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神探——《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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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神探——《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
在这个假期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八本书,这套书的作者是英国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他是一名非常著名的作家!这是一部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现在是“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一百多年来,先后被译成57种文字,后风靡全世界,绝对不能错过,一定要享受这本书。
书中的福尔摩斯先生是一个才智过人,善于推理,侦破案子的人物。他利用观察,发现,推理,来解决问题。其中有很多案子,例如《血字的研究》,《南红石》,《巴斯克的猎犬》,《恐怖谷》……利用询问和跟踪的办法,破了《失踪的新娘子》和《神秘的客人》,我看完之后有精神,有信心了,这会增强的勇气。
我要学习福尔摩斯先生,学习他仔细观察,善于发现,勤于思考的精神。多用推理的方法来探索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同学们,来看《福尔摩斯探案集》的故事吧,来满足你的求知欲望。这是我们学习的最佳方法,培养我们良好习惯的有效前途,我们必须有一个光明,美好的未来!
一代神探——《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2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侦探小说之父”阿·柯南道尔的作品,从问世到今天历经100多年而不衰,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的侦探小说爱好者。
书中的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是一名大侦探。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才干,他以丰富的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观察能力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邪恶凶残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而福尔摩斯也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是罪犯们闻之色变的克星,成了当之无愧的护法悍将。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千千万,但《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完全是凭借福尔摩斯的细致观察“一进院门,我便看到花园中的小路,有两道马车车轮的痕迹,所以昨晚一定进去一辆马车……有一只马蹄印比其他三只清楚很多,说明那只是新换的……”再通过合理的推断,最终找出了凶手的行踪。
福尔摩斯之所以在100年间一直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是因为他那些永不放弃、相信真理、弘扬正气的优秀品质值得人们尊重和学习,这也正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能吸引无数中外读者的根本所在。
而我读了这本书也受益匪浅,认识到一切的罪恶终将得到惩罚,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学习也是一样,靠小聪明是不行的,必须做到真金不怕火炼。
一代神探——《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3
今年暑假,我有幸读了英国阿瑟·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有很多离奇的案子,如:蓝宝石案、斑点带子案、血字的研究。
其实,我读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感觉作者语言写得很好,一个动作、一个眼神都描写得很细腻,福尔摩斯是一个不管多么离奇或扣人心弦的案子都能破了的“神人”,这个人真的有吗?
虽然我认为福尔摩斯这个人不一定真的存在,但他在阿瑟·柯南道尔的笔下写得有血有肉,好像这个人就在你眼前,就在你身边。他机智勇敢,遇到危险毫不畏缩,时刻保持冷静。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这个人。因为福尔摩斯在黄面人一案中,由于下结论较早而出了错误,但他是知错就改,我们就应该学习他这种能够知错就改的精神。
在我们的身边,如果能多几个像福尔摩斯这样的人,能多几个像福尔摩斯这样的侦探,能多几个像福尔摩斯这样认真观察、用自己所学知识细致地调查研究,那我们的社会上的坏人将会越来越少,我们的社会将会很和谐,我们的生活将会越来越幸福。
一代神探——《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4
我从小就爱看书,尤其爱看侦探书,一看起来就沉浸在了故事情节中,叫什么都不应。如今,侦探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中的任务刻画得栩栩如生,让我深感佩服的自然是主人公“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
先说福尔摩斯吧,他那观察能力让我很惊奇,脚印、尘土、字迹……都能让他判断出凶手的特征;他缜密的思维也让我佩服,他一开始便设计出方案、方法,以便追踪得更快,更有把握。此外,如发现有特殊情况,他还能随机应变,巧妙地想出方法。这样的完美真是让人佩服。
但如果没有华生的配合,福尔摩斯也不可能做到完美。所以我们来了解一下华生吧。华生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他对福尔摩斯的照顾和帮助使他破获了许多案件,同时,他自己也会向福尔摩斯学习,获得了许多关于破案的知识。华生不仅是个高智商的人才,同时也是一个善于学习的人。
福尔摩斯和华生就组成了这样的一对搭档,一起破案,一起出生入死,所以他们是英国家喻户晓的名侦探。读完这本书,我忽然有了这样一个梦想,那就是成为一个名侦探或者是这样一个名侦探的助手,帮助他破获一起起案件!
一代神探——《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5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有许多的小文章,如《血字的研究》,《冒险史》,《四签名》等。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里的小文章可以锻炼我们的推理能力,并且这本书充分的体现出了福尔摩斯的侦察和推理能力。其中我最喜欢《血字的研究》。
《血字的研究》中,作者与福尔摩斯初次见面,握手问好时,福尔摩斯一下就猜出了作者刚从阿富汗回来。对此,福尔摩斯是这样解释地:“这位先生既有医生的风度,又有军人的气概,显然他是一位军医。他脸色黝黑,而手腕部分黑白分明,那么,他肯定是刚刚从热带回来。他面容憔悴,弱不禁风说明他久病初愈,他左臂负过伤,活动起来不方便。一位这样的英国军医,还能到过哪呢?只有阿富汗了。”这一段话充分表现了福尔摩斯的侦察能力和推理能力较强,一个人在一秒钟内观察到那么多,推理出那么多的东西,真是不可思议呀!要推理出那么多的东西,可见他的知识是多么丰富呀!
这本书想告诉我们的太多太多,如果你们跟兴趣的话,你们可以去购买这本书阅读。这本书是真的很好看。我建议大家去读者本书,它会带给你一种全新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