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雄狮去流浪》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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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雄狮去流浪》有感 篇1
狮子乃为百兽之王,在动物界有很大的权威,一般的动物不到饿极了,是不会招惹狮子的。但是,在狮子家族,也有许多悲惨的事情,这几天,我看了沈石溪写的《雄狮去流浪》感悟很多。
《雄狮去流浪》讲的是这么一个故事,非洲大草原上,生活着一群狮子。这一天,雌狮们带了猎物回营地,谁知五只大雄狮不知深浅,抢先夺食,最后被赶出了狮群,五只雄狮就这样开始了流浪生涯。但是天机难料,斗转星移,日新月异,几年后,五只雄狮中唯一的幸存者——红飘带开始苦心研究,想争夺狮王。
这本书虽然最后没有写完,但里面还告诉了我很多道理,如:野外的求生经验,这本书在写五只雄狮流浪时,告诉了我,在野外,饥饿是第一课,为了避免活活饿死,必须要攻击一些弱小得动物,来维护生命。还要注意隐蔽,免得被老虎,狮子吃掉,如果深陷沼泽,要将自己放轻松,抓住一些物体,来往上爬。
除了逃生经验以外,还要有意志要努力的克服恐惧,来完成自己的目标。
总之,我比较喜欢动物小说,因为有意思,还能学到一些知识,只有多看书,才能知识渊博,记住。
读《雄狮去流浪》有感 篇2
《雄狮去流浪》作者沈石溪,1952年出生于上海。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在非洲罗利安大草原上,因不按地位高低秩序进餐五只半大雄狮被赶出狮群。因为饥饿,五兄弟中的老大去冒险捕食长颈鹿,结果死于鹿蹄下。老大黑鬃毛让四个饥饿的兄弟吃自己的肉,好保住性命。为了生存,大头狮带领剩下的三只半大雄狮横渡沙漠。干渴又成了一大问题,刀疤脸在与死守水潭的`犀牛的战斗中同归于尽。最后,大头狮死于人的枪之下;桃花眼死于沼泽地。就剩下红飘带了。日新月异,它长成了一只青年雄狮。红飘带立誓要成为狮王,结果被另两只雄狮夺走了希望。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红飘带夺王位的那一幕。由于实力的偏差使它苦苦安排三年的泡汤了。这使我明白,社会发展变化是飞速的,社会也是残酷的,你若不经过严格的训练、不适应这个环境,你就会被淘汰。
读《雄狮去流浪》有感 篇3
最近读了一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雄狮去流浪》。
这本书主要讲了五只雄狮,在狮子群里面想早些吃食物,于是对雌狮张牙咧嘴,却不想被父狮赶出了狮群。于是老大黑鬓毛,老二大头狮,老三刀疤脸,老四桃花眼,老五红飘带,被驱逐出了狮群。它们在获得食物的同时,也死去了自己的兄弟,每当快要成功时,却又死去了一个狮子,最后,只剩下红飘带一人,当计划就要实现,再等一年,就可以打败前一个狮王了,却不想又来了两头雄狮,抢先一步把老狮王杀死,强夺读后感。200字了王位。
《雄狮去流浪》中,它们没一个狮子都展现出自己的聪明才智,最后却还是在疏忽大意的情况下死了,但它们还是一个个的像当狮王,虽然失败了很多次,但他们还是不灰心,想努力的争取当国王。在下一部《红飘带狮王》中就讲述了红飘带的经历,当上狮王的经历,最后却因为杀了小狮子,失掉了对自己最重要的蜂腰雌狮······
这本书真的很不错,并且续集《红飘带狮王》也是一本很好的书,大家有空的话可以看看,了解一下动物的习俗等。
读《雄狮去流浪》有感 篇4
今天,我读了《雄狮去流浪》这本书。
我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心想:狮子是森林之王怎么会去流浪呢?我带着这个疑问,翻开了这本书,一开始一只雌狮生了五只狮宝宝,都是雄性,就开始起名字。一只因为头很大叫大头狮,一只因为脸上有一条刀疤叫刀疤脸,一只因为眼睛像桃花叫桃花眼,一只因为走起路来像一条红带在空中飘叫红飘带,还有一只身上长满了黑黑的毛,叫黑鬣毛。
年幼的狮子在成长道路上就尝尽了弱肉强食的生存方式,在被狮群抛弃时在流浪过程中年幼的狮子一步一步战胜困难,最后成为强者,最让我佩服的是黑鬣毛舍己为人的精神,自己不小心被长颈鹿的蹄子踢到就快不行了,看到兄弟就快累死、饿死时,就把头伸到兄弟的嘴巴上以自己来为兄弟充饥,使其他兄弟生存下来。
读了这本书我感动极了,五只狮子最终剩下一只狮子,那最后一头狮子活了下来,成了狮王。
读《雄狮去流浪》有感 篇5
在非洲罗利安大草原上,生活着双色鬃狮群,因为5只半岁大的雄狮抢了母狮的食物,狮王将它们驱逐了出去。从此,这五只半大的雄狮便开始了颠沛流离的旅行。在途中,它们历经千辛万苦。终于产生了最后一个胜利者————红飘带,以全身写满了沧桑的它,终于练出了一套诀窍。最终,它就要打败那曾经威震一世的老杂毛了。但事与愿违,它没有把握好时间,让别狮占了王。
读到这,我的感触很深。说实话,我也料到这样的结局。但是,我却不禁感慨那四只雄狮虽然都死了,但死法各不相同:有的风光地死了,有的勇敢地死了,有的为情所困而死,有的到死时才明白事实的真相……
我颇受教育。
原来狮族是这样生存的,我了解到了自然,也感受到了自然。熟悉了狮群的生活,便身临其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