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00,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00字,傲慢与偏见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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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00,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00字,傲慢与偏见1500 篇1
用了三天时间把《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看完了,其实我读书是很慢的,别人读350页的书也许就需要两三天,而我要磨蹭到四天左右才能看完,但是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此读得也比较痛快。
初读《傲慢与偏见》,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当初朋友给我介绍这本书时,就说读这本书一定要有耐心。我想这个忠告是正确的。刚开始接触时,并不觉得此书有何过人之处,情节平淡,人物刻画也没有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过目即忘。然而越是读到最后,越是被吸引得舍不得撒手,犹如裹着糖衣的糖果,入口时平平淡淡,什么味道也没有,等到糖衣渐渐溶化,丝丝甜味便溢了出来,最后,是满口的甜蜜。
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这本书,各种版本看了一遍又一遍,电影也不知看了几回。然而每次重温,总有新的感觉出现。
一开始确实是对故事情节抱有较大兴趣(这也是我反复看的主要原因),后来随着对其熟悉度的加深,自己知识的拓展,慢慢了解了许多故事内外的事情。
这本书没有讲什么离奇的故事,把整本书贯穿下来的就一种东西——婚姻,三个女儿的婚姻,而其主要的就是从二女儿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来体现一个真正美好的婚姻的观点,大女儿简的婚姻算是美好圆满,她和宾利属于一见钟情,而在宾利住在泥地别墅的这段时间里,两个人也算了感情一拍即合,但是出于女孩子的矜持,简也没有把她对宾利的感情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她毕竟不像丽迪亚一样,所以终究还是要控制自己的感情。这就导致宾利的好朋友达西对他们的感情产生了错觉,以为宾利是一厢情愿,简对宾利并没有感情,而且简的家人毕竟还是有些粗俗,和宾利门不当户不对,所以就和宾利姐妹一起将两人分开了一个冬天。而达西着情于伊丽莎白,但是由于听信了威克汉的胡言乱语,所以对达西一点好感都没有,当达西跟她求婚的时候,伊丽莎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达西只好写了封信把两件事情的真相告诉伊丽莎白,伊丽莎白这才对他的印象有所变化,而且对威克汉厌恶起来。丽迪亚是个比较放荡的女人,她和凯蒂着情于那些军官,而有一次丽迪亚收到邀请,与民兵团一起外出,结果凯蒂嫉妒起来,殊不知丽迪亚和威克汉竟私奔了,直到达西出手帮助了此事,才让丽迪亚和威克汉结婚,但是两人结婚后连糊口的钱都没有。柯斯金和夏洛克的婚姻不能说幸福,但是至少没有丽迪亚和威克汉那么惹人嫌,柯斯金原本一厢情愿追求伊丽莎白,但是伊丽莎白很果断地拒绝了,当柯斯金遇到了夏洛克,第二天竟就和夏洛克求婚了,而夏洛克想到柯斯金有一定的收入,于是就同意了他的求婚,两人就这样结为夫妻。简和宾利则在夏天重逢的时候旧情复燃,幸福地结了婚。
这部小说中描述了这么多人的婚姻,其中最圆满的婚姻可以说是伊丽莎白和达西的了,两个人一开始互相讨厌,但是达西渐渐被伊丽莎白的灵性所吸引,伊丽莎白却一直认为达西傲慢,对他也有一定的偏见,但是当误会解开,两人才发现是惺惺相惜的,再没有比对方更合适自己的人了。在他们的婚姻中,展现了伊丽莎白不低头于贵族的性格,和对婚姻有独特的见解,她讨厌一切以金钱为目的的婚姻,她只想找到适合自己的人。这应当是婚姻最初的目的也是最终的目的。
作者简·奥斯汀,是一个我非常欣赏的女作家,不只因为她的才华,也是对她人生经历的一种同情。《傲慢与偏见》可以说是她自己人生的写照,为自己量身定做的小说。然而不同的是,两种截然相反的结局。奥斯汀一生没有婚嫁,我想这大概是那段刻骨铭心却没有结局的爱情所造成的。而幸运的是,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在冲破层层阻碍后,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或许也是奥斯汀为自己的遗憾补上的完美句号。
小说中塑造的人物和各种世故情态也是当时社会风气的一种体现。在当时的英国社会,女子以婚姻为自己的最高人生目标,班纳特太太更是把每个女儿嫁出去作为她一生唯一的大事。在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和平民上的障碍,而女子结婚,却也不失为变平民为贵族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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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久以前就有机会看《傲慢与偏见》,但说句心里话,当时我并不认为这本书有多好,甚至只看了个开头就放到了一边,心想:语言如此贫乏,故事又无激动人心之处,怎么会成为世界名著呢?
这次我是在偶然间弄到这本书,由于书的主人极力推荐,我满腹狐疑,才决定看完之后再对此书下一个自己的定论,中学生作文《《傲慢与偏见》读后感》。这种想法推动下,我花了一些睡觉时间将它看完,于是对它的看法大为改观(当然,假如一点好感都没有,那我也就没那种耐心用睡觉时间来看它了)。
不过,我这里所谓的改观,并非指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我所谓的改观,是指现在才发现它并非毫无优点。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同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看世界,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来写,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内容上得到最好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出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一些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不过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而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径,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娶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运用语言的能力而言,它不及《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现实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人物心理描写而言,它不及《呼啸山庄》。虽然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写的社会现实决定的,但一本名著出现这么多的漏洞,毕竟是太过分了。
读完这本书,我极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完全深入的对比。这两本书在故事内容,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选取也如出一辙:达西对应瑞德,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宾利对应维希礼,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都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热烈;后两者的感情则始终如一。唯一不同之处是,前者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所以我将《傲慢与偏见》称为和平版《乱世佳人》,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礼一样落魄。相反,维希礼在开始时也是十分体面的绅士。
但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傲慢与偏见》完全无法与《乱世佳人》对比,《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冲突自然容易表现,尤其是战争的宏大场面(例如亚特兰大溃退,北军围城),这一幕幕都是如此激动人心,以至于读者难以释卷。这些对《傲慢与偏见》来说是无法达到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得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些也是《傲慢与偏见》的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及《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并无太多人赞同(当时社会意识就认为女子无法写小说),这当然造成了女作家在许多写作才能上不及男作家(例如世界观及知识的丰富性)。尽管我可以原谅这些不足,但相对于同样的女作家夏洛蒂与艾米莉,奥斯丁也显然有这些方面不足。所以至今我还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许多过人之处,但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就未免言过其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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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听说这是本极好的书,一日,偶得此书,即迫不及待地翻下去了。如果说开始是抱着猎奇的态度来看此书的话,那么到了后来,便是迫不及待地想翻下去了。
这本书主要是通过贝内特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描写,反映了几种不同的婚姻观念。在爱情中,究竟是应该把美貌、金钱、地位还是爱情本身放在第一位呢?作者并没有死板地采用说理的方法来阐明自己的观点,而是通过几桩不同的婚姻描写,让读者自己去琢磨……
在这本书中,描写的人物尽管很多,但作者安排得很巧妙,显得有主有次。虽然这里面的人除了简·贝内特和伊丽沙白·贝内特以及宾利先生和达西先生外,其它的人几乎都存在很多缺点。但正因为对这些小人物的描写,更让我们觉得它的真实,因为在生活中,我们其实或多或少地也在扮演着这些并不光彩的角色,不是吗?扪心自问,无论是贝内特太太的自私、势利、放荡;威克姆的恩将仇报;柯林斯的虚伪愚蠢、奴颜婢膝还是凯瑟琳夫人的独断专行、自私自利;以及其它人的……我们是不是都能从自己或周围人的身上找出些原型来?
在书中,女性地位低下是显而易见的,即使有钱人家的太太,小姐,充当的也只是家庭主妇的角色。因为班奈特家里没有男嗣,因而,班纳特家的财产不得不由班纳特先生的侄子继承。这样致使6位班家小姐的嫁妆只有从其母亲当年的嫁妆中分得,嫁妆的卑微常常使的年轻的小姐们不得不选择一条像夏绿蒂那样的路,通过婚姻来为自己将来的温饱作打算,自然会将婚姻视为金钱至上的买卖。没有经济能力的女性在当时的金钱社会中得以舒适生存的唯一办法是,出生前就挑个名门旺族,但这仅凭机缘,更多不幸出生于普通家庭的,便只能向生活屈服。可悲的是,她们从不发现这是社会的弊端,而一直认为是自己出身贫寒。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就像是花瓶,等着有一天被一位出手阔绰的人买走,仅凭运气,与爱情无关。
《傲慢与偏见》通篇是伊丽莎白幽默的俏皮话,可是这种强颜欢笑下,隐藏的却是那一时代人们无尽的苦恼、不满、遗恨。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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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西和伊丽莎白一直与加迪纳夫妇保持着最为亲密的关系,并真诚地爱他们,一直把他们的恩情铭刻在心。正是他们把伊丽莎白带到德比郡,才将她与达西永远地连结到了一起。”这是本书中的结尾,看起来皆大欢喜,令人宽慰。可是在这部长篇小说中,总有意外不到的事,总有婉转曲折的过程。
本书以乡间生活为背景,描述了贝内特一家与其邻居之间的故事。贝内特一家有五个待嫁的女儿,大女儿简与刚搬来的邻居宾利先生一见钟情,互相倾慕。后又受到宾利的好友达西和宾利的姐妹的阻挠,使得宾利离开了龙博恩。伊丽莎白与达西一开始见面便给对方都留下了极为不好的形象。达西厌恶伊丽莎白的粗鄙亲戚,而伊丽莎白讨厌达西自身的高傲。但后来达西却开始对伊丽莎白的美目和智慧有了新的认识,渐渐的对她产生了好感,甚至爱慕她。可由于伊丽莎白本身十分讨厌达西,以至于达西在柯林斯先生家里对伊丽莎白表达爱慕之情时被执意回绝。可是伊丽莎白的妹妹丽迪亚这时与一个军官威克汉私奔,给全家人带来了极大的苦痛。而挽救这一事实的人却是达西,达西还清了威克汉的债务,并为他俩举行了正式的婚礼。使得伊丽莎白对达西的看法逐步有了改变。最后宾利回到了龙博恩,与简订了婚,而这时达西与伊丽莎白也互相倾慕。两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有人说过,第一印象便决定了一个人在其他人心中的形象。可是这个结论在本书中却被推翻。一开始达西与伊丽莎白是互相厌恶的。但在后来慢慢相处的过程中,各人发现了各人身上的优点。达西看到了伊丽莎白的智慧,而伊丽莎白看到了达西身上的真诚与无私。这才使得两人互相理解,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
印象与爱情是可以同时成立的。在看到别人的同时,心里也就会不自觉的拿这个人与自己身边的人去比较。得出来较好的结论的同时并产生好感。爱情就是在一步一步的理解与好感中成长的。并不能说一开始的印象就决定了一切。若是如此,也就没有后来的曲折起伏,也就不会看到今天的《傲慢与偏见》了。
故事中还有另外两对情侣。柯林斯先生是贝内特家的远亲。为人圆滑,处事呆板,说话枯燥而无味。这么一个没有情调与品位的人,夏洛特·卢卡斯小姐却看上了。一开始书中并没有描写柯林斯对夏洛特的印象。只是在柯林斯对伊丽莎白求婚失败后才转移的目标。而这个目标一开始就是为了吸引柯林斯而准备的。所以柯林斯便迫不及待的向卢卡斯家求婚,其实他自己也心知肚明。柯林斯并不是为了爱情而结婚,他只是想娶一房太太而已。自己有了事业,有了金钱,就缺少一个主妇来料理家事。他是为了结婚而结婚的人。夏洛特呢,已经27岁了。27岁在那个时代就是一个老处女,嫁不出去的人。夏洛特自己心里也着急,所以她要赶紧找个丈夫嫁出去。她也是为了结婚而结婚,像柯林斯这么枯燥无趣的人,她其实也不愿意嫁。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两个想法相同的人,一拍即合,结成了夫妇。不得不说这是爱情的悲剧,虽不是印象造成的后果,但也是那个时代迂腐的表现。
丽迪亚和威克汉便更不用说了。丽迪亚贪图威克汉的英俊潇洒,而威克汉是为了逃债才和丽迪亚一起私奔。一个为了金钱,一个为了美貌,这样肤浅轻浮的爱情,也维持不了多久。以至于后来威克汉对丽迪亚的感情逐渐淡了,丽迪亚也无可奈何。这对夫妇一直依靠着姐姐们的接济来度日,也好不到哪里去。丽迪亚对威克汉的印象是帅气,幽默。而威克汉对丽迪亚一直不冷不热。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了威克汉是因为丽迪亚有着她母亲遗产的一千英镑才搭得上几句话。印象还是为了钱。他看人首先看的不是外貌,而是家世和金钱。这样子在外表和金钱上建立起来的爱情,有什么值得可推敲的?
本书是以爱情为明线。四种爱情反映了不同的爱情观。而作者是非常熟练的把握好了一种缩放的写作技巧。缩放自如,使得本书如此耐人寻味,引人入胜。
我不看什么惊天动地生离死别的爱情,我只看平常生活中的琐碎爱情,这样的爱情最真实,也最易打动人心。我看《傲慢与偏见》,我看印象与爱情,我看生活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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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与灰姑娘的故事情节又再度呈现,自己很喜欢这部小说,以至于看了书后又去找碟看。女主角伊丽莎白和男主角达西的爱恨情愁总能让我很清楚的想到本书的题目。达西的傲慢和伊丽莎白的偏见是小说的主线又是他们爱情发展的绊脚石,故事围绕他们的相知相识相恋一直发展下去。我就从他们的爱情方面来谈谈这部小说吧。
书的作者是英格兰的女作家简·奥斯丁(1775—1817),这位仅活了四十二个春秋的女子是个牧师的女儿,自幼和父母兄弟姐妹在一起。也可能受到这个原因影响,她作品的写作范围只是一个村镇上的三四家人,就像她自己生活的圈子一样,并多以女主人公为主要角色,也同她本人以及亲友当中的中产阶级淑女一样,总之她的文章总离不开她生活的影子。
《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和奥斯丁的其他小说,反映了她那个时代的世态人情,在英国小说史上开辟了写实的世态小说的先河。《傲慢与偏见》主要篇幅都是谈婚论嫁,带有一般世态小说通俗浅显的特点,但《傲慢与偏见》经过了两个世纪的阅读和批评,却能始终引起长盛不衰、雅俗共赏的兴趣,是有很多原因的,正如奥斯丁自己所说,《傲慢与偏见》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简单的故事情节给人一种淡淡的感觉,舒服而自然。王子与灰姑娘故事的又是那么的浪漫,加上作者细心的刻画幽默机智的描述更使得这部小说在至今都是值得人们一读的。
说了这么多我们先来谈谈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相识吧。在朋友彬格莱·查尔斯的舞会上,达西和女主角伊莉沙白认识了,但整场舞会都不跳舞的达西给伊莉沙白留下了一个很是高傲的形象,不同于童话故事,他们并没有因为一见钟情而相爱。彬格莱恋上了伊莉沙白的姐姐简·班纳特,这样给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相互了解到最后的相爱做了铺垫。姐姐在彬格莱家生病,伊莉沙白独自走着很远的路到彬格莱家看望姐姐。
一种内在美由此散发出来,她和姐姐的这种姐妹清深正是她知性善良的一种表现。达西也正在这个时候看到了这位姑娘的美,纯洁而美好,由内而外的看到了伊丽莎白的美并深深的爱上了她。但是彬格莱妹妹的挑拨、他们一家人的搬走、再到韦翰的谎言,无疑给他们的爱情发展划上了一条巨大的鸿沟。看到这是很气愤的,王子渐渐远离公主,留下的只有太多的误会与偏见。在他们渐行渐远的时候奥斯丁又巧妙的将他们联系到了一起。妹妹与韦翰出走和达西的真诚告白,越来越多的误会被打开,最后伊丽莎白打消对达西的偏见并也爱上了这位优秀的男子,在达西一如既往的爱慕下,王子与公主终于走到了一起。
圆满的结局却经历了太多的曲折,在不同阶层上,男主人公的傲慢与女主人公的偏见都带有明显的阶级冲突,他们在爱情上遭逢的种种挫折正是这种不同阶级地位造成的。一个平凡的女子最后找到了一个富有并深深爱着他的王子,那是因为她秀外慧中的一个素质,和她那充满理性的爱情观念和实际选择。她那种独立不羁、藐视权贵、敢作敢为的表现又体现了当时的先进思想。小说总是顺应着他们的爱情而发展下去的,小说高潮部分,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达到了顶峰,看到那些难解的误会我就义愤填膺,看到乌云慢慢飘开偏见打消,王子与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就会有种旁观幸福的开心。小说就是根据他们的爱情而发展下去的。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简.奥斯丁用“精心的语言”和“机智的幽默”将作品描绘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著作。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00,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500字,傲慢与偏见1500 篇6
牢固的爱情是婚姻的奠基石——《傲慢与偏见》读后感早在前几年就看过《傲慢与偏见》这部脍炙人口、自从面世以来就为大家称道的作品,当时就为它的魅力所折服。作者简·奥斯丁是一位擅长描写平凡生活的高手,这部作品在当时浪漫传奇故事泛滥的小说界里异军突起,以批判、讽刺的笔法反映了一个社会阶层的面貌。文学评论家都认为在细致方面她的作品堪比三寸牙雕,足以和菲尔丁、萨克雷相提并论。故事叙述了十八世纪的英国中产阶级的四门婚姻。其中最主要的,是女主角伊丽莎白·班纳特与费茨威廉·达西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是个勇于追求爱情、美丽聪明、坚强直率的中产阶级女子。故事以她对达西先生从一开始的厌恶到敬重,再到爱慕为线索,穿插了在她身边缔结的多个幸福或不幸的婚姻,揭示了作者对那个时代妇女的理想和期望。小说中最幸福的婚姻应该算得上是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结合了。我并不想就他们的婚姻发表什么看法,因为无论谁都觉得他们是对的。我想说的是书中的另两对——夏绿蒂·卢卡斯和柯林斯之间以及丽迪雅·班纳特和韦翰之间的婚姻。
前一对的结合说起来真是巧合。因为班纳特先生没有儿子,所以远房侄子柯林斯是班纳特家的继承人。柯林斯是个见识少爱面子又趋炎附势的传教士,他认为班纳特家的家产既然由他来继承,他就该娶一位班家的小姐做太太,于是他向伊丽莎白求了婚。他在教区内结交了一位有钱有势的女施主便自以为了不起了,认为像伊丽莎白这样的姑娘,尽管有许多吸引人的地方,但非常不幸的是她的财产太少,把其它许多优美的条件都抵消了,不会有另外一个人再向她求婚,自己去一定十拿九稳、马到成功。不料伊丽莎白的回答是:“我除了谢绝之外别无办法。”因为“你不能使我幸福,我也不能使你幸福。”柯林斯这种人根本不懂得爱情,他结婚好像只是为了要完成任务。因此他在遭到了伊丽莎白的拒绝后,就立刻恬不知耻地向她的朋友夏绿蒂求婚,而夏绿蒂也竟然答应了他。这门亲事初看上去令人非解,夏绿蒂平常也还算是个有见识的姑娘,怎么会缔结这种冒昧的婚姻呢?作者在这里给了我们一个极具讽刺意味的辛辣的回答:“大凡家境不好而又受过相当教育的青年女子,总是把结婚当作一条体面的退路。尽管结婚并不一定会叫人幸福,但总算给她自己安排了一个最可靠的储藏室,日后可以不致挨冻受饥。她现在就获得这样一个储藏室了。”这段话真是无比深刻地写出了那个时代里妇女的悲惨命运。不论是十八世纪的当时还是二十一世纪的现在这样的婚姻仍然屡见不鲜。多少女子只是为了寻找一个归宿、只是需要一个不愁吃穿的储藏室而结婚,与男方之间根本没有爱情。就像伊丽莎白所说的那样:“没有爱情的婚姻决不会幸福!”这样的夫妻间剩下的只有责任和无尽的互相责备。而像伊丽莎白和达西这样的婚姻却因为有爱情这个牢固的纽带而天长地久,双方始终生活在幸福之中。
所以,有什么理由去拒绝爱情的婚姻呢?门第、金钱、地位,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双方都幸福地白头偕老。然而真正牢固的爱情也需要经过时间的考验。接下来我们会说到另一对——丽迪雅·班纳特和韦翰的婚姻。应该说丽迪雅对她的丈夫是怀着爱情的,但这是一见钟情的爱情,没有深思熟虑、一时冲动的爱情。丽迪雅的婚姻不像夏绿蒂的婚姻那样有利可图,但却是一样的草率、一样的令人吃惊。早在民兵团驻扎在麦里屯时他们就相识,但因为韦翰正在追求有钱的玛丽·金小姐,而丽迪雅惯于卖弄风情,从不缺少谈情说爱的对象,所以谁也没有想到他们会在一起。戏剧性的婚姻发生在民兵屯开拔驻扎到蓝白屯去的当儿。丽迪雅应军官太太们的邀请一起去蓝白屯,留下一封玩笑似的信后便和韦翰私奔了。算起丽迪雅爱上韦翰的时间,竟然还不足两个礼拜。她根本不了解韦翰的为人就草率地决定了自己的婚姻大事还自以为自己深爱着对方而对方也一样。这样的婚姻当然也是不长久的,并且也是这种不成熟的爱情的坟墓。婚姻的幸福与否在于双方是否真正了解对方并且真正深爱着对方。一见钟情的爱情固然比长期共处产生的爱情浪漫,但为了自己与对方有更多的共同语言,生活在一起不至于乏味,有时也得退而求其次。虽然现在速配成风,离婚也很方便,但婚姻毕竟不是儿戏,关系到自己将来的幸福,因此还需谨慎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