这些客观条件的基础。这也足以说明法律存在的重要性和必然性。

有人说,我不触犯法律,法律就与我无关。想以此来忽视法律的存在。然而,法律会这么容易被轻易的忽视吗?很显然不会。即使你能保证不触犯法律,但是你能保证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环境下,在你身边的每一个人都遵纪守法并且不损害你的利益吗?

英格索尔在他的著作《摩西的一些错误》中提到了“法律源于人类的自卫能力”,法律最初可能是用来约束坏人,维护社会安

定的,然而即使世界上没有了坏人,法律也有它存在的意义,它将继续创造秩序,发挥它让社会有条不紊发展、运转的作用。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卢梭也曾说过“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就不会再有力量”。可以想象,法律如果失去了它的力量,我们的社会将是什么模样。没有法律,就不会有秩序,我们的权益将得不到维护,我们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证。那我们还怎么谈理想谈未来谈工作学习。

法律是一柄正义之剑,惩奸除恶,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是一把保护伞,遮风挡雨,保护公民权益;法律是一座明亮的灯塔,引航指路,指引我们前进。

因此,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必须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坚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指引我们的前进。让我们携手法律,共创美好家园!

我今天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学生演讲稿 篇5

尊敬的各位来宾:

大家好!我是xxx,今天很兴奋能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我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生疏,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假如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要学法了。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假如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多年来,我们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似乎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有很多原来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运用法律。我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并且从事着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我没有什么更好的心得,我想普法宣传教育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效,总结其中的一条经验,那就是大家都懂得了“学法用法,从我做起。”应该会有很多人同意我的这个看法吧?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轻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我想假如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同志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记住“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