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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人生路法律伴我行演讲稿

2025/05/27演讲稿

此篇文章精彩人生路法律伴我行演讲稿(精选6篇),由智远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得到大家。

精彩人生路法律伴我行演讲稿 篇1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新世纪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尤其是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显得十分重要。

青少年要健康成长,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就必须树立远大理想。而现在的我们需要学法、懂法、守法,自觉地用道德纪律、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所以在努力文化知识是同时千万不能忽视学习法律知识。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总是犯错误,没有法律观念,执迷不悟。他们认为:只要自己不犯大错误,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句话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抹黑,还会渐渐地腐蚀你的心灵。

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上楼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规则呢?“上下楼梯靠右行”这一个背得滚瓜烂熟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让我们一起学习法律,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精彩人生路法律伴我行演讲稿 篇2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法律伴我行平时,我总是喜欢看《人与社会》、《今日说法》、《走近科学》等等一系列的法制专栏,它们使我懂得了许多关于法律和社会上的知识,其中,《今日说法》更是为我解决了许多生活上的难题。记得有一天中午,我们一家跟往常一样,在客厅里看着新闻。

正看得入神,门铃却不知趣的“叮咚、叮咚”响了起来,我打开门一看,原来是陈叔叔——一个关系比较生疏的远房亲戚,拎着大包小包站在门外。我忙打了一个招呼,爸爸妈妈见状,立刻站起来欢迎:“啊晴,怎么有空过来坐?”“表哥、表嫂,我这次来是向你们推荐一些好东西……”他笑眯眯地说。我一听,立刻警惕起来,心想:‘推荐’,不就是搞传销嘛?上星期的《今日说法》里说过,私自搞传销是犯法的,难道……爸爸妈妈的神情也有了变化,问道:“好东西?你最近在哪上班?”陈叔叔凑近爸爸耳边,悄悄地说:“我,我不就是干推销的.嘛。”“推销?”妈妈问。

陈叔叔立马从那大袋子里拿出一些瓶瓶罐罐,有润肤霜、化妆品、洗涤剂、奶粉……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有,我更怀疑了,陈叔叔说:“这些都是好东西,外面市场价比我这些要高好几倍呢……”他还向我们介绍了这些产品的好处、用途等,我实在听不下去了,拉起妈妈往房里走:“妈,难道您看不出叔叔在搞传销嘛,传销是犯法的呀!”妈妈把我拉到一边:“别胡说,叔叔是搞推销,”我又说:“妈,您怎么这么糊涂,电视上不是说凡是搞传销的都会先骗自己的亲戚朋友,更重要的是他没有许可证书之类的东西啊!”妈妈若有所思:“你分析得也没有错,照这么说我们不能买他的东西,不然他会得寸进尺,三番四次来我们家。”“对!”看到妈妈终于醒悟,我高兴极了。妈妈拉起爸爸悄悄说了几句话之后,爸爸向陈叔叔问道:“那你有什么证书,还有厂家之类的说明呢?”陈叔叔显然被问到了,含含糊糊地不知道说什么,妈妈又说:“啊晴,做人要对得起天地良心,你明知道传销是犯法的,怎么能知法犯法呢?”陈叔叔听后脸顿时通红,灰溜溜的走了。

其实,作为社会的好公民,应该做到知法守法,而未成年人作为新时代的小主人,更应该做到这一点,只要每个人都遵纪守法和懂法,那么这个世界将会变得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精彩人生路法律伴我行演讲稿 篇3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当今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我们每个人都要遵法、守法。“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能在一个平等、和谐的社会中生活。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应该从小对法律有一定的认识,应该知法,懂法,守法。现在我们接受法律教育的途径有很多,在学校有老师向我们宣传,电视、网络上也总在播放有关法律的教育片。使我们深深懂得遵守法律的重要性。

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交通安全法,作为一名刚上幼儿园的小朋友都懂得“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可有些人却偏偏为了抢点时间,少走点路就抢红灯或横穿马路,致自己的安危于不顾。前几天我在上学的路上就看到一个大姐姐一边低头玩手机一边走路,到了十字路口也不看是不是红灯低着头就走,还好车速不快,一辆车在她身边来个急刹车,把她吓了一跳,赶紧跑了。这是没出什么大事,要是受伤了可怎么办,后悔也没用。还有现在正在严查的酒驾,这是关系自己和他人的安危。交通安全意识不能总靠别人监督,要在自己心里做好安全意识才行。电视上的红绿灯节目每天都会播放许多起交通安全事故,全国每天死于交通事故的就有许多人。这些出事故的人都心存侥幸,但世上没有后悔药,我们还是要把交通安全意识放在首位。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是从小老师父母就教育我们的,是自己的东西可以动,不是自己的再好的再喜欢的也不可以动。那天在楼下看到警察贴的警情提示,说某小区有入室盗窃发生,要提高警惕。现在家家都装上防盗窗,可安全还是没有保障。年轻力壮,有手有脚的做点什么工作不行,凭自己的力气吃饭,吃的踏实。

法律是神圣的、公平的,不容任何人侵犯的,不论你是老人,还是小孩,不论你是多大的官,还是平民老百姓,在法律面前都是人人平等。一旦触犯法律,就将受到应有的惩罚。我们不仅要懂法,还要学会如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精彩人生路法律伴我行演讲稿 篇4

尊敬的各位、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伴我成长”。

近年来,有的学校个别学生出现了一些较为严重的违纪甚至是违法现象,如损坏公物、携带“管制工具”、参加不良团伙、打架斗殴、参与赌博如此种种,令人担忧。而探究每一个违纪、违法事件的背后,更是催人深思,小到我们身边的轻微违法行为,大到国外屡屡发生的校园枪击案件。这些犯案的.青少年或多或少拥有一些共同的鲜明特征:家庭或者极其溺爱或者不闻不问,心理素质差,易冲动不考虑后果,辨别是非能力差,喜欢盲目模仿,自私没有责任感,对财富极其渴求而又缺乏谋财之能,凡此种种,极易成为他们犯罪的诱因,使其误入歧途。

案例中少年们的行为令人震惊,而令人痛心的是他们对于暴行的麻木,对于法律的无知。事实证明,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亡于法律。我们正处于身心发育的重要时期,各位同学想必曾有过这样的经历:我们会顶撞父母师长,会和自己的好朋友好同学闹别扭,看问题方面爱钻牛角尖,有时会沉溺于幻想,心态浮躁,这正说明我们的性格、情绪、情感、思维还极不稳定,极不成熟。我们现在可以在良好的环境下走上品学兼优、健康向上的道路,也有可能在不良的环境下走上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我们如果多学一点法律常识,懂得什么行为是违法的,什么行为是合法的,能预知某一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就能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为,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讲,有两部法律显得尤为重要,《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通过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告诉我们哪些是未成年人的不良甚至是严重不良行为,比如旷课、夜不归宿;辱骂他人、打架斗殴;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故意毁坏、偷窃财物;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屡教不改;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吧、歌舞厅等场所。我们只有知道这些条文规定并且恪守它,绝不越雷池一步,我们才能远离犯罪。《未成年人保护法》告诉我们,我们应警惕坏人的威胁、教唆。如果遇到坏人威胁、教唆、指使你做坏事时,应坚决拒绝,同时将情况及时报告老师和家长,并在老师或家长的陪同下,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交友要慎重,要结交志趣向上、品德良好的朋友,决不能结交不读书、不就业、不守法的“三不”青年,只有做到这些自我保护措施,我们才能健康成长。

因此,我们要从遵守校规校纪和理解父母师长做起,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做人的理想价值。立大志,苦学成才,学法守法,做一个我们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良好公民。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精彩人生路法律伴我行演讲稿 篇5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法律是神圣、神秘、威严、崇高的,它就像一个守护神,伴随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保护着善良的人们;法律,就像天空中无数的星星,指引着人们走向光明的道路;法律,就像齐天大圣,用它那双火眼金睛来明辨是非,扶善惩恶。法律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在那庄重的法庭上,在猎人们心中……

今天,路上仍然是有条不紊,没有一辆车、一个人闯红灯,交通十分流畅。我走过马路,心里高兴得想:宽敞的马路上,人人都遵守法律,生活的安全就有了保障!

当那庄重的法庭上传来法官最后的判定,听见的便是一个人的忏悔,一个人的欣喜。当法庭上坐着一个触犯了法律的罪犯,那么法律一定会严惩,而法律给他的这次教训,也许会让他开始重新做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从不冤枉好人,这是公正无私、惩恶扬善的法律。

“不知荣辱乃不能成人”,这是千百年前的古人流传下来的至理明言。可见我们千万不能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错了!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误,为什么要等受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标准。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共行的道路吧!

精彩人生路法律伴我行演讲稿 篇6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我是来自宁国市西津小学的戴雅婷,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伴我成长》。

法律,是我们的行为准则,更是国富民强的重要保障。自古有云:“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法律就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边线,就会掉入大海——接受法律的惩罚。

我们是新世纪的少年儿童,在家长的关怀下,在老师的教导下、在法律的保护下,健康的成长。刚刚开始人生的旅程是多么美好,这个年龄对我们的人生非常关键。走得好,你是一个优秀的学生,走的不好,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邓小平爷爷在1986年就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2010年11月3日,温家宝爷爷又亲自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可见在少年儿童时期的法制教育是多么的重要。

然而在我们的身边,时刻都有大大小小违法乱纪的事情发生,我就说说我亲身经历的事吧:我参加的课外兴趣班在学期末,评选了一批优秀的学生和老师,学校把他们的照片全部贴到墙上的宣传栏里,可是没过几天,墙上的照片有的不见了,有的没了眼睛,有的长了胡子……用于宣传的广告专栏,也是千疮百孔,请问这个破坏的人,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假如,那个人是你的父母,你的兄弟姐妹,你作何感想?可知道,你的行为犯有三种罪:一是破坏公共财物罪。二是严重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三是破坏公共治安罪。如果你学习了法律,有一点社会公德,还会去做吗?

提起法律,就会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来说,不需要做那些惊天动地的大事,只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拥挤的公交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国家就会变得更加美好!

记得在08年过年前,我的一位表叔到我家来玩,在和我爸爸的闲聊中,知道他在浙江的一个建筑工地打工,干了整整一年,回家时,工地老板只发给每个工人还不到三个月的工资,大家去要工钱时,老板摔下一句“现在没钱,以后再算。”就再也没在工地上出现过,他只好先回来了,并说工地上的工友们都约好了,准备在年前,一起到老板家中去,不管采取什么暴力手段,也得把钱要回来。我爸爸了解情况后,劝他一定不能采取过激的方式,并让我拿来一本《中国法律汇编》,找到《劳动法》讲给他听,让他到工地后,一定要找到当地的劳动保障监管部门,通过法律的程序来讨要工钱。后来表叔他们回去找到了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并请了律师,通过一番交涉,现已拿到了所有的工资,准备回家过一个好年呢。并感谢我爸爸的提醒,如果采取了违反法律的手段,说不定结果正适得其反呢!

近年来,我们国家为了能更好的保护公民的权利,陆续颁布了一些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它使我们广大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又如《环境保护法》,它保护和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还有《食品安全法》,它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更保护我们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得以和平;因为有了法律,快乐和幸福才会伴随着我们;因为有了法律,社会就自然和谐。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法制的蓝天是湛蓝而深远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秉持心中的利剑,共同描绘美好的明天!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