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间》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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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间》读后感 篇1
阅读,是一个人不可或缺的;它,奇幻美丽;它,抒情优雅。无论是古今中外的名著,还是经典文学,它们都能给我们带来心灵的安慰,情操的陶冶。
《人间有晴天》是美国著名作家金伯利威乐斯荷特所著,主要讲了十二岁的虎娃是一个聪明过人,会学会玩的女孩子,但却有着“与众不同”的父母——智障的双亲,他们常常成为虎娃与同学相处的尴尬。好在有精明能干的外婆料理家中的一切。然而,由于外婆的猝死,虎娃的内心世界几乎崩溃了。她打算离开自己生活的小镇,随同姨妈去迷人的大城市生活。但临行前的一场暴风雨,使她深切地感受到妈妈的爱,也懂得了欣赏和尊敬爸爸特殊的长处。于是,她开始思考:什么才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她究竟是该离开还是留下呢?她最终选择了这个生她养她的`地方。
她选择了至高无上的亲情。上帝在关上一扇门之后,也会为你打开另一扇窗。虎娃那美丽善良的妈妈和勤劳朴实的爸爸看上去是最完美的夫妻,可老天却残酷滴关上了那扇门——他们都是那种“迟钝”的人。二老天为他们打开的“窗”就是他们那个聪明伶俐、活泼可爱的女儿——虎娃。与我们相比,虎娃的命运是悲惨的,蛋挞却没有气馁,她曾试着挽回这个丧失了主心骨的家,可妈妈的坠落以及爸爸的谈起深深打击了他,她连最后的希望也放弃了。但正如书名一样,一场暴风雨过后,就是温暖的艳阳天。
每个女孩都是公主,等待破茧成蝶的那一天。
《在人间》读后感 篇2
一开始,弱小的阿廖沙初次步入社会就遇到了期软怕硬的萨沙;油腔虚伪的老板和掌柜和空虚无聊的厨娘。
可是在厨娘死后,阿廖沙决心要离开这,可是很不幸,阿廖沙因一时大意弄伤了胳膊;当天被送进了医院;在医院里他想他的外祖母,他想写信给他的外祖母,由于他胳膊伤了,不能写,他坐在床头,之后他不知不觉的睡着;他一睁眼外祖母就把他带回了家。但弱小的.阿廖沙一回家就听到了许多坏消息,但这些事并吓不到他,因为他已是一个经历了许多挫折的小大人。
阿廖沙这个可怜的孩子,在新朝鞋店里受了许多苦,但被外祖母带去了另一个魔鬼世界,也就是阿廖沙的姨婆那里,在那当学徒也受尽了姨婆一家人的责骂,阿廖沙被逼离开,又去了善良号小船当洗碗工,并且厨师思慕蕾对他很好,并给他书刊;让他读给他知识,可是有人对他使坏,把他赶下船。
阿廖沙人十分老实,却经常被人捉弄;弄的十分狼狈,但他无能为力。
阿廖沙这个失去亲人的可怜孩子,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期望在以后的日子里,他会过的很愉快。
《在人间》读后感 篇3
读完高尔基的《童年》,我就对高尔基所处时代的社会产生了好奇:连家庭都这般黑暗,那社会呢?稍后几天,我便读了他的《在人间》。
《在人间》讲的是高尔基11岁时被迫离开家,在外面打工的经历。在打工的过程中,他遇到许多人,历经千辛万苦,却仅能得到养活自己的工钱。整篇文章大多数都是高尔基和“同事”、朋友间的'谈话,反映了沙俄时代的腐朽与黑暗。
但是,高尔基在这样的黑暗环境中,还能坚持抽出时间来读书,这种精神多值得我们学习呀!而我们呢?我们有很好的学习环境:宽敞的教室,明亮的光线,干净的黑板,整齐的课桌椅,还有优秀的老师……我们拥有这美好的一切,跟高尔基比起来,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不认真完成作业呢?
所以,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否则,又有何颜面去面对辛苦养育我们的家长和辛勤培育我们的老师呢?
但是,学习不是仅仅学一方面,还要学习多方面,读多方面的书。高尔基就是这样的,他什么书都读:故事、讽刺类小说、历史故事……我们也一样,应该多读不同作家、不同类别的书。正如鲁迅先生所说:“必须如蜜蜂一样,采过许多花,这才能酿出蜜来。倘若叮在一处,所得就非常有限,枯燥了。”
作为新时代的少年,我们必须发奋学习,努力向上!
《在人间》读后感 篇4
人间词话主要赏评析了唐五代至清的主要词人词作,初读前几页时颇觉枯燥,随着诗词大会第五季的开播,就着细细读去,始觉饶有趣味。
王国维关于历代词人佳作的数句点评,仿佛为欣赏词作打开了一扇窗,通过聊聊数句即可领略和品味整首词的意境。
作者提出赏评诗词的主要标准乃是境界,或者说是自然之境界,即写词作诗不过多修饰而寓情于景、寓景于情,触景生情,有感而发,一切皆自然流露。进而提出“隔”与“不隔”、“格调”、“雕琢句易而意难”等论断,皆是以此为基础而来。
所谓不隔,就是词人以自然之笔触写自然之境界,抒自然之胸臆,乃是兴之所至即兴而发,读来使人感到自然流畅,意韵无穷,而能做到这一点的词人,要么天赋异禀聪颖过人,要么学富五车厚积薄发,方能收发自如,均是才华横溢,性情自然,方能写出人人心中有,个个笔下无的'畅怀佳作。
所谓隔,则指雕琢语句,写景抒情、托物言志在语句雕琢上下了过多功夫,精致有余而失之自然,所谓隔的词人,在作者看来总是用力着错了方向,不能畅舒胸臆和激起共情。
整体来说,人间词话对于词作的审美自成一格,虽有作者个人之喜好,但仍是一本诗词探幽的入门好书。
《在人间》读后感 篇5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每人都有各自的生活经,懂得怎样去敷衍与游戏。在肮脏的环境与低俗的思想里,在狭隘的天地与无聊乏味的日子里,调情与淫 荡似乎成了大家唯一有趣的嗜好。"大家都相互欺骗着,这里面没有爱,大家都只是胡闹而已。
"爱情已经完全扭曲为一种简单的肉体上的依存,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大家不都过的很正常吗?谁叫社会所需要的只是他们能够提供简单的劳力而已。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
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书中的世界与现实的强烈反差,也常使他苦恼,外祖母美好的心灵与玛戈尔王后高尚的情操成为日后回忆的主角。
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愚昧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种种不协调。主人公,厌恶了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我必须寻求一种新的好的生活,不然我就会毁灭。"带着一种更高的追求,走上了去学校求学的道路。书籍,始终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让人有所追求,给人崇高的信仰。何时何地最好都别忘了读书。
《在人间》读后感 篇6
著名学者陈之藩在青年时,胡适先生给了他一张四百美元的支票,帮助他在美国留学。陈之藩后来有了钱就立即还给胡先生,并写了一张致谢信。胡先生受到信后,又回信说:“你不用这么着急把钱还给我。我借出的钱从来不盼望收回,因为我知道我借出的钱总是‘一本万利’,永远有利息在人间。”……
我看完这篇短小精悍的文章后,感触很深。“永远有利息在人间。”这句话说的太好了。一个人尽然把钱财、私利看得如此之淡,真令人钦佩。而现实生活中却与这恰恰相反。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自己的钱财,到处行骗,甚至有的还要谋财害命,为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择手段,把钱看得比自己的'命都重要,这样的人真是让人不可理喻。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胡适先生借钱于别人,却不期盼别人还钱于自己。他是真正做到了“把钱财看作身外之物。”人身在世,有这样宽大般的心胸,如止水般的心境,才能摆脱凡俗,昭如日月,使自己不受尘世间的感染、污浊。只有像胡适先生这样大公无私的人才能受到人们的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