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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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体会 篇1
一代芳华人已逝,面目全非,虽然他们谈笑如故,可还是不难看出岁月给每个人带来的改变。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能珍视善良。
因为电影被撤档,我去看的这本书。其实这算不上一本多温暖的.书。
很多人跟我一样,在看完《芳华》这部电影后捡起了原著一口气读完,发现原本期待的唯美青春,其实是在用激情荡漾衬托灰色的人性。
《芳华》透过故事的讲述者萧穗子的眼睛,读者可以望见上世纪七十年代,一群从大江南北招募而来进入部队文工团的少男少女,望见刘峰、何小曼、萧穗子、林丁丁、郝淑雯等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和他们所经历的残酷的青春、隐忍的爱情和坎坷的人生。
读书心得体会 篇2
在上幼儿园时,我十分厌烦读书。直到小学二年级的一天,我做完作业正在玩,看见妈妈正在津津有味的看着《青藤屋》那本书,看到她痴迷的神态,我也试着看了一篇,看到那动人的故事,越看越想看,于是书就把我吸引住了。我第一次看书上瘾了,所以我一有空闲的时候就去看那本书,一向把它看完。
我过生日时,妈妈到书店让我挑礼物,我拿了一本《苦命的孩子》看了起来,我看了十分感动,所以我让妈妈给我买了那本书,她很高兴,表扬我长大了,爱学习了。那是我第一次向妈妈提出要买一本书,以前我总是挑选一只漂亮的钢笔或者精美的玩具……我在回家的路上,坐在自行车上仍然不停地看着那本书,回到家的时候,那本书我都快看完了。书的'故事情节把我感动的留下了眼泪,我也从中也学到了许多好词佳句,这本书也使我增强了读书的兴趣。从那以后我就养成了爱看书的好习惯,妈妈也经常给我买来一些书,我十分喜欢。透过看书,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明白了许多道理,心中的故事也渐渐多起来。有一些故事让我感动,让我懂得了人间真情,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
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要继续读书。
书,这个字我们并不陌生,生活中,我们经常见到它。而书,也是我们人类忠实的好朋友。
俗话说得好,一个家庭中没有书籍,就等于一间房子里没有窗户。由此可见,书,在人类的生活中是多么重要呀!
我常常喜欢在广阔的书海中遨游,有时,读着读着,身心仿佛也慢慢地融入了书中。“书就像一个万能神,能够充实人们的大脑,能够教会我们深刻的大道理,还能够净化人们的思想。读书自有读书乐,小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但是却酷爱读书,总是要妈妈买会配碟子的图书,一个人悄悄地坐在房里边看边听,从那时起,我便体会到读书的乐趣,是啊,要不古人怎样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呢!
书,是一盏明亮的灯,它无声的照亮了我们人生的道路,让我们懂得了人生中该如何抉择.
书,是一座宝藏,它用无限珍贵的宝藏吸引了我们,让我们在这座山中不断的摸索,追求。书,还是我们的启蒙老师,它让我们初次尝到了读书的乐趣,并愿意一辈子以它为师.
书,你是我们人类忠实的朋友,是你,让我们的前途无限光明,是你,让我们走向了成功的道路,是你,让我们不断攀登科学的顶峰!
读书心得体会 篇3
《红楼梦》作为国学经典,引得无数学者为之“折腰”,出了许多的“红学家”。今日,我便也来当一回这红学家,谈谈我读红楼的感想。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并不只是单单一本感情小说所能概括。作者为写此书,寒窗几十载,对医药、园林、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所研究。整部书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忙,它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怪不得至今还有许多红学家专门研究此宝。此书所现之人情世故,官场是非,在今日都屡见不鲜内涵之深,可真谓看一遍两遍不少,读十遍八遍不多。对于我精读此书是对吾之文学素养起巩固、提高,以致于升华之用,大有相见恨晚之情。
其次,这也是一部杯具,我细读一些中外文学名著,大凡流传下来的,几乎无一例外全是杯具。从卡西莫多到宝玉,从羊脂球到阿Q,以致于今日泰坦尼克中的杰克和露丝,都是杯具人物。正义战胜邪恶只能在动画片中存在,没有哪朝哪代的赞歌流传下来。异常是中国的《水浒》、《三国》、《红楼》都遵循着开业艰难后,强劲攀升,之后平稳走势,最终直线下跌的原则。这又恰与工商管理硕士MBA教程中所描述的一般产品发展规律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人生的规律又仿佛与此紧密相连。一种礼貌当其跃上顶峰就必将走向衰亡。的确,照此刻的环境发展,人类终究有个尽头,难道这是宇宙亘古不变的定理吗?难道这是继柏拉图哲学中“事物模样的精神模式或抽象模式必须”理论之后,又一种新模式。待以后
第三,我以为程伟元、高鹗的续写不成功。虽基本贴合上头的曲线原则,没有生搬硬套强加于前文之嫌,但终究是焊接产物。他俩根据原作的暗示,追踪前80回的情节,完成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杯具,安排了其他一系列人物的命运结局,使《红楼梦》成了一部完整的书,从而推动了《红》在社会的传播,扩大了它的影响。可是,后40回写了宝玉中举和家业复兴,违背曹雪芹的原旨;在人物描述和情节构思方面有一些歪曲和庸俗的笔墨,和曹雪芹的原著有很大距离,近来又有人写了后40回,竭力鼓吹完美,但再怎样样也只能阿里基斯追乌龟,红楼梦的后40回将是一个永远的迷。
第四,也就是《红楼梦》鲜明的人物形象。就拿王熙凤这个给人印象最深的人物来说,她“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目光四射,手腕灵活日理万机,指挥若定。宁国府秦可卿的丧事,特意邀请她去主持操办,她一去就看出宁国府的五大弊端,并提出一整套治理整顿措施。王熙凤威重令行,旁若无人,构成“脂粉须眉齐却步,更无一个是能人”的局面。这位王夫人的内侄女争强好胜、追慕虚荣,具有很强的权势欲。贾府这位年轻俊俏,素有“凤辣子”之称的女当家伶牙俐齿,处处讨贾母、王夫人的欢喜,曲意奉承,插科打浑,无所不至。总之,王熙凤是一个集漂亮、聪明。能干、贪婪、狠毒于一身的复杂形象。作者还按照生活的逻辑,表现人物,阐发主题的需要,对众多的辅助人物作了精心的安排,使每个辅助人物不但具有自身的意义,并且能体现出多方面的意义和作用来。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就是这方面的一个范例。刘姥姥的一进大观园安排在小说的第六回,当时情节尚未充分展开,作者借刘姥姥这一辅助人物,从社会最底层这样一个视角,来写贾府的显赫气派。经过刘姥姥这样一个乡下的穷老婆子的眼睛,写出了凤姐的.虚骄、矜持。刘姥姥第二次进入大观园的时候,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人之间的关系正处在微妙的阶段,贾府在表面上正处于繁花似锦的时期。作者将刘姥姥和贾母这样两个地位悬殊的老太太作了巧妙的比较。贾母趁此机会极大的满足了自我的优越感;刘姥姥则为了讨得一些封赏,心甘情愿的出乖露丑,充当老爷太太、少爷小姐的笑料。刘姥姥第三次进大观园时,贾府大势已去,刘姥姥救了巧姐。这样,刘姥姥无意中成了贾府盛极而衰的见证人。
最终,还是说说它的艺术成就,鲁迅以往指出:“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鲁迅所谓的“都打破了”指的是“敢于如实描述,并无讳饰,和以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红楼梦》没有把人物写某种思想或性格的化身,更没有把人物当作说教的工具。作者以细腻的笔墨展现了生活本身所固有的生动性、丰富性和复杂性。《红楼梦》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单线结构。它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关系为中心线索,同时展开贵族大家庭的其他人物、事件的描述。在紧紧抓住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恋爱、婚姻杯具的同时,展开广阔的社会环境描述,从而写出了产生这一杯具的社会根源。
读书心得体会 篇4
鲁迅演讲的主旨是希望“天才”的培育者——民众克尽其力,坚苦卓绝地做好培育爱护“天才”的工作。他的基本观点是:没有好的泥土,不可能培育出好的花朵。这好的“泥土”应该是怎样的呢?他认为:首先是不要用太多旧思想旧传统薰染青少年,简言之,就是要“脱离旧套”;其次是鼓励青少年大胆吸取新知识新思想,就是“扩大了精神”,“收纳新潮”;再一点,也是十分重要的,便是要爱护青少年,不要怕他们幼稚,不要责怪他们无知,更不要动辄打击以至扼杀他们。鲁迅说:“即使天才,在生下来的第一声啼哭,也和平常的儿童一样……因为幼稚,当头加以戕贼,也可以萎死的。”
对于怎样看待孩子的“幼稚”,在后来的一些场合鲁迅还曾有论述。他认为,对于孩子们来说,幼稚是他们发展过程中极为正常的.事,一点也不值得奇怪,没有幼稚就没有发展,没有成熟。我们决不应该因为孩子的幼稚而扼杀其发展和成长。他曾说:“至于幼稚,尤其没有什么可羞,正如孩子对于老人,丝毫没有什么可羞一样。幼稚是会生长,会成熟的,只不要衰老,****,就好。倘说待到纯熟了才可以动手,那是虽是村妇也不至于这样蠢。她的孩子学走路,即使跌倒了,她决不至于叫孩子从此躺在床上,待到学会了走法再下地面来的。”
也正因为是从“幼本位”的观点出发,热门思想汇报鲁迅针对中国长时期强调的“师道尊严”提出师生之间应该建立“平等关系”,要求老师对学生应该“和蔼若朋友”。他说:“长者须是指导者协商者,却不该是命令者。”又说:“古之师道,实在也太尊,我对此颇反感。我以为师如荒谬,不妨叛之,但师如非罪而遭冤,却不可乘机下石,以图快敌人之意而自救。”鲁迅曾为当时所谓的“教育”忧心感喟,他说:“我们是忘却了自己曾为孩子的时候的情形了,将他们看作一个蠢才,什么都不放在眼里。即使因为时势所趋,只得施一点所谓教育,也以为只要付给蠢才去教就足够。于是他们长大起来,就真的成了蠢才,和我们一样了。”
因此作为教师本着真诚,的心对待教育事业,怀着包容,关爱的心对待孩子们的错误。用心呵护“幼稚”
读书心得体会 篇5
如果说每个人都是上帝创造的奇迹,然而我更坚信书籍是我们所有人类的奇迹。不知大家有否这样的感觉:一部好书能使人产生巨大冲动,恨不得立刻写点什么或者做点什么,甚至在很长时间里无法再读其他的书。一部好书也能使人产生巨大沮丧,因为那部书似乎已将人生精妙之处一网打尽,它全面而又辩证地霸占住一切生路,使你这辈子无论多么努力也仿佛在拾人余唾。
初识书,我曾迷惘,曾紧张,曾喜悦。
我是一个农村生长的野孩子,儿时不曾与书为伴。所以我与书的缘分并不漫长。上了小学以后,那本新发的语文书成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本“奇迹”。虽然已经全然忘却了书中的内容,但是发书的情景至今让我难以忘怀--那是阴雨天气的一个早晨,班主任抱着书本走进教室。“交了学费的可以上来拿书”,她喊着。我战战兢兢地双手接过了书本。我抱着它,仿佛抱着世上最稀罕的珍宝,走回座位,犹豫了半天才小心翼翼地翻开了课文的扉页。那一个个黑色的铅字对我而言是那么亲切,尽管我认识的字寥寥可数……事过境迁,那淡淡的欣喜与心酸竟与书为伴,随我走过漫长的过去,走向无尽的未来。
书,我们俩结缘是机遇,是缘分,是必然。
渐渐地,书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情节。幼时阅书总显得如此“浅薄”常常会迷恋于那简单的故事情节而不可自拔。会为主人公那戏剧性的命运而大悲大喜。每每此时,母亲总会告诉我:书上的东西都是假的,何必这么伤心。是吗?我半信半疑!许久后,收起那童稚的泪水,才发觉我已不再是小孩儿了。我渐渐明白:书是无穷无尽的,《爱的教育》向我们展示了纯洁善良美丽的心灵;《三国演义》向我们展示了三国时期的刀光剑影;《鲁滨逊漂流记》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神奇而又惊险的冒险之旅……一个个精彩故事的背后那深藏的悲哀和叹息,那无尽的惆怅和无助,那绵绵的赞美和激情充斥着我,夜夜如海潮般奔来,漫湿了我枯干的心灵。原来是我长大了……
与书结伴,是命运,是惊喜,是奇迹。
莎士比亚曾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生活离不开书,我们天天在和书打交道,书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我的好朋友。
一杯清茶,袅袅;一本爱书捧于手,难得偷得半日闲,是再惬意不过了。暖暖的阳光,淡淡的白云,青青的校园,大学的四年时光成为了与书结伴的冬眠期。在几年的大学生活里,我不停的阅读着,张爱玲,王小波,萧红,杨绛的名作成了我所钟爱的经典。每当看到精彩之处,竟会让我手舞足蹈。他们对人生完美的诠释,如漩涡般改变了我对人世的看法。生命,这个纯理性的东西,在他们的笔下散发着灵性的光辉。让我懂得了人生无常,面对残酷的选择与竞争时要积极进取;面对无尽的压迫与无奈时要逆水行舟;遭遇生命的变迁与离合时更要坦然处之。那我所领悟到的和那我还未领悟到的不就是深藏在书中的精髓吗?
曾几何时,蓦然回首的瞬间,我再一次发现,我真的离不开书了。生活偶尔的劳累了,拿起书看看,感觉有种新生的味道。我大学毕业后,来到了现处的小镇。当站在三尺讲台之后的我对书有了新的认识。
参加工作后,我终于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知识的缺乏和自己理论水平的欠缺,有时候为了能够满足自己在工作中的需要,只有自己从头学起才能跟的上工作,好多的东西是在学校里是学习不到的,只有你到了工作的岗位你才能明白,你究竟需要什么样的知识。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的确不假。每一个人的人生旅途都是漫长的',而我们的世界时刻都是在变化的,我们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跟的上时代的发展与跨越。事后,我寻找了几教育部学的名作,如苏霍姆林斯基的《给教师的建议》,赞科夫的《和教师的谈话》,周弘的《学会赏识》等等。每日的读书之后所获如潺潺小溪,注入思想的大河,不断地提升着我的教育教学能力,指导着我的教育教学。
书,能够使我们广大教师不断增长职业智慧,能使自己的教学闪耀着睿智的光彩,充满着创造的快乐。书,使我们广大教师如鱼得水,如沐春风,为我们在教育教学的创新和再提高竖了一盏指明灯。在今后的教育教学中我将继续与书为伴尽我最大的努力,取得更大成绩。
读书能使人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读书能使人见多识广;读书能使人明白许多常规的事理;读书能使人了解生活的实是百态;读书能使人感受一个民族文化的先进理念和文化情操生活;读书能使人……我喜欢读书是喜欢书那种教人怎么做人的道理和怎么给与你信心。我喜欢书,喜欢书籍里那种叫人百读不厌的育人的道理,为人处事的好方法。我喜欢书,喜欢用我的一生来攻读属于我们自己民族的文化书。我喜欢,更甚于爱世界的万物。它超越了友情,爱情的世俗。它是我灵魂深处最简单,最执着的细胞。
在读书时,我们既无法保证所读过的书都是杰作,也无法做到在最合适的生命阶段读到最合适的书。这种尴尬既不是书的过错,也不是我们的过错,它只是我们与书相会时必有的乐事与恨事。冰心曾说过:“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这句话让我记忆犹新。释放自我陶冶情操让我们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吧!让书伴我们成长,引我们进步,随我们喝彩。
有句话说得好:最少应当有一本这样的书伴随终生:青年时读过它,在中年时又读它,在老年时再次读过它……最后感觉仍然是没读完。甚至是:新鲜得仿佛不曾读过。也许,这就是读书理想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