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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2025/04/17报告

此篇文章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精选12篇),由智远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得到大家。

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1

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财政管理效率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及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对20xx年财政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工业企业发展考核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的要求,20xx年对县20xx年先进工业企业发放奖励补助,奖励标准严格按照奖补文件执行,20xx年共计奖补工业企业34家,应发放奖励补助资金104万元,实际发放金额99万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选点方式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的通知》及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等文件,对县20xx年县级财政支出100万及以上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收集的数据实施统计分析程序后,选取个别样本(如数量大或金额大)进行单独随机抽样核查对象。

(二)评价指标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本项目特点,按共性指标60分(具体为绩效目标15分,项目决策15分,项目管理20分,项目完成10分)和个性指标40分(具体为功能实现20,项目效果20)设计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价方法

项目绩效评价按照前期准备阶段、自评阶段、实施评价阶段、报告撰写阶段、结果运用阶段五个阶段的工作流程,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在项目点现场通过询问、沟通、听取介绍了解项目具体情况,收集项目立项文件等依据,查阅财务会计凭证、账簿,检查项目预算审批、资金支付等内容,实地走访、收集满意度调查问卷,记录工作底稿,获取充分依据以客观公正评价20xx工业企业考核结果考核项目实现情况。

(四)评分方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本项目特点,对项目按:“分级评分法:指标评分设置n级权重,指标得分按指标值所处区间的权重计算”和“比率分值法:对存在比率的指标,按比率乘以指标分值计算得分”评分。

(五)基础数据

20xx年工业企业考核结果奖励补贴项目总表如下:

三、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自评及评价结果:工业企业发放奖励项目完成绩效自评,满分为100分,自评实际得分为95分。详见评分表:自评结果:总体上看,工业企业考核结果奖励经费项目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资金由财政局划拨县经商科技局,再由县经商科技局发放到每个企业的对公账户,未发现虚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和不符合申报条件情况,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但是项目在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根据制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工业企业发展考核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办法,明确了对先进工业企业的扶持奖励,项目的实施能更加有力地推进县委、县政府“工业强县”战略,加速工业主导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扩大经济总量,提供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提升我县工业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充分强调企业发展工业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政策激励、政策引导、政策扶持、促进发展的作用。

2.项目管理

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20xx年,项目资金应发放奖励补助资金104万元,实际发放金额99万元,未发放的5万元是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九业食品有限公司在事中监管时,发现企业处于停产阶段。具体明细如下: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17个,应发放金额85万元,已划拨80万元;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利润任务主要经济指标奖17个企业,应发放金额17万元,已发放金额1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上台阶奖1个企业,应划拨金额5万元,已划拨5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项目效益情况:通过发放奖励补助,有力推动我县工业企业发展动力,提供了我县工业经济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为加快建设南向开放民族区域经济强县,为加快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贡献更多的力量。

四、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管理资料不完整问题。

五、相关措施建议

及时收集整理对工业企业的考核监督相关资料,归档整理到企业监督检查的相关图片与简报信息资料,对照企业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底稿,完善项目管理资料。

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2

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财政管理效率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及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对20xx年财政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工业企业发展考核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的要求,20xx年对县20xx年先进工业企业发放奖励补助,奖励标准严格按照奖补文件执行,20xx年共计奖补工业企业34家,应发放奖励补助资金104万元,实际发放金额99万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选点方式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的通知》及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等文件,对县20xx年县级财政支出100万及以上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收集的数据实施统计分析程序后,选取个别样本(如数量大或金额大)进行单独随机抽样核查对象。

(二)评价指标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本项目特点,按共性指标60分(具体为绩效目标15分,项目决策15分,项目管理20分,项目完成10分)和个性指标40分(具体为功能实现20,项目效果20)设计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价方法

项目绩效评价按照前期准备阶段、自评阶段、实施评价阶段、报告撰写阶段、结果运用阶段五个阶段的工作流程,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在项目点现场通过询问、沟通、听取介绍了解项目具体情况,收集项目立项文件等依据,查阅财务会计凭证、账簿,检查项目预算审批、资金支付等内容,实地走访、收集满意度调查问卷,记录工作底稿,获取充分依据以客观公正评价20xx工业企业考核结果考核项目实现情况。

(四)评分方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本项目特点,对项目按:“分级评分法:指标评分设置n级权重,指标得分按指标值所处区间的权重计算”和“比率分值法:对存在比率的指标,按比率乘以指标分值计算得分”评分。

(五)基础数据

20xx年工业企业考核结果奖励补贴项目总表如下:

三、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自评及评价结果:工业企业发放奖励项目完成绩效自评,满分为100分,自评实际得分为95分。详见评分表:自评结果:总体上看,工业企业考核结果奖励经费项目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资金由财政局划拨县经商科技局,再由县经商科技局发放到每个企业的对公账户,未发现虚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和不符合申报条件情况,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但是项目在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根据制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工业企业发展考核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办法,明确了对先进工业企业的扶持奖励,项目的实施能更加有力地推进县委、县政府“工业强县”战略,加速工业主导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扩大经济总量,提供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提升我县工业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充分强调企业发展工业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政策激励、政策引导、政策扶持、促进发展的作用。

2.项目管理

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20xx年,项目资金应发放奖励补助资金104万元,实际发放金额99万元,未发放的5万元是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九业食品有限公司在事中监管时,发现企业处于停产阶段。具体明细如下: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17个,应发放金额85万元,已划拨80万元;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利润任务主要经济指标奖17个企业,应发放金额17万元,已发放金额1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上台阶奖1个企业,应划拨金额5万元,已划拨5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项目效益情况:通过发放奖励补助,有力推动我县工业企业发展动力,提供了我县工业经济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为加快建设南向开放民族区域经济强县,为加快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贡献更多的力量。

五、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管理资料不完整问题。

六、相关措施建议

及时收集整理对工业企业的考核监督相关资料,归档整理到企业监督检查的相关图片与简报信息资料,对照企业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底稿,完善项目管理资料。

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3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资金下达情况

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13352万元,其中:市县项目8010万元、省直项目1542万元、支援类项目300万元(援藏援疆各50万元、扶贫200万元),省财政厅切块支持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2000万元、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1000万元、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500万元。2020年12月,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7950万元、2021年7月,省财政厅下达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第二批)260万元,全部下达完毕。主要分为9个支持方向: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

(二)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1.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6个,金额24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地级城市、县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18年基础上分别提高15个、12个百分点;二是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示范片区建设,2021年在2-3个街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4个,金额8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试点地区科学选定一个城市片区的一条或多条城市道路,采取“多杆合一”方式建设多功能灯杆,并在年度内完成试点建设任务,编制城市道路“多杆合一”建设规划,建设多功能灯杆运维管理平台。通过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多部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创新投资建设运营模式,为我省下一步规模化建设多功能灯杆总结可复制模式经验;二是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地区编制完成试点方案,开展试点建设,对照《湖南省城镇二次供水设施技术标准》(DBJ43/T353-2020)建设标准化泵房,并移交供水企业实行专业化运维管理,为全省提供经验参考,带动全省推进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和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运行管理。

3.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9个,金额21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创建4个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示范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内选取2个以上的乡镇。以镇带村开展示范,示范区域内镇村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提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二是全省完成75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通过国家审查并上线。

4.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7个,金额7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装配式建筑年度占比任务27%,在全省11个钢结构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实施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完善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全面完成住建部试点工作任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5.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44个,金额56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编制保护规划的补助资金。重点安排尚未编制保护规划的名城、名镇、名村,按照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其中:传统村落5万元)的标准补助,以市州、县(市区)为单位安排,总计安排44个名城、名镇或名村,基本完成省内应编而未编的保护规划。

6.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5个,金额145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CIM平台试点工作实现试点地区CIM基础信息平台搭建,探索城市管理、旧城改造、智慧工地、智慧社区等一批“CIM+”应用的融会贯通,有效破解单打独斗,单一治理的社会治理模式;二是智慧住建试点,分为三个层面开展,推进省厅智慧住建平台落地,试点单位开展省厅平台的使用推广;开展市县一手房、二手房网签交易系统建设,数据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进行对接,为全省网签系统统一建设标准、实现全覆盖积累工作经验;开展智慧建设增效工程试点,促进“新城建”建设,促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质增效;三是智慧城市(社区)试点在2021年度完成项目建设,汇聚试点区域住建管理数据,支撑城市治理精细化、智能化转型,提升城市居民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打造特色的住建领域智慧城市建设样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项目59个,金额1842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对援藏援疆及扶贫等项目安排适当项目经费;完成住建系统“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标准制定、重要服务事项等。

8.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25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洞庭湖区域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和污水集中收集率;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完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项目。

9.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10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确定3-5个示范项目实施浅层地热能规模化应用,抓好重点项目示范,总结推广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

二、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我厅依据科学部署、统一管理、过程监督、有序推进的指导方针,对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执行、绩效指标执行等各方面开展情况进行绩效监控。

(一)建立“一对一”项目跟踪监控制度。不断完善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编制,指导各试点地区编制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建设任务、绩效目标和考核要求等,按照“一个项目一个绩效目标”的原则,对照绩效目标进行跟踪监控。

(二)建立月调度机制。加强项目绩效目标过程管理,建立了月调度工作机制,每月调度各试点项目进展和资金支出进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

(三)加强日常监督。结合日常调研、检查等,对各试点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加快试点项目进度,并督促及时总结,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绩效运行监控情况

(一)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截止7月底,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2400万元,支出1152万元,资金使用率48%;“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800万元,支出320万元,资金使用率40%;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2100万元,支出1250.86万元,资金使用率59.56%;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700万元,支出500万元,资金使用率71.43%;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560万元,支出268万元,资金使用率47.86%;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1450万元,支出797万元,资金使用率54.9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1842万元,支出460万元,资金使用率24.97%;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2500万元,其中,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500万元省财政厅已下拨,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2000万元预计9月份下拨;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1000万元预计9月份下拨。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其中,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示范项目4个。截止7月底,地级城市中常德市、益阳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18年分别提高了25.93%、33.09%;县级城市中醴陵市、汨罗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18年分别提高了14.75%、25.69%。常德市、益阳市、醴陵市、汨罗市进水BOD浓度分别提高了54.37%、37.39%、56.27%、96.70%,均提前完成任务目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2个。截止7月底,衡阳市已组建垃圾分类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示范创建方案和考核评估方案,添置垃圾分类亭7个,分类投放站20座,果皮箱及垃圾桶1万余个,可回收、有害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回收中心各1座,更新垃圾收集车165台、收运车辆32台。常德市已将运输车辆改造成符合“四分类”要求的垃圾收运车辆,德山焚烧发电厂置换工程预计8月底可投入试运行,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工厂预计12月底投入试运行。

2.“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其中,“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试点项目2个。衡阳市计划在先锋路采取“多杆合一”建设方式改造102杆智慧灯杆。截止7月底,已完成先锋路智慧灯杆建设项目施工设计编制,正在办理政府公开招标相关手续,计划8月完成招标工作,11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浏阳市计划在经开区金阳新城中心服务区的纬1.5路、新兴路、长华路等3条城市道路新建87杆智慧灯杆。截止7月底,已完成长华路17杆智慧灯杆建设,纬1.5路和新兴路70杆智慧灯杆正在基础施工中,计划9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2个。长沙市计划改造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4个,新建开工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0个。截止7月底,已完工10个、开工14个,启动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0个。桃江县计划改造二次供水设施项目3个,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个。截止7月底,已完工1个、准备开工2个;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已启动1个,1个正在编制设计方案。

3.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其中,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示范项目4个。截至7月底,浏阳市已完成200个村庄的规划编制,已完成3个村的示范项目设计,并开始施工,完成荷文公路(4个乡镇37公里长)沿线风貌塑造红色示范路项目,300个村庄正在实施三清三整治和美丽宜居小村庄建设;凤凰县保护修缮传统民居170余户,改厕完成40余户。同时完成内部古巷道修缮、环境整治,新建停车场、公厕、游客中心及民俗文化展示等基础设施;汝城县完成文市、韩田、秀水三村初步顶层设计成果,同时,完成对韩田、秀水、文市、东山、热水5个示范村落的共同缔造镇村两级培训,协助村支两委编制村规民约和成立村民自治组织;宁远县新党校培训基地建设主体工程及装修工程基本完工,完成乡村驻点工作人员与管理人员培训,农村工匠培训活动有序进行,二期培训已经完成。同时,湾井镇下灌村等9个“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现场观摩教学示范点共培训12000余人才,接纳参观人群5万余人次,“共同缔造”理念开始深入人心。建立“共同缔造”示范村30个,涵盖宁远县所有乡镇;75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均按计划推进中。

4.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共7个项目,其中,吉首市项目已完成验收;长沙市2个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项目处于待验收阶段;益阳市、湘阴县、西洞庭湖管理区项目已进行项目主体工程实施;株洲市项目已完成策划,准备进入实施阶段。截止7月底,装配式建筑年度占比达27.41%。

5.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共44个项目,其中,武冈、江永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已完成规划编制和审查工作,10个历史文化名镇已启动保护规划编制,占总数(12个)的83.3%,30个名村(其中:传统村落16个)均已启动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6.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CIM平台、智慧住建分为四个项目进行实施。其中,项目一、三完成了项目招投标,签订了合同,项目已完成项目可研,项目四正在申报财评程序。智慧城市试点项目前期开展了现场调研、资料收集、专题召开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推进会等工作,目前项目有序推进,2021年底前可执行完成。

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援疆、援藏、扶贫等支援类项目均已启动项目实施;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计划完成课题研究27个、标准制定15个、服务事项14个。目前,已完成2个课题、7个标准、11个服务事项,其余项目也基本完成了全同所规定的阶段性工作目标。

8.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截止7月底,洞庭湖区域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7.29%、98.28%,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和污水集中收集率不断提高;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79%;及时下拨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资金。

9.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目前,已确定5个示范项目实施浅层地热能规模化应用,项目均在施工阶段。

四、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一)部分项目进度滞后。县以上城市污水提质增效项目需开展项目设计、管网排查等工作,前期工作时间较长,导致常德市、醴陵市、汨罗市项目仍处于前期工作阶段,还未开工建设;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于前期财评等程序,项目前期进展缓慢;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由于按程序为年初启动电子卖场采购、签订合同,按项目进度分期付款,项目基本为下半年结题验收,因此,上半年执行进度偏低。

(二)部分项目拨款进度缓慢。部分市县由于对专项资金拨付流程不熟悉,出现资金到市县财政部门后,市县项目承担单位不知情,没有及时跟财政部门对接,或对资金拨付相关手续出现争议,造成资金没有及时拨付。如,益阳市住建局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项目,省财政厅划拨至益阳市财政局的该笔资金分类为资本性支出。市财政局认为项目与资金名目不相符,导致益阳市财政局难以将该资金直接拨付给项目单位。目前,正在进一步协调。

五、有关建议及工作措施

(一)加大项目督导力度。要督促各地尽快实施项目,制定项目时间计划表,加强调度督导,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快项目进度,并督促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形成示范效应。

(二)简化资金拨付程序。建议市县财政部门在拨付省级安排的项目资金时,尽量简化项目拨付环节相关手续,加快项目拨付进度。

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立项背景和目的。

1.项目立项背景。

道路照明是城市道路的附属配套设施,主要指在道路两侧设置的灯杆、灯具、地上地下管线及照明附属设备等,在道路照度、亮度不足、能见度低时,为道路上的行车及行人补充适度的光照,正确识别路况及各种交通标志,确保交通正常运行。道路照明在改善道路交通照明条件、减少交通事故、夜间犯罪、提高居民生活安全感以及促进城区发展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个城镇实力和成熟程度的标志。

2.项目立项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了保障夜间交通安全、提高居民生活品质,路灯是基本的保障。20xx年我镇共有路灯6548多盏,总负荷1055千瓦千瓦,路灯主要分布在城区各个街道及巷道。

(二)项目内容。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道路路灯及交通灯电费开支,路灯耗材及维护费。确保我镇道路路灯照明正常运行,保证市民夜行安全,美化城市夜景,同时也为维护城区治安提供了基础保障。

(三)资金安排情况。

1.项目资金。

该项目20xx年财政预算拨款244.57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①路灯电费:163.22万元;②路灯维护费:81.35万元,主要是路灯耗材及日常维护费。

2.项目资金运行情况。

依据县人民政府的批复设立黎塘镇路灯电费及维护费项目的目的是为了严格规范路灯的管理,保障道路路灯照明正常运行,保证市民夜行安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水平,整治灯容灯貌。

该项目总预算投资244.57万元,20xx年1-6月实际使用113.16万元,资金使用率46.27%。分别用于:①电费:99.10万元,②维护维修费:14.06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会计制度规定设置、登记项目经费会计明细账,对会计业务进行分类和明细核算,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发现问题按程序及时汇报。

4.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

该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按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进行。

(四)项目组织与管理。

1.项目组织情况。

路灯电费是根据电力部门核实的实际耗用量,并经我单位进行核实后,报经领导审批再由财务人员按月按时向电力部门缴纳路灯电费。路灯维护维修费根据路灯监控设备及时发现故障,关闭电源止损,根据损毁程度上报相应领导审批,进行维修或者更新。

2.项目管理情况。

成立城区道路路灯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使我镇道路路灯工作规范化、有序进行,并做好在工作中加强领导和监督管理,成立黎塘镇道路路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路灯组内,办公室主任由陈梦琦同志担任,副主任由蒙承军同志担任,成员马富万、吴彩新、葛悦贤等同志组成。办公室负责本次道路路灯监测、日常维护、经费预算等工作。

二、绩效运行监控目标及目标值

1.项目总目标

保障道路路灯照明正常运行,保证市民夜行安全,保障夜间交通安全,美化、亮化城市。逐步实现城区公共照明低能耗、智能化管理。

2.项目阶段性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使得镇城区街道6548盏路灯亮灯率达到95%,每天亮灯时间平均约为10小时,城区街道整体照明度达到90%,群众投诉次数月均投诉少于2次。

三、绩效监控分析和监控结论

(一)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目全年总预算244.57万元,20xx年1-6月实际开支113.16万元,完成项目目标46.27%,具体开支:

1、电费1-6月开支99.1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87.58%,

2、电路电缆维修费用及日常耗材开支14.06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2.42%。

(二)绩效运行监控结论。

从项目完成情况来看,完成了项目范围内路灯电费的支付工作,每月对用电情况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安装路灯监控系统,实时监控路灯使用情况,对出现故障的路灯及时维修,保障了路灯亮灯率,总体实施效果较好。

四、问题、纠偏措施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黎塘安装监控系统对路灯进行监控,能发现出现故障的路灯,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化。

近年来城市发展越来越快,但相关市政基础设施未能跟上发展的步伐,特别是城市照明,资金的缺口较大,维护工作量也越来越大。最后是部分路灯老旧、不节能、维护成本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建议逐步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保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跟上城市快速发展的步伐。二是建议以“节能、绿色、环保”为原则,实施路灯节能改造工程,逐步形成科学规划、合理亮化、认真维护、精心修缮的城区亮化建设和管理格局。三是建议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制,对形成支出的费用,及时取得发票入账。

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5

为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根据《南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县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20〕6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1-7月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现将有关监控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年度预算安排情况

(一)项目年度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2020年南昌县房产管理局财政项目资金为1602.29万元,包括项目预算资金644.57万元,上年结转专项资金957.72万元。

(二)项目分布情况及项目年度预算安排数

2020年南昌县房产管理局财政项目3个。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一:南昌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运行服务费及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费。

该项目含3个子项目,分别为:

(1)南昌县综合性住宅小区和由小蓝经投公司承建的公租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意见》(赣建保[2016]1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南昌县综合性住宅小区(小蓝工业园)的1020套公租房和由小蓝经投公司承建的100套公租房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由县房管局作为业主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方式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费按照县政府办2015年8月10日印发的《关于全县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第132号)执行,即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从保障性住房租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贴,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由县财政将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拨付至县房管局,县房管局负责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的使用。

(2)南昌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用:根据《关于全县保障性住房、向阳路房产大厦店面招租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2015年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13号),我县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及维护工作由江西先锋金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系统技术支持及维护服务费按3万元/年执行,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2、项目二:2020年度项目工作经费。

该项目含3个子项目,分别为:

(1)物业项目考核奖惩经费:根据《关于创新南昌县物业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南政办发[2016]37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物业管理模式,提升物业管理效果,由辖区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处(管委会)、社区、公安派出所、房管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对物业项目的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南昌县物业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实施办法》执行,采取星级评定制考核,并由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用于对星级物业项目进行表彰和奖励。

(2)新版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与保障费用:根据2017年9月30日印发南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21号),随着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日益增加的交易量和房管业务对房地产管理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有房地产管理系统运行不够流畅,业务类别及流程不完善,信息覆盖面与市房管局存在差距,为提升房地产管理服务水平,会议同意参照市房管局新版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模式,启动我县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并与市房管局系统的`数据接口保持一致,建设经费由县财政承担,建成后的运行维护与保障费用列入下一年度县财政预算。

(3)白蚁施工药品及设备购置、白蚁特种车辆费用:根据南政办抄字(2018)95号文件,县政府研究同意县房管局白蚁防(灭)治经费(含药品经费和白蚁特种车经费)由县财政承担,并从2018年起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其中白蚁防(灭)治药品经费具体金额以实际中标价为准,白蚁特种车经费每年2万元。

3、项目三:南昌县创新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模式专项资金。

根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县创新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模式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发[2019]78号)要求,为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成立了南昌县老旧居民区物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模式创新试点工作,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房管局,负责对老旧居民小区物业服务模式创新试点工作进行考核、绩效评定,总结试点经验。专项资金用途有三项:一是对物业管理的奖补政策,为支持、鼓励乡镇推行物业服务工作,通过考核的方式以奖代补,县财政奖补资金按季度拨付至属地乡镇(管委会),由属地乡镇(管理处)自行制定辖区内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考评办法,每月对物业企业服务质量及小区居民满意度进行考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奖补资金;二是对物业企业的扶持资金,参照《关于创新南昌县物业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南政办发[2016]37号)精神,根据服务质量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奖补,同时允许物业服务在服务区域内开展广告位租赁经营、快递储存柜的场地租赁、划设停车位收取停车管理费等所获得的收益用于本项目内的物业服务;三是对特殊人群的补助资金,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南昌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小区业主,物业服务费先交后补,即业主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于每年底向属地乡镇申请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属地乡镇制定,费用由乡镇承担。

二、1-7月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一)项目年度预算总体执行情况

根据监控情况,2020年度1-7月项目资金已拨付1099.29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为68.61%,结余资金或正在拨付中、或完善相关手续进行拨付。

(二)项目具体执行情况

1、项目一:南昌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运行服务费及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费。项目经费已拨付1098.40万元,结余资金236.89万元预计2020年12月底完成拨付。

2、项目二:2020年度项目工作经费。项目经费已拨付0.89万元,结余资金166.11万元预计2020年12月底完成拨付。

3、项目三:南昌县创新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模式专项资金。该项目正在进行中,资金拨付预计2020年12月底完成。

三、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监控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监控目的

绩效运行监控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通过运行监控,进一步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探索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机制。同时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以及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解决措施,促使单位加强项目管理,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

2、绩效监控对象和范围

绩效运行监控对象为南昌县房产管理局申请安排的2020年度所有财政项目资金,既包含部门预算项目资金,也包含上年结转、本年追加等各专项资金。

(二)绩效监控方式方法

绩效监控方式为单位自行监控,按照“谁支出、谁监控”原则,组织项目实施科室对照绩效目标,对所负责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控。

(三)绩效监控工作过程

1、为了提高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质量和效率,成立了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全面负责本次绩效监控工作。

2、组织项目实施科室学习文件,了解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工作小组将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进行分解,对绩效监控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3、加强沟通配合,工作小组指导科室认真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填写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要求对偏差原因进行分析说明,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

四、综合监控结果

目前监控的3个专项资金绩效运行的整体质量较好,资金绩效正在释放,基本确保绩效目标能如期实现。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绩效运行监控操作规范化

绩效运行监控应按照文件中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对照制定的绩效目标,据实收集各项目绩效监控信息,在收集的基础上,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并对预计年底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做出说明,将上述情况填报至绩效监控情况表中,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客观公正。

(二)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常态化

将绩效运行监控同预算执行进度一起进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在监控过程中,努力探索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监控管理机制,加强现金管理,提高资金运行效率。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对于绩效运行监控的认识不够深入,把项目支出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目标、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

(二)、绩效目标和指标往往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对项目执行过程有效约束不够,存在一定的偏差。

七、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制度和流程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

(二)、规范绩效运行监控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相关信息完整、可靠,客观公正地反映项目资金实际使用和产生的绩效状况,为今后该项目实施方向及管理方式的改进提供指导。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6

一、项目年度预算安排情况

(一)项目年度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20xx年南昌县房产管理局财政项目资金为1602.29万元,包括项目预算资金644.57万元,上年结转专项资金957.72万元。

(二)项目分布情况及项目年度预算安排数

20xx年南昌县房产管理局财政项目3个。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一:南昌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运行服务费及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费。

该项目含3个子项目,分别为:

(1)保障性住房小区城南幸福庄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标:城南幸福庄园物业服务即将到期,同意该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继续以政府采购方式,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招投标,经费按照县政府办20xx年8月10日印发的《关于全县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第132号)执行,即由县财政对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进行核实,所需经费从保障性住租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贴。

(2)南昌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用:根据《关于全县保障性住房、向阳路房产大厦店面招租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20xx年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13号),我县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及维护工作由江西先锋金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系统技术支持及维护服务费按3万元/年执行,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3)南昌县综合性住宅小区和由小蓝经投公司承建的公租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意见》(赣建保[20xx]1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南昌县综合性住宅小区(小蓝工业园)的1020套公租房和由小蓝经投公司承建的100套公租房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由县房管局作为业主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方式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费按照县政府办20xx年8月10日印发的《关于全县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第132号)执行,即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从保障性住房租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贴,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由县财政将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拨付至县房管局,县房管局负责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的使用。

2、项目二:20xx年度项目工作经费。

该项目含3个子项目,分别为:

(1)物业项目考核奖惩经费:根据《关于创新南昌县物业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南政办发[20xx]37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物业管理模式,提升物业管理效果,由辖区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处(管委会)社区、公安派出所、房管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对物业项目的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南昌县物业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实施办法》执行,采取星级评定制考核,并由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用于对星级物业项目进行表彰和奖励。

(2)新版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与保障费用:根据20xx年9月30日印发南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21号),随着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日益增加的交易量和房管业务对房地产管理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有房地产管理系统运行不够流畅,业务类别及流程不完善,信息覆盖面与市房管局存在差距,为提升房地产管理服务水平,会议同意参照市房管局新版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模式,启动我县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并与市房管局系统的数据接口保持一致,建设经费由县财政承担,建成后的运行维护与保障费用列入下一年度县财政预算。

(3)白蚁施工药品及设备购置、白蚁特种车辆费用:根据南政办抄字(20xx)95号文件,县政府研究同意县房管局白蚁防(灭)治经费(含药品经费和白蚁特种车经费)由县财政承担,并从20xx年起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其中白蚁防(灭)治药品经费具体金额以实际中标价为准,白蚁特种车经费每年2万元。

3、项目三:南昌县创新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模式专项资金。

根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县创新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模式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发[20xx]78号)要求,为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成立了南昌县老旧居民区物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模式创新试点工作,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房管局,负责对老旧居民小区物业服务模式创新试点工作进行考核、绩效评定,总结试点经验。专项资金用途有三项:一是对物业管理的奖补政策,为支持、鼓励乡镇推行物业服务工作,通过考核的方式以奖代补,县财政奖补资金按季度拨付至属地乡镇(管委会),由属地乡镇(管理处)自行制定辖区内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考评办法,每月对物业企业服务质量及小区居民满意度进行考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奖补资金;二是对物业企业的扶持资金,参照《关于创新南昌县物业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南政办发[20xx]37号)精神,根据服务质量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奖补,同时允许物业服务在服务区域内开展广告位租赁经营、快递储存柜的场地租赁、划设停车位收取停车管理费等所获得的收益用于本项目内的物业服务;三是对特殊人群的补助资金,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南昌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小区业主,物业服务费先交后补,即业主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于每年底向属地乡镇申请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属地乡镇制定,费用由乡镇承担。

二、1-7月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一)项目年度预算总体执行情况

根据监控情况,20xx年度1-7月项目资金已拨付1099.29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为68.61%,结余资金或正在拨付中、或完善相关手续进行拨付。

(二)项目具体执行情况

1、项目一:南昌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运行服务费及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费。项目经费已拨付1098.40万元,结余资金236.89万元预计20xx年12月底完成拨付。

2、项目二:20xx年度项目工作经费。项目经费已拨付0.89万元,结余资金166.11万元预计20xx年12月底完成拨付。

3、项目三:南昌县创新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模式专项资金。该项目正在进行中,资金拨付预计20xx年12月底完成。

三、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监控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监控目的

绩效运行监控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通过运行监控,进一步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探索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机制。同时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以及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解决措施,促使单位加强项目管理,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

2、绩效监控对象和范围

绩效运行监控对象为南昌县房产管理局申请安排的20xx年度所有财政项目资金,既包含部门预算项目资金,也包含上年结转、本年追加等各专项资金。

(二)绩效监控方式方法

绩效监控方式为单位自行监控,按照“谁支出、谁监控”原则,组织项目实施科室对照绩效目标,对所负责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控。

(三)绩效监控工作过程

1、为了提高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质量和效率,成立了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全面负责本次绩效监控工作。

2、组织项目实施科室学习文件,了解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工作小组将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进行分解,对绩效监控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3、加强沟通配合,工作小组指导科室认真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填写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要求对偏差原因进行分析说明,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

四、综合监控结果

目前监控的3个专项资金绩效运行的整体质量较好,资金绩效正在释放,基本确保绩效目标能如期实现。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绩效运行监控操作规范化

绩效运行监控应按照文件中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对照制定的绩效目标,据实收集各项目绩效监控信息,在收集的基础上,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并对预计年底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做出说明,将上述情况填报至绩效监控情况表中,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客观公正。

(二)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常态化

将绩效运行监控同预算执行进度一起进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在监控过程中,努力探索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监控管理机制,加强现金管理,提高资金运行效率。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对于绩效运行监控的认识不够深入,把项目支出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目标、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

(二)绩效目标和指标往往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对项目执行过程有效约束不够,存在一定的偏差。

七、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制度和流程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

(二)规范绩效运行监控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相关信息完整、可靠,客观公正地反映项目资金实际使用和产生的绩效状况,为今后该项目实施方向及管理方式的改进提供指导。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7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或调整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见附表1)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项目基本性质:常年项目。

2、项目用途:项目实施后能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证安全的农产品进入市场,加快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

3、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涉及局市场信息科、春华镇和金井镇。

二是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涉及局法规科和全县镇街。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涉及局法规科、黄花、春华、高桥、路口等镇。

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涉及局市场信息科和全县镇街。

五是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涉及局市场信息科和全县镇街。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分析(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

落实县财政项目资金180万元,自筹777.4万元,总投入957.4万元。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县财政投入2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95万元;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县财政投入,1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2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县财政投入49.2万元,项目单位自筹32.4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县财政投入75.8万元,项目单位自筹625万元;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县财政投入25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主要是指财政资金)

项目完成总投资180万元,100%完成。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按照财务制度专款专用,严格落实项目责任人制度,执行过程中未出现违规行为。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分析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中长沙县农业投入品监管追溯系统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项目经费为工作经费;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经费为项目建设扶持资金;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为奖励资金。各项目12月均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并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分析

项目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局计审科、法规科和市场信息科成立项目督导检查工作小组,不定期对项目执行单位进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了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日常监督管理不断强化,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20xx年农产品农残检测合格率99.6%,比20xx年农残检测合格率97.5%,同比提高2.1%;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有效证书为177个,认证面积和数量位居全省首位;在全省率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试点取得成效;“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通过20xx年度复检验收;获评“湖南省三品一标示范县”;创建“长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9个,全部通过验收。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明显提高,全年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春华镇和金井镇有创建方案、常年开展抽样检测、产业基础好、基地按“三品”标准组织生产、各类生产档案记录齐全、全年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春华镇和金井镇为市级示范镇建设考核长沙县排名前二名,同时春华镇还是全县鲜食水果样板示范镇。

2、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单位(长沙创嘉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42家农产品基地签定了农业投入品购销协议,销往基地所有农业投入品价格采取低于市场价格10%~20%统一配送至基地。20xx年农业投入品基地配送额为 881830元。

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按计划进度按时完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项目单位(湖南中天凯顺农业连锁有限公司和长沙美丰农资连锁有限公司)18家农药经销点全部完成追溯硬件安装并参加了操作培训,基本能熟悉软件操作。

4、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湖南回龙湖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13个项目实施单位均获得“三品”认证或三品企业基地;近年来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近年来国省市检和县级例行监测均合格;开展农残自检或送检;生产档案记录齐全;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有自有品牌或包装标识。全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5、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对长沙金明蔬菜专业合作社等17个农产品基地自检达到200批次以上的予以奖励。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详见附表2)。

项目资金落实,实施顺利,管理规范,按时保质完成。

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8

一、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1、简要介绍该项目实施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2、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3、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4、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5、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资金分配结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在说明该项目全省资金计划的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分别说明各类资金计划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配套、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2、资金到位。

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到位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各类资金到位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配套及其他渠道资金等。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并重点围绕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及配套资金筹措能力等进行评价,对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的情况作出分析说明。

3、资金使用。

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支出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并对资

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重点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制度建设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

(三)项目监管情况。

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四、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任务量

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情况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如未完成目标任务,应分析说明原因。

(二)目标完成质量

对照预定绩效目标,评价项目完成质量。如未完成质量目标,应分析说明原因。

(三)目标完成进度

对照预定计划进度说明项目实际完成进度。如未完成进度目标,应分析说明原因。

五、项目效果情况

对照预定绩效目标,结合《指标表》中该项目效果指标,对项目实施所带来的各类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如项目功能实现情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保效益、政治效益、运行保障效果、受益群体满意度等多个方面。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项目决

策、项目管理、目标完成、项目效果四个方面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原因。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9

一、项目年度预算安排情况

(一)项目年度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2020年南昌县房产管理局财政项目资金为1602.29万元,包括项目预算资金644.57万元,上年结转专项资金957.72万元。

(二)项目分布情况及项目年度预算安排数

2020年南昌县房产管理局财政项目3个。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一:南昌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运行服务费及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费。

该项目含3个子项目,分别为:

(1)保障性住房小区城南幸福庄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标:城南幸福庄园物业服务即将到期,同意该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继续以政府采购方式,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招投标,经费按照县政府办2015年8月10日印发的《关于全县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第132号)执行,即由县财政对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进行核实,所需经费从保障性住租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贴。

(2)南昌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用:根据《关于全县保障性住房、向阳路房产大厦店面招租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2015年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13号),我县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及维护工作由江西先锋金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系统技术支持及维护服务费按3万元/年执行,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3)南昌县综合性住宅小区和由小蓝经投公司承建的公租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意见》(赣建保[2016]1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南昌县综合性住宅小区(小蓝工业园)的1020套公租房和由小蓝经投公司承建的100套公租房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由县房管局作为业主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方式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费按照县政府办2015年8月10日印发的《关于全县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第132号)执行,即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从保障性住房租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贴,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由县财政将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拨付至县房管局,县房管局负责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的使用。

2、项目二:2020年度项目工作经费。

该项目含3个子项目,分别为:

(1)物业项目考核奖惩经费:根据《关于创新南昌县物业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南政办发[2016]37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物业管理模式,提升物业管理效果,由辖区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处(管委会)社区、公安派出所、房管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对物业项目的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南昌县物业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实施办法》执行,采取星级评定制考核,并由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用于对星级物业项目进行表彰和奖励。

(2)新版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与保障费用:根据2017年9月30日印发南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21号),随着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日益增加的交易量和房管业务对房地产管理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有房地产管理系统运行不够流畅,业务类别及流程不完善,信息覆盖面与市房管局存在差距,为提升房地产管理服务水平,会议同意参照市房管局新版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模式,启动我县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并与市房管局系统的数据接口保持一致,建设经费由县财政承担,建成后的运行维护与保障费用列入下一年度县财政预算。

(3)白蚁施工药品及设备购置、白蚁特种车辆费用:根据南政办抄字(2018)95号文件,县政府研究同意县房管局白蚁防(灭)治经费(含药品经费和白蚁特种车经费)由县财政承担,并从2018年起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其中白蚁防(灭)治药品经费具体金额以实际中标价为准,白蚁特种车经费每年2万元。

3、项目三:南昌县创新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模式专项资金。

根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县创新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模式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发[2019]78号)要求,为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成立了南昌县老旧居民区物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模式创新试点工作,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房管局,负责对老旧居民小区物业服务模式创新试点工作进行考核、绩效评定,总结试点经验。专项资金用途有三项:一是对物业管理的奖补政策,为支持、鼓励乡镇推行物业服务工作,通过考核的方式以奖代补,县财政奖补资金按季度拨付至属地乡镇(管委会),由属地乡镇(管理处)自行制定辖区内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考评办法,每月对物业企业服务质量及小区居民满意度进行考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奖补资金;二是对物业企业的扶持资金,参照《关于创新南昌县物业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南政办发[2016]37号)精神,根据服务质量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奖补,同时允许物业服务在服务区域内开展广告位租赁经营、快递储存柜的场地租赁、划设停车位收取停车管理费等所获得的收益用于本项目内的物业服务;三是对特殊人群的补助资金,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南昌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小区业主,物业服务费先交后补,即业主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于每年底向属地乡镇申请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属地乡镇制定,费用由乡镇承担。

二、1-7月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一)项目年度预算总体执行情况

根据监控情况,2020年度1-7月项目资金已拨付1099.29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为68.61%,结余资金或正在拨付中、或完善相关手续进行拨付。

(二)项目具体执行情况

1、项目一:南昌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运行服务费及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费。项目经费已拨付1098.40万元,结余资金236.89万元预计2020年12月底完成拨付。

2、项目二:2020年度项目工作经费。项目经费已拨付0.89万元,结余资金166.11万元预计2020年12月底完成拨付。

3、项目三:南昌县创新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模式专项资金。该项目正在进行中,资金拨付预计2020年12月底完成。

三、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监控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监控目的

绩效运行监控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通过运行监控,进一步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探索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机制。同时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以及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解决措施,促使单位加强项目管理,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

2、绩效监控对象和范围

绩效运行监控对象为南昌县房产管理局申请安排的2020年度所有财政项目资金,既包含部门预算项目资金,也包含上年结转、本年追加等各专项资金。

(二)绩效监控方式方法

绩效监控方式为单位自行监控,按照“谁支出、谁监控”原则,组织项目实施科室对照绩效目标,对所负责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控。

(三)绩效监控工作过程

1、为了提高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质量和效率,成立了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全面负责本次绩效监控工作。

2、组织项目实施科室学习文件,了解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工作小组将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进行分解,对绩效监控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3、加强沟通配合,工作小组指导科室认真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填写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要求对偏差原因进行分析说明,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

四、综合监控结果

目前监控的3个专项资金绩效运行的整体质量较好,资金绩效正在释放,基本确保绩效目标能如期实现。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绩效运行监控操作规范化

绩效运行监控应按照文件中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对照制定的绩效目标,据实收集各项目绩效监控信息,在收集的基础上,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并对预计年底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做出说明,将上述情况填报至绩效监控情况表中,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客观公正。

(二)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常态化

将绩效运行监控同预算执行进度一起进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在监控过程中,努力探索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监控管理机制,加强现金管理,提高资金运行效率。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对于绩效运行监控的认识不够深入,把项目支出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目标、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

(二)绩效目标和指标往往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对项目执行过程有效约束不够,存在一定的偏差。

七、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制度和流程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

(二)规范绩效运行监控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相关信息完整、可靠,客观公正地反映项目资金实际使用和产生的绩效状况,为今后该项目实施方向及管理方式的改进提供指导。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立项背景和目的。

1.项目立项背景。

道路照明是城市道路的附属配套设施,主要指在道路两侧设置的灯杆、灯具、地上地下管线及照明附属设备等,在道路照度、亮度不足、能见度低时,为道路上的行车及行人补充适度的光照,正确识别路况及各种交通标志,确保交通正常运行。道路照明在改善道路交通照明条件、减少交通事故、夜间犯罪、提高居民生活安全感以及促进城区发展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个城镇实力和成熟程度的标志。

2.项目立项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了保障夜间交通安全、提高居民生活品质,路灯是基本的保障。2021年我镇共有路灯6548多盏,总负荷1055千瓦千瓦,路灯主要分布在城区各个街道及巷道。

(二)项目内容。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道路路灯及交通灯电费开支,路灯耗材及维护费。确保我镇道路路灯照明正常运行,保证市民夜行安全,美化城市夜景,同时也为维护城区治安提供了基础保障。

(三)资金安排情况。

1.项目资金。

该项目2021年财政预算拨款244.57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①路灯电费:163.22万元;

②路灯维护费:81.35万元,主要是路灯耗材及日常维护费。

2.项目资金运行情况。

依据县人民政府的批复设立黎塘镇路灯电费及维护费项目的目的是为了严格规范路灯的管理,保障道路路灯照明正常运行,保证市民夜行安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水平,整治灯容灯貌。

该项目总预算投资244.57万元,2021年1-6月实际使用113.16万元,资金使用率46.27%。分别用于:①电费:99.10万元,②维护维修费:14.06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会计制度规定设置、登记项目经费会计明细账,对会计业务进行分类和明细核算,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发现问题按程序及时汇报。

4.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

该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按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进行。

(四)项目组织与管理。

1.项目组织情况。

路灯电费是根据电力部门核实的实际耗用量,并经我单位进行核实后,报经领导审批再由财务人员按月按时向电力部门缴纳路灯电费。路灯维护维修费根据路灯监控设备及时发现故障,关闭电源止损,根据损毁程度上报相应领导审批,进行维修或者更新。

2.项目管理情况。

成立城区道路路灯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使我镇道路路灯工作规范化、有序进行,并做好在工作中加强领导和监督管理,成立黎塘镇道路路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路灯组内,办公室主任由陈梦琦同志担任,副主任由蒙承军同志担任,成员马富万、吴彩新、葛悦贤等同志组成。办公室负责本次道路路灯监测、日常维护、经费预算等工作。

二、绩效运行监控目标及目标值

1.项目总目标

保障道路路灯照明正常运行,保证市民夜行安全,保障夜间交通安全,美化、亮化城市。逐步实现城区公共照明低能耗、智能化管理。

2.项目阶段性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使得镇城区街道6548盏路灯亮灯率达到95%,每天亮灯时间平均约为10小时,城区街道整体照明度达到90%,群众投诉次数月均投诉少于2次。

三、绩效监控分析和监控结论

(一)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目全年总预算244.57万元,2021年1-6月实际开支113.16万元,完成项目目标46.27%,具体开支:1、电费1-6月开支99.1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87.58%,2、电路电缆维修费用及日常耗材开支14.06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2.42%。

(二)绩效运行监控结论。

从项目完成情况来看,完成了项目范围内路灯电费的支付工作,每月对用电情况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安装路灯监控系统,实时监控路灯使用情况,对出现故障的路灯及时维修,保障了路灯亮灯率,总体实施效果较好。

四、问题、纠偏措施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黎塘安装监控系统对路灯进行监控,能发现出现故障的路灯,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化。

近年来城市发展越来越快,但相关市政基础设施未能跟上发展的步伐,特别是城市照明,资金的缺口较大,维护工作量也越来越大。最后是部分路灯老旧、不节能、维护成本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建议逐步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保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跟上城市快速发展的步伐。二是建议以“节能、绿色、环保”为原则,实施路灯节能改造工程,逐步形成科学规划、合理亮化、认真维护、精心修缮的城区亮化建设和管理格局。三是建议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制,对形成支出的费用,及时取得发票入账。

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11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机构设置和在职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策法规与劳动关系科。

(三)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管科。

(四)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五)职称与事业单位管理科。

(六)工资福利科。

(七)劳动保障监察科。

(八)组织人事科。

(九)信访和调解仲裁科。

在职人员情况: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实有在职32人,具体为行政人员17人、机关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1人。

2.部门职责。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牵头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体系。

(四)负责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拟订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制度,审核、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运营的贯彻实施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指导、监督县域的社会保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或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职业技能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并负责拟订相关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与泸西县教育体育局的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泸西县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泸西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惠民生、聚人才、谋福利、促发展、助脱贫为主线,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主动克难、主动服务、主动拼搏,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就业创业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129人,完成州级下达计划数2483人的126.0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598人,完成州级下达计划数523人的114.34%;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538人完成州级下达计划数471人的114.2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二是人事人才工作得到较好落实。抓好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和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按照考核内容、标准和干管权限,完成2019年度729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行政机关(参公)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切实做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今年共审核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人员614名,其中:初级135名、中级267名、高级236名,涉及教育、建设、经济、农业、工程等专业技术人才,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重要人才保障。

三是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巩固扩面成果,以返乡农民工、农转城人员等城镇适龄居民为重点,大力宣传缴费档次、个人帐户记录政策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城镇居民早参保、勤续保和选择较高档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养老、工伤、失业三险险工作进展明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扎实推进。按照《泸西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办法的通知》精神,贯彻执行各项政策规定,有序推进审核认定工作,足额兑现参保补助资金。目前,全县共有1501户4189名被征地农民已享受到政策实惠。

四是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不断完善。截至目前,共接待群众来访1100余人次,受理来访案件96起,共为1044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474.46万元;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4件,不予受理7件,结案43件。

(二)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一是自上而下的任务分解

通过自上而下的任务目标分解,将整体目标分解到各个部门科室或个人,明确要完成整体目标各个部门科室应该承担的职责。这是目前设定绩效目标比较通用的一种方法。可以保持我局自上而下目标方向统一,逐层分解到各个部门科室直至个人,并帮助指导完成目标。这是纵向任务分解,将局机关的整体目标划分为小的、独立的目标。

任务目标分解强调上下之间的目标关系和相互责任,实行统一行动达成整体目标。

二是个人发展需要制定的任务目标

除了完成任务目标,管理者要考虑局机关和个人的发展需求。基本的任务指标是一定必须要保证和完成的,如果各个部门科室或个人仍有余力,可以给予设定其他任务或更高调整目标,帮助其能力不断提升,这也体现出绩效管理的实际意义,帮助科室或个人提升业绩水平。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整体收支情况:本年度总收入169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0.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共计1423.75万元,卫生健康共计收入47.91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收入7万元,住房保障收入32.79万元,农林水收入180.26万元。本年度总支出2058.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0.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共计1761.81万元,卫生健康共计支出47.91万元,农林水支出208.76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支出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79万元。2020年专项资金项目支出1448.66万元。主要资金为中央、省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公用经费支出6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用品购置等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均为国内接待费,金额为0.74万元,2020年无会议、培训支出。年末结转结余22.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0.02万元,非财政拨款结转为22.16万元,主要为就业专项资金结转。

2.资产情况。2020年资产总额合计529.32万元。包括流动资产114.4万元(货币资金114.4万元),非流动资产414.8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14.81万元)。

3.基本支出。基本支出609.8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工资福利、办公费、水电费、接待、差旅费等单位保障性支出。

4.项目支出。项目支出1448.66万元,主要用于就业专项资金支出,包括培训费、社保补贴、城镇及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外出务工奖补、建卡户培训期间补贴交通生活费等专项支出。贷免扶补及创业补贴专项工作经费。

二、部门绩效自评报告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了解2020年度泸西县人社局整体支出情况、年度工作任务及项目完成情况、年度履职情况,以及所取得的效果。通过评价,在部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等方面总结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资金支出,提升预算配置的科学合理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为下一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逐步推开进行经验性积累奠定基础。

(二)绩效自评组织过程

(一)前期准备。准备自评资料并保证完整性、及时性、真实性、佐证材料的准备,材料质量等要求。

(二)组织实施。包括布置、审核、检查等情况,存在问题及有关意见及建议。

(三)分析评价。按照项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客观、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项目决策、准备、实施等进行了自我评价。

(三)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四)绩效自评结论

泸西县人社局年度工作任务已完成,目标责任的履职情况良好。具体为:

2020年度实施项目4个,已完成的项目有4个,分别为:①中央就业专项资金;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就业培训补贴;③沪滇劳务协作专项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④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及湖北反向农民工求职补贴。

具体情况为:1.中央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根据红财社发〔2020〕31号文件,非本级财政投入资金400万元;红财社发〔2020〕74号文件,财政拨款收入360万元。两项资金76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外出务工奖补、建档立卡培训产生的交通生活补贴,截止2020年12月31日,支付补贴资金760万元。

2.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就业培训补贴项目,根据泸开组办便笺〔2020〕55号文件,上海对口帮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补贴资金6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支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补贴资金60万元。

3.沪滇劳务协作专项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根据红财农发〔2020〕25号文件,安排沪滇劳务协作资金140万元,用于支付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截止2020年12月31日,支付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140万元。

4.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及湖北反向农民工求职补贴。根据红财建发〔2020〕27号,财政拨入困难职工生活补助3.9万元、湖北返乡农民工求职补贴3.1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支付补贴资金7万元。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泸西县人社局2020年部门整体执行的绩效情况达到预期,2020年泸西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惠民生、聚人才、谋福利、促发展、助脱贫为主线,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主动克难、主动服务、主动拼搏,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就业创业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129人,完成州级下达计划数2483人的126.0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598人,完成州级下达计划数523人的114.34%;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538人完成州级下达计划数471人的114.2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二是人事人才工作得到较好落实。 抓好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和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按照考核内容、标准和干管权限,完成2019年度729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行政机关(参公)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切实做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今年共审核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人员614名,其中:初级135名、中级267名、高级236名,涉及教育、建设、经济、农业、工程等专业技术人才,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重要人才保障。

根据泸西县人社局填报的2020年整体绩效支出自评结果如下:略

扣分说明:投入指标(扣分项为在职人员控制率)、过程管理指标(扣分项为三公经费及年初预算调整率)、产出指标(扣分项为任务完成情况及重点工作办结率)三项指标分别扣2分,效果情况指标(扣分项为效益)扣3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上不够,在项目管理、财务管理、资金跟踪问效管理、争取上级资金等方面存在差距。一是绩效评价意识不足,绩效管理制度弱化,对建立内部会计绩效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二是会计基础工作做得不够,单位会计人员是一岗多职,单位岗位之间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作用没有发挥很好效果;三是监督考核机制不到位,单位没能建立内审机构,涉及相关工作都依附于财务人员完成,形成完成工作后没有评价,无后续监督考核环节;四是绩效管理评价环境受其上级部门影响比较大。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自评,泸西县人社局部门整体绩效支出较为规范,并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建议财政部门根据评价情况安排次年预算资金。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梳理单位绩效基础工作进行评价。通过开展单位整体绩效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围绕重点工作开展一系列工作。发现单位现有绩效制度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单位如期完成绩效目标制定与实施工作。二是坚持重要性原则。在整体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扶贫领域和关键岗位。在建立实施绩效评价的基础上,认真对照,真实完整地反应评价表和评价报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随着现代化进程及信息发展,绩效评价工作已显得十分必要,但该项工作的.开展及推进需要单位上下共同学习及努力,希望得到相关部门的指导及参加专题讲解。

附件: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表

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12

20xx年我市认真贯彻《20xx年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要点》、《20xx年广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及《20xx年广西“降消”项目工作计划》等文件精神。坚持以降消为契机,以改善产科建设为中心,努力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及婴儿死亡率。现将我市第一季度“降消”项目工作绩效情况分析如下。

一、我市第一季度“降消”项目工作基本情况

(一)主要妇幼保健指标情况

我市1-3月份活产数为7213人,住院分娩率99.50%;产前检查7166人,产前检查率99.34%;孕产妇系统管理6980人,孕产妇系统率96.77%;产后访视7117人,产后访视率98.67%;孕产妇死亡2人,死亡率27.73/10万;高危孕妇1142人,高危产妇住院分娩1142人,住院分娩率100%;新法接生7213人,新法接生率100%;没有新生儿破伤风病例发生。

(二)降消指标完成情况

我市1-3月份共发放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5923人,发卡率20.82%;共补助农村住院产妇6035人,其中平产补助5977人,危重抢救补助58人,完成补助指标的21.21%。两所产科急救中心抢救产科危急重症15人,成功14人,抢救成功率93.33%。

(三)本季度经费到位及支出情况

我市1-3月份到位资金125.45万元,其中:中央经费115.4万元,本市配套10.05万元,以上费用均是上年度的经费。

资金支出2456795.3元,其中:进修费4000元,健康教育1032.3元,住院分娩补助2448800元,监督检查2963元。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项目管理,强化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降消项目工作,及时召开了项目领导协调小组工作会议,掌握“降消”实施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市卫生局根据在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分别制定了《20xx年桂平市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和《20xx年桂平市“降消”项目工作计划》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二)做好社会动员工作,营造健康教育气氛

通过在每个行政村书写固定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开设孕妇学校、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等形式深入宣传“降消”政策及要求,提高群众对“降消”项目认识,进一步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订购《准妈妈》、《健康娃娃》杂志发放给每个乡镇卫生院。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增强了群众保健意识,促进了社会与群众的参与,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健康的氛围。1-3月份我市共发放健康教育卡、册8879份;出版宣传专栏100期;书写宣传标语705条;开设孕妇学校195期,共培训2547人次。

(三)加强产科急救网络建设,确保绿色通道畅通为了减少产科急重症孕产妇死亡,健全产科急救网络很重要。市卫生局要求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按照《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建设标准》,配备抢救中心人员和设备,继续执行孕产妇抢救中心运转制度,向社会公布急救中心电话号码,24小时开通,随时接受孕产妇的求助。在市直三家医疗机构继续推行产科信息联动机制,参加产科信息联动机制的任何一家医院接到乡镇卫生院或孕产妇及其家属的出诊求救电话,必须5分钟内出诊,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的理由拒绝。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推行机制后,有效地保证了孕产妇的生命安全,保障绿色生命通道的畅通。

(四)加强项目的指导和监督

市卫生局十分重视项目督查工作,第一季度组织督查一次,主要督查内容一是孕产妇摸底调查情况,高危筛查、管理、转诊情况,二是病历书写质量情况,三是两个系统软件使用情况和“降消”信息管理情况。对做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做得差的责令限期整改,从而促进了项目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存在问题

(一)“降消”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相对滞后我市1-3月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发卡率20.82%;补助率21.21%。发卡率及补助率均没有达到年度指标的`25%,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相对滞后。

(二)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不到位,医疗机构综合救治能力有待提高部分乡镇卫生院存在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不到位,对高危孕产妇的识别、处理能力不强。部分市直医疗机构对危重孕产妇综合救治能力有待提高。20xx年每一季度我市孕产妇死亡2例,死亡率27.73/10万。死亡原因:一例死于子宫破裂,另外一例死于麻醉意外。

(三)降消经费没有及时到位

我市第一季度使用的经费是20xx年沉淀的资金,桂财社(20xx)247号、276号和306号文的资金均没有到位。

四、20xx年工作建议

(一)切实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

1、加大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宣传力度。重点对象应锁定在计划外怀孕的农村孕妇身上。

2、履行告知义务。对领取补助卡的孕妇尽告知义务,告知补助卡使用时间、地点、范围等信息,避免过期不领取补助资金现象出现。

(二)努力提高医疗机构综合救治能力

医疗机构业务人员应通过外出进修学习、参加短期培训班学习等形式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科室与科室之间应加强交流与学习,共同提高对危重孕产妇抢救能力。

(三)继续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管理

提供孕产期保健的机构仍应对早、中、晚孕的孕妇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个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