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收费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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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收费自查报告 篇1
杭州市教育局:
我校是一所国有民办高级中学,是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目前拥有高中三个年级30个班,学生1400余名。学校在杭州市教育局和杭二中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坚持成本办学。
针对杭教办高中〔20XX〕35号《关于进行学校开学工作情况调研的通知》的文件规定,并按照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纠风办《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检查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我校20XX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入学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学杂费、代管费收费情况
我校将《杭州市民办学校教育收费公示栏》作为一项重要的校务公开内容长期公开于校务公开栏内和校园网上,使学校收费进一步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学生的学杂费按照杭价费[03]108号批文每学期4600元收费;代管费按照杭价费[04]81号、杭财综[04]235号、杭教计[04]14号批文每学期每生350元收费,同时,对代管费实行多退少不补原则。收费方式按照规定由学生将学杂费和代管费直接打入由教育局指定的中国工商银行,学校财务出具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鉴)制的行政业性收费票据。学校坚持实行“一费制”的收费制度,做到收费行为的规范。
二、教辅资料的订阅和收费情况
我校对学生的教学辅助材料、课外读物等资料的订阅严把数量关,根据市教育局的相关文件规定,由教学部门、教导处统一要求。规定高一、高二年级每门学科每学期只能订一份教辅资料;高三年级每门学科每学期只能订2~3份教辅材料。对于教辅资料的收费均在学生缴纳的代管费内扣除,不另外向学生额外收取一分钱。
三、校服采购情况
学生校服采购,从市教育局指定的服装生产厂家(或单位)中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并严格招投标的相关程序(派出了有学校代表、老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共同参与招标),中标单位为黄湖服装实验厂。订购数量和价格:运动服1000套,45元/套;夏装1000套,36元/套;女西装260套,110元/套;男西装 260套,120元/套,已在杭州市教育局城域网上公布,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伙食费
学校根据学生自愿用餐的原则,结合上学期的成本核算,中餐定为4.50元、晚餐定为5.00元(包括水果)的餐费标准。学生如果在学校食堂用餐,先向班级的生活委员登记,并由生活委员统计后,向财务室统一购买餐券,在一个月内,如果学生餐费有剩余,可以向财务退券,学校实行按实消费原则。同时,学校坚持做到每月在校务公开栏内公示每月每生的餐费标准,以接受学生、家长和老师的监督。
五、择校挂读生情况
目前,中小学择校挂读生的收费问题是社会最为关心、最为敏感的话题。也是本次收费检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杭州市物价局、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纠风办关于杭州市区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作为国有民办学校,我校严格实行按生均教育培养成本进行收费。收费的标准:学杂费每学期4600元,代管费每学期每生350元,并在开学初一次性收取,做到不收取与读书相关的择校费等额外费用。至自查之日,我校现有择校挂读生人数48人,由于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存在,择校挂读生的人数会出现增减的可能。
以上五项是我校本学期学校收费自查情况的真实反馈,我们坚持做好收费公示制和收费联系卡的制度,积极地增加收费透明程度,做到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扩大收费范围,做到“一费制”的收费方式,坚持走依法治教、依法办学、规范收费之路。
学校收费自查报告 篇2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晋江市教育局文件晋教监〔20xx〕20号文《关于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严肃教育收费纪律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学校高度重视,根据通知精神,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我校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领导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因此,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廖建旺
副组长:卓瑜瑜
成 员:余秋莲、王秀贤、陈美纶、陈金妹
二、自查情况
学校严格执行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做到零收费。
2、学校没有以募捐、摊派、服务等形式增加学生家庭负担的收费问题。
3、学校不存在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情况,学校不收赞助等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费用。
4、学校没有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等,无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现象。
5、学校没有违反规定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学具、报刊杂志的情况。
6、学校没有违反规定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兴趣班、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或变相收费补课等情况。
7、学校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
8、学校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三、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学校收费自查报告 篇3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教育收费行为,巩固行风建设成果,防止教育乱收费,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成立了由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检查小组,对我县辖区学校及幼儿园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检查,现依据文件中的相关条款与本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幼儿园收费情况
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依据大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贯彻实施,未另立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没有以开办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的情况。未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民办幼儿园在制定或调整保教费标准时,程序符合《暂行办法》规定,不存在乱涨价行为;物价部门对民办幼儿园收费有完整的备案程序。未在《暂行办法》之外自设收费项目,幼儿使用的教材均由幼儿园统一购买大连市教育局指定教材《幼儿园探究式活动课程(B版)教材》,并免费发放给幼儿使用。我县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资金拨款标准严格按照《关于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提高城镇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保障水平的通知》(大财教〔20xx〕870号)、《关于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提高农村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保障水平的通知》(大财教〔20xx〕869号)精神,以及《关于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免收托保费政策的通知》大财教【20xx】747号的通知要求贯彻实施。
二、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情况
依据20xx年教育部《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工作要求,我县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由于我县特殊的地理位置,造成每个岛屿只有一所初中以及一所中心小学,学生流向高度集中,择校生与本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存在乱收费问题,也不存在非正常跨区招生问题。
xx县只有一所高中,为省级示范性高中。20xx年,xx高中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为80%。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没有以任何名义和方式举办以选拨生源为目的的竞赛、办班。全县没有民办学校,不存在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的行为。
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存在违规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择校费等各种费用。
各学校全面公开学校办学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录取办法,特别是择校生招生政策、标准、比例等。
三、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参民办”学校办学及收费行为情况
xx县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任何民办学校。
四、普通高中“择校生”政策执行情况
20xx年秋季至今,xx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严格执行不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没有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不存在以民办形式招生和收费行为。我县没有涉外办学机构。
五、规范高等学校招生及收费情况
我县没有高等学校。
六、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情况
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辅材料的征订延用了省指定目录中圈定的项目,经过全县一线教师海选确定每学科一种教辅,以学生家长自愿订购为征订原则,辅以家长签字的教辅征订形式操作。征订宣传由教育行政完成,学校召开家长会,下发“致家长一封信”,广泛进行了征订政策的解读。依据20xx年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对全县中小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学生课堂上使用的教辅材料,均为上一季征订品种,未发现省目以外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学校、教师也没有在推荐目录之外以暗示、推荐、指定等方式组织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七、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情况
中小学校及其教职工不存在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现象;也不存在课堂内容课外补,通过暗示、诱导、动员或者胁迫等方式组织学生参加补课或有偿家教活动;公办在职教师没有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我们将治理乱收费作为学校办学行为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到每年的《学校管理与发展考核方案》之中;公办中小学没有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包括租赁、借用等)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等问题;没有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变相组织补课及收费行为;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行为的通知》,组织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全县中小学规范办学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全县通报。
八、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
中小学学籍信息系统与教育部学籍系统进行对接,严格落实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制度,如实按照学校实有人数划拨经费。不存在虚报、冒领、克扣、挪用、挤占、截留义务教育保障资金行动,落实督察制度。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监管机制,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实行信息公开,畅通举报电话、信箱等监督途径。
九、教育收费政策清理规范情况
已全面清理和规范区域内教育收费政策;及时将清理后所保留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照规定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
十、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代支收费情况
政府、学校不存在将国家明令禁止或明确规定应纳入公用经费开支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中小学不存在违规收取学具费、保险费、体检费、课外课程选修费等;不存在军训期间违规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和照相费等费用。学校不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严格执行“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原则,没有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没有违反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的规定,跨学年收费等。各学校严格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公示制度等。
十一、收费公示情况
各级各类学校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长期向社会公布;做到以招生简章、收费报告单等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
学校收费自查报告 篇4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精神,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全面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根据县教育局和镇中心校的指示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现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
为更好落实上级教育部门通知精神,开展好本次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工作,我校特成立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
二、自查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召开全体教师大会,由校长带领学习关于治理乱收费自查工作文件精神,再由各教师对照文件精神开展认真的自查,最后由领导小组汇总、复查。
三、自查情况。
1、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收费政策
我校严格执行上级部署和要求,坚决不参与应由有关部门收取的代收费项目的行为;
无强制性收费和从中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
无各种形式的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行为。学校更没有擅自私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2、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我校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学校收费资金。学校未用事业收入发放奖金、补贴、津贴、实物及组织公费旅游。在开展工作中严肃财经纪律,并加强了财务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能力和财务管理意识。
3、规范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收费行为
(1)学校无超标准、超范围和自立项目收费。
(2)学校无违反规定举办收费辅导班、补习班,学校也没有在节假日期间办各种补习班的办班活动和以竞赛的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3)我校严格禁止以各种名目向学生摊派钱物。未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没有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捐资费等情况发生。
(4)学校对代收费采取自愿原则,不强制收费。
四、自查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我校认真开展教育乱收费自查工作。结论是:我校始终严格执行上级的收费政策,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做好收费政策的宣传,依法治校,无任何乱收费行为。
学校收费自查报告 篇5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精神,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全面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根据县教育局和镇中心校的指示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现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
为更好落实上级教育部门通知精神,开展好本次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工作,我校特成立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
二、自查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召开全体教师大会,由校长带领学习关于治理乱收费自查工作文件精神,再由各教师对照文件精神开展认真的自查,最后由领导小组汇总、复查。
三、自查情况。
1、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收费政策
我校严格执行上级部署和要求,坚决不参与应由有关部门收取的代收费项目的行为;
无强制性收费和从中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
无各种形式的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行为。学校更没有擅自私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2、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我校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学校收费资金。学校未用事业收入发放奖金、补贴、津贴、实物及组织公费旅游。在开展工作中严肃财经纪律,并加强了财务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能力和财务管理意识。
3、规范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收费行为
(1)学校无超标准、超范围和自立项目收费。
(2)学校无违反规定举办收费辅导班、补习班,学校也没有在节假日期间办各种补习班的办班活动和以竞赛的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3)我校严格禁止以各种名目向学生摊派钱物。未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没有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捐资费等情况发生。
(4)学校对代收费采取自愿原则,不强制收费。
四、自查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我校认真开展教育乱收费自查工作。结论是:我校始终严格执行上级的收费政策,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做好收费政策的宣传,依法治校,无任何乱收费行为。
根据《20xx年濮阳县教育经费管理活动年工作方案》(濮县教〔20xx〕)71号)的要求,我单位对会计信息质量、财务预算、资金安全和财务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基础工作情况
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均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信息真实,账表之间、账账之间、账证之间对应真实。会计往来科目、会计结余科目真实。
财务报销制度完善,严格按照会计人员检查原始凭证、填写报销凭据、财务监督小组审核的报销程序进行,有效地保证取得的原始凭证真实、合法。财务收支无坐支现象。会计凭证及时整理装订,存放安全、规范。
(二)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20xx年预算明细说明,财务室每月都要把各项主要支出费用的实际数与预算数进行比较,各项支出必须向领导申请批准,务必将实际费用控制在预算费用之内。
(三)财务管理办法完善和执行情况
根据单位实际工作情况,20xx年对原有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包括对财务管理办法整体上的修改,以及对差旅费开支标准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的修改。修改后的管理办法明确了职责权限,能有效防止舞弊;修改后的管理办法明确了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控制了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完善各项管理办法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相互监督,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
通过自查,我校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学校收费自查报告 篇6
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彻底治理教育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20xx年春季开学,我校组织有关人员对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进行了全面、严肃、认真的自查。经自查,我校在教育收费方面狠抓政策落实,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收费工作非常满意,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精神、树立形象
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及省、市、县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文件精神,学校领导有正确的认识,统一思想,严肃纪律,从严治理学校乱收费,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查正我校收费行为,没有发现任何乱收费问题。
二、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充分利用校信通、米学网等形式大力宣传治理乱收费精神,让广大家长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收费的政策,对教育收费有清楚的认识。
2、严格按照县教体局的文件及通知执行相关教育收费。
3、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4、禁止任何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
5、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三、建立制度、从严落实
我校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经自查:
1、全校无一例教师补课收费、从事有偿家教或向社会培训机构推
荐学生参加培训收费、在培训机构兼职及办班收费等问题,学校毕业班及需参加县竞赛的年级的集体补课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补课费;
2、无强制收取服务性代收费问题,学生饮用奶 “收费”做到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规范程序。
3、学校无乱订教辅材料现象,学生所使用的教辅材料属学生家长自行购买,学校不存在教师宣传和推销教辅现象。
4、无办特长班收费、乱订教材、资料等收费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继续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治理乱收费文件精神,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学校。
xxx小学
20xx年2月
学校收费自查报告 篇7
为了落实上级各项收费政策,切实规范我校阳光收费工作,根据县局、学区管委会的`安排,继续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检查。我校高度重视,专人负责,有计划、分步骤,认真开展自查,现将我校有关收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并设立举报电话、制作了举报箱,建立了举报登记、查处督办制度和工作保密制度。在收费工作中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的工作方针,学校在涉及收费的相关人员中进行统一思想的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加强收费管理工作就落实在他们的执行和操作之中,务必重视、务必认真、务必坚持原则。
二、加强公示,严格执行收费的各项政策。我校严格按照京山县物价局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增加收费项目,不扩大收费范围,不提高收费标准。学校按规定在学校醒目的位置张贴由县物价、教育部门统一印刷的教育收费公示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服务性项目收费经物价部门批示后,学生一律自愿,不硬性规定。不强迫学生收取上级审定书目外的任何资料费。
三、明确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学校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群众负担的各项规定,按照市政府、物价局和教育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阿后方项目和标准。学校对开学收费坚持做到依法收取,执行“四公开”的规定,以增加收费的透明度,实行专人负责,校长一把手负责人对收费全权监督。
四、落实责任,加大对收费的工作监管力度。我校能切实加强收费的管理,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学校适时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全体教职工的宣传和教育,增强依法收费的意识。学校所有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不截留、挪用和抵充收费。校长在收费签字上有明确的监督机制,主要是管理透明化、群众知情化。
五、不断加强规范收费力度,推进学校健康发展。学校收费牵涉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学校声誉和形象,是一项敏感工程。在收费问题上,每个人的每一举动都对信息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为此,学校制订了规范收费制度,落实了规范收费工作责任制,确保教育乱收费责任投诉为零,为教育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为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而努力。
六、整改建章,规范完善
我校决定在坚持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迂腐作风的力度,力争做到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学校收费自查报告 篇8
一、强化收费管理网络建设
为了确保学校收费行为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我们严格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校长与学校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班主任、科任教师及后勤人员分层建立明晰的收费管理网络,实行专项责任追究制。
成立了xx市xx中学收费管理领导小组、收费监督小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由校长负总责,总务处具体实施,专项工作定责定人,做到职责清楚,分工明确。
制定了《xx市xx中学收费管理制度》、《严禁假期补课制度》、《严禁教师向学生推销学习用品及教辅资料制度》、《xx市xx中学师德师风建设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学校管理工作上实行乱收费一票否决制、师德师风不正一票否决制、安全卫生工作不到位一票否决制。与所有教工签订收费管理责任书,对有违规收费、加码收费、搭车收费等不正当行为的相关负责人从重从快查处,给予相对等的处分,将违规所得全额退还学生,不准参加评先评优和晋级,情节严重者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调离我校,绝不姑息。
二、代办收费项目
按照市教育局、物价局要求,代办收费项目工作得到落实。去年以来,我校所代办收费项目只有2种,即作业本费和中考报名费,20xx年秋季代收作业本费每生14元,共计27440元,已及时全额上交教育局勤工俭学科;20xx年春季代收作业本费每生14元,共计26142元,秋季代收作业本费每生14元,共计24318元,已及时全额上交市财政支付中心;20xx年中考报名人数为812人,按上级规定每生收取报名费55元,共计44660元,已及时全额上交教育局财务科。除此两项外,无任何收费项目。
三、其他
1、学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每学期开学之前学校在显著位置公示代收费项目、代收费标准,并发放家长回执单,填写收费明白卡,收费后填写统一正规票据,交由家长保存。
2、学校没有擅自设立任何(例如:转学费、赞助费、择校费、补课费等)收费项目,没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无任何搭车收费现象。
3、学校完善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财务管理规范,按市教育局财务科的要求,财务结报规范,代办费结算项目清单明晰。
四、校务公开
学校及时公开教育行政在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学校信息、经费使用等情况,扎实推进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建设。综合运用党内民主监督、群众信访监督、财务监督等多种手段,加大学生的`招生入学、教育收费、教育行政审批、评先评优等事项的公开力度,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加强与学生、家长的交流沟通,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使教育收费在阳光下操作。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义务教育经费资金的会计核算,实行票据统一管理,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义务教育经费资金全部用于教育事业。
学校收费自查报告 篇9
20xx年秋季开学,我校在收费方面狠抓政策落实,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收费工作非常满意,为推进学校治理乱收费的工作,我镇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经常进行自检自查。
一、学习精神、树立形象
我校认真学习鄂厅际办[20xx]5号文件,及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学校领导有正确的认识,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严肃纪律,从严治理学校乱收费,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查正我校收费行为,没有发现任何乱收费问题。
二、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充分利用墙报、宣传栏等形式扩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家长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收费的政策,对教育收费有清楚的'认识。
2、严格按照区教体局、物价局、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严格收费。
3、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4、禁止任何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
5、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三、建立制度、从严落实
我校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
1、全镇无一例教师补课收费、从事有偿家教或向社会培训机构推荐学生参加培训收费、在培训机构兼职及办班收费等问题,学校集体补课不向学生收取补课费;
2、无强制收取服务性代收费问题,学生饮用奶、保险、校服等“收费”做到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规范程序;
3、学校无乱订教辅材料现象,学生所使用的教辅材料是都在省审定推荐目录范围内,做到“一科一辅”;
4、学前班、幼儿园收费按区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严格标准收费,无办特长班收费、乱订教材、资料等收费问题。
总之,我校将继续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学校收费自查报告 篇10
为贯彻落实教育局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规范教育收费各项规定的落实,根据平泉县教育局《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秋季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所确定的治理工作任务和要求,对本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明确职责:
学校成立了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并明确了各自职责,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完小校长是完小的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了规范收费责任状。
学校开学初召开了全体教师会议,向教师宣传有关规定以及规范收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每位教师做好家长的宣传工作,特别是一年级新生家长,让其了解小学收费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公示,接受监督:
我校严格按照县教育局文件要求收费,并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无违规收费现象。在学校门口张贴了收费公示,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阳光操作。学校设立了专门的规范收费监督电话,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自查自纠,措施到位:
为保证教育收费工作顺利地完成,学校制定了相关规范收费的规章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在工作过程中,不断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1、规范幼儿园收费情况,定期公布。
2、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情况,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学校不存在以任何名义和方式通过办班、竞赛、考试进行招生并收费的行为。
3、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监管机制,建立教辅材料评议推荐机制,学校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不存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
4、学校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学校没有多报、虚报和重报学生人数,没有弄虚作假骗取或挪用免费义务教育资金行为。
5、学校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教师没有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校长签字:XXX
XXXXX中心小学
20xx年9月30日
学校收费自查报告 篇11
杭州市教育局:
我校是一所国有民办高级中学,是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目前拥有高中三个年级30个班,学生1400余名。学校在杭州市教育局和杭二中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坚持成本办学。
针对杭教办高中〔20xx〕35号《关于进行学校开学工作情况调研的通知》的文件规定,并按照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纠风办《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检查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我校20xx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入学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学杂费、代管费收费情况
我校将《杭州市民办学校教育收费公示栏》作为一项重要的校务公开内容长期公开于校务公开栏内和校园网上,使学校收费进一步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学生的学杂费按照杭价费[03]108号批文每学期4600元收费;代管费按照杭价费[04]81号、杭财综[04]235号、杭教计[04]14号批文每学期每生350元收费,同时,对代管费实行多退少不补原则。收费方式按照规定由学生将学杂费和代管费直接打入由教育局指定的中国工商银行,学校财务出具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鉴)制的行政业性收费票据。学校坚持实行“一费制”的收费制度,做到收费行为的规范。
二、教辅资料的订阅和收费情况
我校对学生的教学辅助材料、课外读物等资料的订阅严把数量关,根据市教育局的相关文件规定,由教学部门、教导处统一要求。规定高一、高二年级每门学科每学期只能订一份教辅资料;高三年级每门学科每学期只能订2~3份教辅材料。对于教辅资料的收费均在学生缴纳的代管费内扣除,不另外向学生额外收取一分钱。
三、校服采购情况
学生校服采购,从市教育局指定的服装生产厂家(或单位)中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并严格招投标的相关程序(派出了有学校代表、老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共同参与招标),中标单位为黄湖服装实验厂。订购数量和价格:运动服1000套,45元/套;夏装1000套,36元/套;女西装260套,110元/套;男西装 260套,120元/套,已在杭州市教育局城域网上公布,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伙食费
学校根据学生自愿用餐的原则,结合上学期的成本核算,中餐定为4.50元、晚餐定为5.00元(包括水果)的餐费标准。学生如果在学校食堂用餐,先向班级的生活委员登记,并由生活委员统计后,向财务室统一购买餐券,在一个月内,如果学生餐费有剩余,可以向财务退券,学校实行按实消费原则。同时,学校坚持做到每月在校务公开栏内公示每月每生的餐费标准,以接受学生、家长和老师的监督。
五、择校挂读生情况
目前,中小学择校挂读生的收费问题是社会最为关心、最为敏感的话题。也是本次收费检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杭州市物价局、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纠风办关于杭州市区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作为国有民办学校,我校严格实行按生均教育培养成本进行收费。收费的标准:学杂费每学期4600元,代管费每学期每生350元,并在开学初一次性收取,做到不收取与读书相关的择校费等额外费用。至自查之日,我校现有择校挂读生人数48人,由于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存在,择校挂读生的人数会出现增减的可能。
以上五项是我校本学期学校收费自查情况的真实反馈,我们坚持做好收费公示制和收费联系卡的制度,积极地增加收费透明程度,做到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扩大收费范围,做到“一费制”的收费方式,坚持走依法治教、依法办学、规范收费之路。
学校收费自查报告 篇12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教育收费行为,巩固行风建设成果,防止教育乱收费,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成立了由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检查小组,对我县辖区学校及幼儿园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检查,现依据文件中的相关条款与本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幼儿园收费情况
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依据大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贯彻实施,未另立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没有以开办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的情况。未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民办幼儿园在制定或调整保教费标准时,程序符合《暂行办法》规定,不存在乱涨价行为;物价部门对民办幼儿园收费有完整的备案程序。未在《暂行办法》之外自设收费项目,幼儿使用的教材均由幼儿园统一购买大连市教育局指定教材《幼儿园探究式活动课程(B版)教材》,并免费发放给幼儿使用。我县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资金拨款标准严格按照《关于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提高城镇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保障水平的通知》(大财教〔20xx〕870号)、《关于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提高农村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保障水平的通知》(大财教〔20xx〕869号)精神,以及《关于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免收托保费政策的通知》大财教【20xx】747号的通知要求贯彻实施。
二、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情况
依据20xx年教育部《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工作要求,我县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由于我县特殊的地理位置,造成每个岛屿只有一所初中以及一所中心小学,学生流向高度集中,择校生与本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存在乱收费问题,也不存在非正常跨区招生问题。
xx县只有一所高中,为省级示范性高中。20xx年,xx高中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为80%。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没有以任何名义和方式举办以选拨生源为目的的竞赛、办班。全县没有民办学校,不存在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的行为。
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存在违规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择校费等各种费用。
各学校全面公开学校办学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录取办法,特别是择校生招生政策、标准、比例等。
三、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参民办”学校办学及收费行为情况
xx县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任何民办学校。
四、普通高中“择校生”政策执行情况
20xx年秋季至今,xx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严格执行不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没有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不存在以民办形式招生和收费行为。我县没有涉外办学机构。
五、规范高等学校招生及收费情况
我县没有高等学校。
六、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情况
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辅材料的征订延用了省指定目录中圈定的项目,经过全县一线教师海选确定每学科一种教辅,以学生家长自愿订购为征订原则,辅以家长签字的`教辅征订形式操作。征订宣传由教育行政完成,学校召开家长会,下发“致家长一封信”,广泛进行了征订政策的解读。依据20xx年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对全县中小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学生课堂上使用的教辅材料,均为上一季征订品种,未发现省目以外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学校、教师也没有在推荐目录之外以暗示、推荐、指定等方式组织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七、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情况
中小学校及其教职工不存在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现象;也不存在课堂内容课外补,通过暗示、诱导、动员或者胁迫等方式组织学生参加补课或有偿家教活动;公办在职教师没有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我们将治理乱收费作为学校办学行为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到每年的《学校管理与发展考核方案》之中;公办中小学没有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包括租赁、借用等)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等问题;没有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变相组织补课及收费行为;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行为的通知》,组织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全县中小学规范办学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全县通报。
八、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
中小学学籍信息系统与教育部学籍系统进行对接,严格落实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制度,如实按照学校实有人数划拨经费。不存在虚报、冒领、克扣、挪用、挤占、截留义务教育保障资金行动,落实督察制度。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监管机制,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实行信息公开,畅通举报电话、信箱等监督途径。
九、教育收费政策清理规范情况
已全面清理和规范区域内教育收费政策;及时将清理后所保留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照规定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
十、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代支收费情况
政府、学校不存在将国家明令禁止或明确规定应纳入公用经费开支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中小学不存在违规收取学具费、保险费、体检费、课外课程选修费等;不存在军训期间违规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和照相费等费用。学校不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严格执行“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原则,没有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没有违反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的规定,跨学年收费等。各学校严格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公示制度等。
十一、收费公示情况
各级各类学校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长期向社会公布;做到以招生简章、收费报告单等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