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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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 篇1
今年寒假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一书中讲述了一条叫做巴克的狗本是无忧无虑在法官身边,但有一天,一群人把它打晕带到了天气十分恶劣的北极做了雪橇犬,在弱肉强食的大自然中经历了各种磨难后,终于成了名副其实的犬王!
我十分敬佩巴克,他与其他狗并不一样,他懂得反抗,在红毛衣几次痛击后,他并没有屈服,反而是更加愤怒要去反抗,他活得也非常有尊严,因为他知道他已经不再是那只可以无忧无虑的家狗,而是真正去了另一个世界——大自然!在几次磨难中他终于懂得只有去拼搏只有去努力,才能活下来同时也要成为雪橇犬队的犬王,要不然面对他的只有冷落与歧视!要么称王,要么成亡!
这本书中也有感动与温暖,当巴克被新主人救后,他就如变了个模样,他的内心因受到大自然的影像所以内心冰冷无比,对生活也没有了任何兴趣,他只觉得只要活下去就已经可以了!但被新主人救后他的内心渐渐变得阳光起来,他的`冰冷早已被新主人那灿烂如阳光般的爱感化了,他也为了主人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直到主人死后他悲痛欲绝,又重新与他的狼伙伴走进了丛林开始了新的生活!
巴克,他是那么努力的活着也是那么懂得感激,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努力感激呢?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 篇2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一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可是陌生人,只好服从。之后,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之后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之后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并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之后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仅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终,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之后,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 篇3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很多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述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我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此刻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仅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 篇4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小说。故事主要叙述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
《野狼的呼唤》虽然说是一部小说,但读了它以后给我的感想很深刻。也许有些人读了没什么感觉,甚至有些人很可能会说“没意思”,当然,每个人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嘛。这个故事的大略的内容情节如下:
巴克是一条体重140磅的十分强壮的狗。他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由于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这些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人类的冷酷略待,而且在狗之间为了振铎勾裙的领导权么无时不在互相争斗、残杀.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巴克最终打败斯比茨成为狗的领队狗。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作后被约瀚-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住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在索顿的精心互利下巴克恢复得很快。 一条狗!不!一条狼……又回到拉那n久前的嚎叫,祖先原始的野性在他身上重生拉!
我从没有看到过哪个人或哪样东西有他如此毅力和精神!面对没有末日的北地跋涉,随处又都是末日!一路上打败了身边的对手……一条狗却表现出与众不同的喜悦和滴着野性的露水的笑容。
对生命如此执著的追求!那还是只狗吗?分明是人嘛!正是对生命内在的呼唤激发了他的潜能,他成为“莫尔人”的图腾!真的成就拉狗历史上不灭的传说!
但是回到社会现实来说,就象爱情“只有有了生活,爱才有所附丽!”。把狗放到现实社会中,我想才是著名作家的心声,这样杰克。伦敦的作品才有了新的生命力,是把?正如这条狗逐渐演变成狼的过程不正是过去社会工人或贫苦大众亦或当今社会的真实写照吗?旧社会非人的生活,当今的煤矿工人;旧社会的强权专制,当今的媒体封杀。
野性的狗终于还是成为了一匹狼!一匹能在旷野里尽情嚎叫的领头狼!而当今的人类又会不会象那一匹狼狗一样做出反抗而拯救已经藏有危机的`中国大地呢?
那不知死神一直在身边的煤矿工人,下岗工人,那“总是受害者”的农民,那过度的贫富分化而走向抢劫犯罪的罪犯!都是用泪串起来的一串新中国的弱势群体啊!我真想向总理说回实话,真想疯狂的问总理几个问题。为什么中国的事故是他国的几倍?为什么出了问题有些关键人物还心安理得的到处演讲还安安稳稳的坐在办公桌前?为什么中国的工人农民比别个国家的都善良?为什么中国的布衣的话比德国等过的公民讲话更不引起本国有关部门的重视?为什么我们是国家的“和谐”口号真的只是所谓的口号?……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 篇5
狗,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它们聪明伶俐,对主人友善和蔼。对于爱狗的我来说,在大好的暑假时光读一本关于狗狗的书,何尝不是一件有趣的事。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杂交狗,被米勒法官家的一个园丁偷走,卖到遥远的北方做拉雪橇的狗,接着遇到桑顿,最后成为狼群之首的一件事。
。在被卖到北方时,倔强的巴克不愿屈服人类,它试着去与人类对抗,也在人类的反击下明白了“棍棒与犬牙”的生存法则。巴克感到屈辱,但它不得不服从,因为在人类的面前,它知道自己是多么渺小。从这里我也明白了真正意义上的强大与弱小。在那个年代,对于人来说,狗是弱小的,是用来鞭打服从的。而对于狗来说,人是高高在上的,只有服从才能继续生存下去。可巴克不愿做一只在棍棒下“苟且偷生”的狗,从前在豪华的庭院里舒适的生活的它,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它心中的野性得到了释放。
巴克被桑顿收留,它在丛林中寻找那个野性的呼唤。当桑顿死后,它消失了,消失在丛林中回响的呼唤中。
从巴克所经历的所有事情中,我能清楚的看出,这是一只聪明,勇敢,仁爱的`狗。巴克的永不屈服,让我明白了遇到任何困难都不要低头,屈服和服从不一样。屈服是放下自己的尊严,任凭别人羞辱,唾弃。而服从是在内心无数次挣扎后所表现的决定。巴克掩饰自己,是在保护自己。同时我也看清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穷人永远都要为富人做奴隶,做仆人,他们仅靠着主人给予的一点费用生活,穷人的生活在那个社会是不会咸鱼翻身,不会一夜暴富的。而富人,他们只把穷人当做狗一样使唤,他们不会料想有一天,自己会一无所有。在那个无情的年代,生命是可以随意践踏的。有权有势的人,可以在大街上活生生的打死一个只是因为一个苹果碰到自己的卖水果的农夫;身着华服,戴满首饰的贵妇,可以当着任何人的面将一杯水撒到一个穿着满是补丁的破旧衣服的乞讨老妇的脸上,只因为她认为肮脏的一双手,碰到了她的裙角。
我很佩服巴克,巴克就像那个年代特殊的一群人的代表。它从不向比自己高贵的人低下自己的头。而也就是这么一个象征性的代表,它并不被人类许可。因此,那个年代陷入了深沉的黑暗。
巴克也去开始寻找属于自己心灵深处的那份野性。不屈服不低头,它在深林中嚎叫,寻找,它和它的同伴,一群狼,在荒野中呼唤着,高唱着内心深处的野狼之歌。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 篇6
在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这本《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了一只狗的世界中。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混血儿。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但一天,它被人拐卖到了一个穿红绒线衫的人那儿。它挨了一顿大棒猛打,被打得一次又一次地昏死过去。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恢复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
不久,巴克再次被人买走。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变成了一只雪橇犬。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巴克。起先,对于斯匹茨的`种种挑衅,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冲突。但它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扯豺狼式的啃咬啮撕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最终,他把把斯匹茨斗倒了。
之后,他又换过几个主人,最后,当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时,一个叫索顿的人救了他。在索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得很快,并且与索顿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一次外出时,索顿被印第安人给杀死了。愤怒的巴克咬死了好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但这时主人已死,他对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所以,它进入了森林,从此以后与狼为伍,过上了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常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在成长道路上不可能一帆风顺,一定会遇到挫折、困难。但要是一这样就一蹶不振,怎么行呢?我们要坚强,正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连巴克遇到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更何况我们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