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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初三为话题的作文

2026/02/08作文

此篇文章以初三为话题的作文(精选6篇),由智远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得到大家。

以初三为话题的作文 篇1

我最喜欢的作家,13岁升入高中,15岁以SAT满分的成绩被美国帝国理工大学录取。她说她的童年和青春是孤独黑暗的;她说她的童年和青春除了一张张几乎满分的试卷,所剩的,也就寥寥无几了;她说她的努力程度还远远不够,每一天也要记几百个单词,每晚听一档叫做SixtySeconds的听力节目。据我所知,她并不聪明,可是她的成就却是有的人一生也完不成的。有段日子,我总在深夜醒来,望着无尽的黑暗我也会思考,她究竟是怎样做到的。于是在之后某个同样难眠的夜里,我得到了答案。她靠的是突破,不断地突破。

小时候,“朋友”这个词对她来说是陌生的。长大后,她的一篇篇文章不断发表,她收获了一批又一批的书迷。那些书迷大多与小时候的她有些相同的遭遇,但几乎都没有当初她的勇气和毅力。她在她的一部书里写到过,“大部分人的努力程度之低,根本轮不到拼天赋。”这句话听起来是有多么的骄傲呀,可是她说的没有错。无论天资多么卓越的人,如果不努力,不战胜自我,最终都会落得和仲永一样的下场。人生就是一个不断突破自我的过程。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既然选择了大海,便只顾乘风破浪;既然选择了天空,便只顾展翅翱翔。有人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努力,简便一点不是更好吗她说她的心在远方,从不局限于家乡的那一片土地。有人问她为什么要背井离乡,出国留学,她说,“BecauseIdeserveit。”因为她值得,值得站在世界的中心。

最想要到达的地方,怎样能在半路就返航从她一开始备受孤立,到之后受到斯坦福大学校长的邀请。她曾无数次地飞过太平洋,如今在香港某知名微软公司工作。她靠着想要证明自我的一腔孤勇,穿梭在梦想与现实之间。她是我的信仰,我也会永远铭记她教会我的:突破,不断地突破自我。

以初三为话题的作文 篇2

那一天,我为了关注一只蜘蛛,不知用了多长时光;那一天,我为了关注一只蜘蛛,停止了我前行的脚步;那一天,我关注一只蜘蛛悟出了一个道理。

天有不测风云,刚还是晴空万里,瞬时光乌云满布下起了倾盆大雨。我原本赶着回家,看来是不行了,还好路旁有一个破房子能够躲雨的。我抖掉身上的雨滴,开始注视起这屋子,这是一个破屋子,并且已经没人住了,甚至屋子里都有高过我膝盖的杂草。

虽然这屋子是破了,还有些地方会漏雨,但总比呆在外面好多了。我的视线从地上慢慢地移到墙角。那有一只蜘蛛在织网,由于好奇,所以凑上去看了,我怕我脚下发出的声音会把它吓跑,所以蹑手蹑脚地。

它织好的网破了一个洞,它正在补回来,我静静地看着,心想:一只蜘蛛它的肚子有多少丝呢?竟然能够一向吐。

过了一会儿,它最后把漏洞补好了,我正在为它高兴的同时,一滴水很不给面子地从它刚补好的网穿了过去,天啊!又出现一个洞了。

但是,居然没想到它又继续吐丝。就应是要把漏洞补回来吧。

我从来没这样去关注一只蜘蛛。话题作文以关注为题的作文(4篇)小学作文-初中作文-高中作文-中考作文-高考作文-节日作文及各类中小学生作文。站累了,我索性坐在地板上慢慢看它织。正当第二次快补好网的时候,水又一次滴了下来。我仰起头,原先屋顶上有个小破洞,难怪会漏雨。收回我的视线,又回到蜘蛛身上。

时光一分一秒地过去,我忘了这是蜘蛛第几遍重新补漏洞了,第六?还是第七?最后又一次织好了,我仰起头,生怕那无情的雨滴再次滴下来,一分钟过去了,雨滴还是没掉下来。我最后把视线放到了外面,原先雨停了,乌云散了,大地变亮了。肚子突然咕噜咕噜地响起来。我都忘了该回家吃饭的,此刻几点了?是时候该回家了。

我轻轻地对蜘蛛说了声再见,它是令我佩服的,我从来不明白一只蜘蛛原先是那么地坚持不懈,它是值得我学习的。

从那以后,我明白了要多去关注身边的事物,还有很多值得我去关注的东西。世界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

以初三为话题的作文 篇3

冬日的声音很低调,些许喑哑,雪从广阔的平原一直铺天盖地到云雾缭绕的山尖,白茫茫的俯身一片。

秃鹰刚从美梦中苏醒。它的双翅微微抬起,长有一撮棕色羽毛的头慢慢升起。斗落身上的雪片,宛如一尊蜡像褪去纯白之后的新生。

它的眼前出现一幅与之前迥然不同的画面。深秋的凉风习习毅然决然地走了,只残留一个雪白的陌生的世界。

它发出几声哀鸣,像是对秋的不舍,又或是对不请自来的冬的茫然。

它渴望回到从前,渴望在落叶飘然的季节与大地上的孩子们捉迷藏,渴望与母亲一前一后盘旋于山间周围。而现在,白色充斥它的眼球,回想起上个季节离开自己的母亲,它努力闭上眼睛。显然,它并不知道这就是冬天给自己的最好的奖励。

它将原本即将蹬开树叉的脚爪缩了回来——因为它怕。

风依然席卷大地,只可惜那片雪似乎没有要消逝的意思。

秃鹰的羽毛开始瘪了。当然了,雪不停地落在它的羽毛上。

它好饿,可是尽管它拼命地号叫,母亲也再也不可能衔着小野兔的肉飞向自己。它开始清醒。

必须自己去寻找食物!

它蓄势待发地重新站立到树叉上,准备起飞。

脚下还是白茫茫的一片,唯一不同的是它心中仿佛油然而生了一种追求。

它的双翅开始拍打,胸部向前一扑,飞了。

秃鹰与大地之间产生了一种密切的依赖。它在飞,飞不出大地;既然如此,又何必逃脱大地,逃脱这片白色的美丽呢?

于是,它终于接受了冬天带给它的沉睡后的第一份奖励:不要畏惧陌生,也不要过于贪恋过去;幸福容易灼伤你的羽毛,让你失去飞翔的信心,失去你的本能;投身于陌生的环境,展开双翅,勇敢地飞翔,然后向全世界大声叫喊,让他们听到你的声音,来自一个寂寞雪季的声音。

这将是对这只小小的秃鹰最好的奖励。

天地相接的远处,秃鹰携着最好的奖励高飞……

以初三为话题的作文 篇4

春兰秋菊,夏荷冬梅,这是大自然赋予季节的美丽芳华;春风梳柳,夜雨润花,这是造物主滋润芳华的天工神韵;杏花春雨,骏马秋风,这是大自然诗情画意的精彩篇章。四季轮回不曾停止,朝暮更替不曾徘徊,生命不息不曾终结,正如书,颜色褪尽却美好依然。

书,简单着,复杂着。朴素的着装下,潜藏着不同的真谛。读不同的书,品不同的人生,缓解不同的情绪。

当我心情苦闷时,梦想有一片自由的蓝天,与格列佛同在。一起拖走敌人的战舰,一起进行精彩的密尔敦多之行,一起住在漂流的房子里,一起吃飞岛国的圆形美食。多么快乐,又多么神奇。没有压抑,惟有一颗平静而淡泊的心,任思想的火花在自由的王国里碰撞,感受脱离尘世的惬意。打开布满尘土的行李,丢掉用不到的伤心旧回忆,脑海中的相本日记从此更新。格列佛教我们不要老是沉浸在痛苦中,多点“格列佛游荡在大海里的放肆”也是可以的。

当我准备惰落时,梦想有一片温馨的花园,与泰戈尔相伴。一起欣赏美丽的“金色花”,一起嗅那“第一次的茉莉”,一起倾听那美好的“祝福”。任思绪摇响青春的风铃,任风铃唤醒留在沉睡中的黎明。人生是一条路,青春是坎坷的一部分,前进是唯一的动力,前进是唯一的方向,青春不允许止步,青春的活力只能用来加快步伐,只能用来激发斗志,只能用来实现理想。不务正业只会被排斥,站在路边看别人奋斗,看别人取得果实时的喜悦。

当我心情杂乱时,梦想有一片宁静的树林,与简·爱共同漫步在斑驳的树影里,享受丰富多彩的人生情感,经历各种各样的人生经历,体会那繁华背后的清淡,感受喧嚣背后的宁静,体会爱恨与善恶,亲情和友情。杂乱对安静,有时,静静地,就会把烦心事踏在脚底,飞到空中,留下空空一片,洗礼心灵。

当我郁闷时,梦想与尼尔斯一同骑鹅旅行;

当我疯狂时,梦想和猎狗一起大侦探;

当我渴望自由时,梦想和汤姆·索亚一起探险。

当我……

我就选择读书,书是我释放的空间,梦想的天地。

以初三为话题的作文 篇5

‘爱’是一个虚词,没办法用语言描述。而‘爱’有时无处不在令人幸福,且那每个人心中丝丝缕缕的爱意,则组成了一个家。

我是平凡人中的一个普通女孩,喜欢看过往的人,看着他们的去留让人觉得自己也曾经向他们一样在行走中忽略了时间,忽略了身边的事。就好像以前

曾经见过一个老人在乞讨,行人匆匆没有人理睬这个老人专于自己的世界中。忽然一个大约5岁的小孩趁着红绿灯的时间,快步穿过繁忙的马路,喘着粗气的停在老人面前,甜甜的喊了一声‘爷爷’,然后把拿着10元钱的小手放在老人的手心里,说‘爷爷去买点吃的吧,您从早上我去上学的时候就在这里啦,应该饿吧,这是我得第一名妈妈给我的。老师说过我们要尊老,所以爷爷您去买点吃的吧。’孩子在妈妈不耐烦的呼唤声中朝老人甜甜一笑说‘爷爷,再见。’孩子天真和老人挥挥手,却没看见老人眼中噙满了浑浊的泪水,和呢喃般的话语,他一直重复着孩子喊他‘爷爷’那落莫的背影很快消失在视野中,只留下孩子那声声清脆的亲切的‘爷爷’。

曾经遇到过一对刚外地来的夫妇,邋遢的外貌让人不想理睬。可是每个人都是有自尊的,当我见到那个男人为了让老婆填饱肚子,向我乞讨时,心里震撼啦。一个30多岁的中年人,为了自己的老婆不惜抛弃自尊像一个小孩乞讨,可想而知他已经没有办法啦,只能够这样啦。而且他可能能求得,能做的都已经做过了吧。

一个孩子尚知敬老是他们的责任,一个男人愿抛下最贵的自尊,只为了为妻子换来一顿温饱。他们可能是两个世界的人却做着一样为责任的事,然而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却无动于衷,有些人甚至从没有注意到过。

责任是什么,是由爱组成的网。而爱是需要我们每个人去付出的,有时候只要每个人付出一点点,最后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结果,而那份爱尤为深刻。

以初三为话题的作文 篇6

排练室里挥汗如雨,一遍遍面对失败,我想要的,是一个酷的结果,什么才是酷?

学校一年一度的运动会上,我参加行进打击乐队中的旗舞彩排时,一位好友羡慕地告诉我:“你们这个节目好酷呀!鼓声搭配上下翻飞的旗子,太震撼了!”我笑了:是呀,我们的确是最拉风,最酷的。心里却想到一年来每周五下午,那挥汗如雨的日子。

每次都会扛着和自己差不多高的铁旗杆,站成一列,先是转旗,旗面要展开,并且要整齐,这并不简单,从乱七八糟到整齐一列再到弧形扇面,我们好似一群残兵败将,一次次学会包容他人和自己的错误,改变节奏,不停地练习。接下来便是挥旗了,要将旗左右挥舞并转动,对于我来说,这个动作可是最折磨人的环节,我的手腕儿劲儿比别人小,使劲转动僵硬的手腕儿,能清楚地感受到血液似乎在手腕处停止了,它们全部向大脑冲去,手腕上的筋,每一根,如铁梭,吱呀扭动着,而那些肌肉,缠绕在手筋上,一点点被拉开,像一根根绷紧的弦。

旗面在我的强制转动下缓缓抬升,向太阳的方向指去,金色的阳光透过纱质的旗面,整个旗都变成金色的了,我透过那旗面能看见丝丝缕缕的阳光,它们如胜利的光辉,那么明亮,整个世界,在那一瞬间,仿佛只剩下金色的阳光,还有起舞的我。

在那次训练中,我克服了困难,如愿登上运动会的舞台。那时,我对酷有了自己的感受,酷,不是表面的表现,在它背后,有种品质支撑着它。

运动会上,我举着旗,踏着鼓点,一步步走到主席台的正前方……自如地转手腕,扬下巴,下蹲,踢腿,旗面在空中绽放,我在上下飞舞的旗中穿行,舞蹈。赞美声包围住整个乐队,我一边“耍酷”,一边开心的笑,似乎懂得了什么……

是的,酷的背后有着坚持不懈的努力,拥有美好坚持的酷,那才叫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