蟋蟀读后感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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蟋蟀读后感400字 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书的作者是美国儿童文学作家—乔治?塞尔登?汤普森。这本书是1960年由美国纽约德尔出版公司出版,1961年获得纽约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书的内容主要讲述了一只叫切斯特的蟋蟀,从美丽的乡下,来到了时代广场,成为了名声鹊起的歌唱家,并和马里奥一家、猫咪哈里和老鼠塔克之间的温暖经历。
切斯特是康涅狄格州乡下草场的一只蟋蟀,它拥有无比美妙的歌声,活的无忧无虑。有一天,香肠的迷人香味把它引了过去,它跳到一群野炊人的篮子里大吃特吃,吃到昏昏欲睡,醒来时又被一块夹心面包压住了,于是阴差阳错的被人从乡下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到了时代广场,虽然它因有美妙的歌声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大明星,一切都很美好,却再也不能像在草场上那样,无拘无束、无忧无虑的生活,这令它很痛苦和烦恼,而它的朋友马里奥和塔克也感受到了它的不开心,虽然舍不得它,却很支持它,于是它义无反顾的放弃了这种生活,重新回到乡下的草场,开始了自己向往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我深深地体会到友谊很重要,友谊可以带给我们很多的快乐和幸福,可以帮助我们战胜困难,同时也教会了我们,人与人之间要互敬互爱,要懂得换位思考!
蟋蟀读后感400字 篇2
我看过很多书,可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时代广场的蟋蟀》。《时代广场的蟋蟀》描述了家乡在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蟋蟀紫斯特,无意之中被人带到了美国大都市纽约,被一个地铁站报刊亭主人的儿子玛利欧当做宠物,被和塔克鼠、亨利猫成了朋友。最终,它因为十分渴望在乡下的自由生活,回到了乡下。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的第一感就是自由很宝贵。当明星多好呀,有钱赚、有人采访、能上电视、有粉丝……自由给了它什么让它回到了乡下给了它欢乐,只要它想,它就能够歌唱,但在纽约,每一天的上午午时都得养一场,无论它想不想。有一个周末,爸爸妈妈本该带我去公园玩,可是,他们只让我在家写作业,不能出去玩,不能看书,不能…。看着楼下的人们做着自我喜欢的事情,我突然觉得很不自由。只是,我是大明星,也不会在舞台上了……。我明白了,柴斯特为什么要回乡下,因为它想要自由。柴斯特还是走红的大明星时,他竟然回家了,回答了永远不可能出名的乡下。为什么因为他渴望自由,渴望想做就做,不做也能够的时光,渴望欢乐的事。
从这本书里,我明白了自由十分宝贵,我们要珍惜。
蟋蟀读后感400字 篇3
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有柴斯特、亨利猫、塔克鼠和玛利欧。本文共有15章,每一章都描写的栩栩如生,多彩动人。
我喜欢中央广场车站这一章,里面写了玛利欧和柴斯特玩,最后玛利欧睡着时,在塔克鼠和亨利猫的帮助下,柴斯特带着忧伤和不舍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因为,在一个秋天,一片金黄色的落叶飘到了蟋蟀笼子的旁边,柴斯特就开始了想起自己的家乡。
柴斯特是因为贪吃跳进了野餐篮,被火车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最后玛利欧被它的“歌声”吸引,找到了它。在玛利欧的报摊,柴斯特与玛利欧和塔克鼠、亨利猫成为了好朋友,发生了很多愉快的事情。
我还记得有一次,他们开了一次派对,引发了火灾,柴斯特跳上了闹钟,按响了铃,引起旁人的注意,才被保罗解救。
我特别喜欢亨利猫和塔克鼠,因为我觉得它们两个很古怪,猫和老鼠一般是争吵的,可它们两个却成为了朋友。
看完整本书后,我觉得这本书写得很好听,我很喜欢“他”。
蟋蟀读后感400字 篇4
最近,我们一起阅读了一篇长篇小说《时代广场的蟋蟀》。
这本书讲述着一只猫,一只老鼠和一只蟋蟀之间发生的故事。而我却敬畏里面一个小男孩——马利欧,他也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之一。马利欧的爸爸妈妈在美国纽约的时代广场开了个小报摊,虽然客人不多,但每天还是可以卖出去一些报纸的。但有时候,马利欧的爸爸妈妈会没空来报摊,所以,年纪小小的马利欧就会帮爸爸妈妈卖报纸。在马利欧看管报摊时,一天收入也不是很多,但他已经很尽力了,所以父母也不会生气。
看着马利欧帮父母看管着报摊,我的心里有些不好受。要知道,和马利欧相差不多大的我有时还会向爸爸妈妈撒娇,要这要那,缠得爸爸妈妈只好花钱去买。当自己乐呵呵的时候,我却常常忽略了父母的感受。有时,爸爸妈妈既要上班,又要担心着不懂事的我们,心思就不能完全放在工作上,这样不但影响了父母的工作,还给父母带来莫大的精神负担,这样的孩子多不懂事呀!
有一个听话,乖巧的孩子是每一个父母的愿望,亲爱的爸爸妈妈们总是尽全力满足着我们成长需要的每一样东西,每一个愿望,渐渐长大的我们也该像马利欧一样,帮着父母实现他们的每一个愿望吧!
就让我们从做一个乖小孩开始,把爱回报给最爱我们的爸爸妈妈!
蟋蟀读后感400字 篇5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仿佛把我带进了一个童话王国,似乎听见了蟋蟀柴斯特悦耳的歌声。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大草原上,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里,被人们带到了人情冷漠的纽约。但幸运的是,它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老鼠,还有忠实的亨利猫。柴斯特是一只非常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不仅能演奏经典的音乐作品,还能学习流行的曲目。它用自己美妙的歌声,震惊了整个纽约,并且帮助马利欧家庭走出了贫困。但是成名后的柴斯特不快乐,它思念以前自由自在的生活,于是,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助下,柴斯特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我看到了柴斯特的真诚和善良,它做错事敢于承认不退缩,敢担当。读到这儿,我忽然觉得很惭愧,因为我也骗过妈妈,暑假里,妈妈让我背古诗,我没背却跟她说我完成了。今后,我要向柴斯特学习,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有一句老话说得好:“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人没有十全十美的,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知道错误不承认,不悔改。从柴斯特的身上,我们看到了它有一颗真诚,敢担当的心,更有一颗遇到困难任然带着微笑向前走的坚强豁达的心。
读了这个故事,我也感受到了友谊的珍贵和真情的力量。“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们应该向这三只小动物学习,在帮助别人的同时,自己也会得到快乐。
蟋蟀读后感400字 篇6
暑假,我读了《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这本书,书中主要讲了小蟋蟀柴斯特与老鼠塔克、猫咪亨利和小男孩玛利欧之间发生的故事。
柴斯特生活在乡下,因为贪吃留恋地铁里人的食物,而被带到了纽约。塔克和亨利是它在纽约地铁站时认识的。初次见面时,它被贪财的塔克和高大的亨利吓了一跳,最后还是成了好朋友。男孩玛利欧是柴斯特的救命恩人,他把它捡回来安家在火柴盒里,并恳求妈妈把它留下来。在音乐家史麦德利的指导下,柴斯特一跃成为纽约著名的昆虫演奏家,可它渐渐地想念自己的故乡,并在朋友的帮助下回到了乡下。柴斯特走了,但它在伙伴的心中却永远也忘不了。
《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这本书里,有不少令我感触极深的情节:柴斯特演奏乐曲,路边的行人和车辆都停了下来,短短几分钟,地铁站静的就像傍晚的草原一样。柴斯特咬坏了一张纸币,塔克毫不犹豫的将自己的一半钱财分给柴斯特,这种助人为乐、慷慨无私的精神,以至连我们都难以做到,实在令我感动。
我读了这本书,渐渐悟出一个道理,就是我们和动物或昆虫交朋友,必须把它们当做人来对待,决不能伤害它们,直到它们愿意主动接近你。其实,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也是一样,以心换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