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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计划书

2025/08/23计划

此篇文章安全工作计划书(精选5篇),由智远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得到大家。

安全工作计划书 篇1

XX年是xx市安全生产年,我委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切实抓好我委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特制定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有关安全会议精神,以安全生产为核心,以行业监管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检查监督机制,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重在安全预防,做好事前安全风险的预判,制定防范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实现依法行政、科学监管、企业信誉评价三个突破;大力抓好法规制度建设、安全培训、安全宣传、行业信息化管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全面推动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上台阶,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和谐社会、平安朝阳建设和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

XX年我委重点抓好供热、燃气、地下管网、违法建设、广告牌匾、扫雪铲冰、“十六类”禁放点看护、道路应急、安全应急等工作,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及“两会”期间安全应急保障工作。委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联动机制,强化企业自查、属地督查、行业监管,养成安全工作习惯,不断完善安全基础台账,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四不两直”,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三、工作措施

1、加强日常监管,落实重点行业的隐患整改治理。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强化对本行业的监管工作,认真开展对相关企业的日常检查、巡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依据工作流程预判查找安全隐患风险点,建立风险台账,责任到人,做到有的放矢,并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要针对行业重点领域,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突出重点,狠抓隐患整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加大对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各相关业务科室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并着力推动这项工作长期化、长态化、制度化,努力督促企业能够遵章守法,开展各类生产经营活动。

3、完善企业基础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要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为抓手,认真落实规模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促使企业按照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完善自身的安全监督管理,提升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以点带面,共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各相关业务科室要落实签订好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实现安全监管责任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做好与辖区内企业100%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工作,监督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对其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工作。同时,细化各项指标,加大对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力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留空档。

5、进一步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积极指导企业、单位适时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工作。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活动要注重质量,争取更多的企业、更多的员工能够参与其中,进一步提升企业及群众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充分掌握逃生、自救、互救的方法。

6、积极开展各类安全培训教育工作。重点抓好企业安全培训,落实企业负责人和初级安全培训和再教育培训,积极推进“安全培训进企业”全员培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积极拓展各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渠道,重点提升企业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为本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提供有力保障。

安全工作计划书 篇2

一、检查目的

落实分公司hse管理要求;辨识各类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推进作业现场安全标准化的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二、检查内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有无事故隐患的存在;

3、各类安全、消气防设施的完备性; 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的合规性; 5、施工机具的安全完好性; 6、个人作业行为的合规性; 7、各单位安全计划的实施情况。 三、检查形式

1、日常检查:做到每天至少两次现场巡检;

2、季节性检查:重点为春季防风、夏秋季防雷电、冬季防冻,同时包含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滑、防高温中暑等检查;

3、专项安全检查:针对现场实际普遍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危险性较大的在用设备设施,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检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由专业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每季度一次。;

4、节日前的例行检查:针对节假日前公司安全、保卫、消防、

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进行节假日检查;

5、综合性检查: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同时进行隐患排查。公司级综合性检查由安环部组织,各相关专业共同参与,每月进行一次。各属地综合检查有属地主管组织,属地内各专业参与,每月最少进行一次。 四、检查要求

1、检查人员工作要严肃认真,所查问题要依据充分、内容具体,并以安全通报或直接邮件告知的形式告知受检单位;

2、对重点部位、风险作业、关键装置要重点检查;

3、为使检查工作更加规范,综合性检查、节前检查、施工现场、季节性检查要制定检查表。对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汇总跟踪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五、检查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 2、公司【绩效测量和监视管理程序】;

3、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特种作业管理制度等; 4、事故案例经验教训。 六、检查人员

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专项检查由安环部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及专业相关人员进行检查;日常检查由安环部有关人员进行。 七、时间安排

八、专业部门和各生产单位安全检查按程序文件要求执行。篇二:安全检查工作计划

20xx年安全检查工作计划

为了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改进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的缺陷,及时消除工作环境中物(设备、设施、材料等)的不安全状态,纠正“三违”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有效控制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工程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如下:

1.实行安全生产日巡检制: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全线各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纠正违章、限令整改和记录。

2.实行安全生产综合月检制:由安委会指定项目领导负责,项目安质部、工程管理部、设备物资部、综合办公室、机电部共同对项目属各施工队、施工作业区进行综合安全检查,时间为每月28日-29日。

3.实行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季检制:由项目领导对各施工队进行安全生产综合考核,时间与季末一期安全月检同步。(安质部负责提供被检单位日常安全生产运行资料)

4.实行施工人员安全考核半年检制:由项目经理、总工对项目各部门、施工队主要负责人进行个人安全生产综合考评(安质部负责提供被检各人日常安全生产行为资料)

5.由机电部派专人对各施工队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日常巡检,对各用电部位避雷及接地设施进行月检测,并记录。

6.由安质部负责固定检查计划以外的各项随机专项或综合检查,完成检查记录和各项上报工作。

7.由设备物资部负责每月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检测、记录和填报工作,时间与月检日期同步。

8.由安质部、综合办公室负责对综合队各施工队、生活区、施工区进行消防、日常巡检,完成检查记录。

9.进入汛期后,根据防汛预案安排防汛检查工作,实行日观测、记录制度(每8小时一次),遇阴雨天气或连续阴雨天气或强降水,实行每1-2小时记录一次制度。

10.针对专项整治排查工作安排,由安质部对专项整治重点项目进行随机专项检查,工程技术部负责配合进行整改和监督工作。

注:全年用于安全检查费用:10000元-30000元(计划)

11.安全生产检查评分汇总表见附表1-2;

安全工作计划书 篇3

1、20xx年年度安全目标:

1) 重伤、重大及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各种质量等其它重大以上安全事故)为零。

2) 在职员工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发生。

3) 人员轻伤和其它一般安全事故率不超过。

2、 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通报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隐患;

增大安全投入,保证全年安全资金投入100%及时落实到位;提高隐患整改率,确保安全隐患100%整改,及时整改率达到95%以上;制定并落实实施20xx年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应急预案及消防演习:

公司总演习:定于20xx年上半年进行一次应急疏散演习和消防演习,下半年进行一次消防演习。部门演习:各部门内部演习不少于2次并记录备案。

4、 消防常规项目检查:

1) 保安负责每周一次的消防设施检查并记录;

2) 电仪负责每月一次发电机及消防水系统检测并记录;

3) 有消防喷淋的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雨淋系统检查并记录;

4) 各部门每天对本辖区内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记录。

5、 安全教育:

1) 对新进厂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坚持安全教育100%考试合格上岗。

2) 每月有计划的进行老员工安全知识再教育,争取全年安全培训不少于XX人次,劳务队安全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整体)。

3) 对外来施工人员培训做到100%到位,施工队必须具备施工资质、提交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方案)、完善的施工安全组织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后方可施工。

4) 上半年完成对安全培训系统的整理,建立一套完整的安全培训机制和文件,包括法律法规、集团制度、事故案例、培训测试、培训运作、监督、跟踪检查等。

6、 计划执行原则:由人事行政部配合各部门落实,计划到人,责任到人,切实执行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

安全工作计划书 篇4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第三章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工作总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五条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十六条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第十七条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第十八条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目 录

一、 安全工作目标

二、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三、 提高管理及业务素质,加强机构人员配备

四、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会议

五、 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奖罚

六、 强化项目管理、制定达标计划

七、 加强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的监督管理

八、 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九、 合理使用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十、 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工作

安全工作计划书 篇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健全制度、完善体系、强化监管为抓手,立足防范、深化整治,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全区学校平安。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安全教育与事故预防工作。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并切实开展,指导学生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将安全培训纳入校本培训计划,引导教职工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科学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和学生、家长安全承诺书(告知书),主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杜绝群死、群伤事故。

(二)加强校园及周边建筑物、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整治。坚持每日检查和整治校园及周边危房、危墙及其它危险源。全区学校要彻底消除危房、危墙,杜绝因其倒塌造成学生伤亡或其它恶性事故。

(三)加强学校食品、饮用水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食品、饮用水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食堂食品加工操作流程,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火灾预防机制,切实抓好各火灾危险源尤其是学生宿舍(公寓)、食堂、图书室、微机室、配电配气设施、电气线路等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

(五)加强体育设施、特种设备和危化品安全管理。实行专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和定期检查、检验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治安全隐患,防止因设备故障或违规操作引发安全事故。

(六)加强校内外师生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认真执行大型活动申报、审批制度,采取严密措施科学防范活动过程的各种安全风险。

(七)加强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严格执行校车及驾驶员资质审查规定,严禁使用非校车、非营运车辆接送学生。强化校车日常监管,指导全体师生员工切实践行《道路交通安全法》,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八)全面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科学制定防溺水工作方案,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综合防控学生溺水事故。

(九)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切实加强校园警务室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建设,进一步规范门卫、保安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防止恶性治安事件发生。

(十)加强校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校办企业无伤亡事故发生。

三、主要措施

(一)切实抓好制度建设,完善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1、健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校(园)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明确规定各岗位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职责,严格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和安全问责制。

2.完善制度及预案,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各校(园)要结合自身实际,将安全管理实践中形成的先进经验凝练成制度。要以完善和演练应急预案为抓手,以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为重点,不断强化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指导和引领作用。

(二)切实抓好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1.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xx〕195号)要求,确保《生活·生命与安全》课程的教材、师资、课时、考核情况“四落实”。大力开展安全教育教学研究、赛课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各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方式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将各种安全风险及其防范方法铭刻学生脑海。积极开展爱护“三电”设施和“爱路护路”教育,认真组织安全专题教育和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坚持做好“每天最后一节课最后一分钟安全提示”活动。

2.深入抓好防溺水工作。各校(园)要以周边溺水事故为例,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查找发生溺水事故症结,充分提示学生防范溺水事故,提醒监护人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吁请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防溺水措施,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3.大力开展安全培训。各学校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扎实开展安全知识及技能培训,切实把安全工作制度转化为全体教职工的自觉行动。

(三)着力抓好措施落实,加强校园安全常规管理

1.切实加强学校治安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来人来访查验登记制,要加大投入,从人、财、物和技术上为安全提供保障,强化“技防”在学校安全保卫中的作用,确保摄像监控和红外报警装置全面覆盖校园。

2.切实加强住校生和“留守学生”安全管理。各学校要健全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宿舍电气线路及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严防火灾事故。加强与“留守学生”监护人的联系,并与镇、村(社区)共同抓好“留守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3.切实加强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制度,并在课间休息、晚自习、集中放学、大规模集体活动时间及紧急疏散时安排专人值守,落实相关人员责任。

4.切实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各校(园)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强化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分发(销售)和清洁、消毒过程中容易疏忽或发生问题的环节,进一步优化和细化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33类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和生猪溯源落实、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登记备案制度,从源头上防止食品安全隐患。

5.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学校要在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明确消防重点单位(部位)及防火要求,落实消防责任和措施,促使消防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要根据消防安全需要,努力增加投入,保证重点部位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6.切实加强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各校(园)要认真贯彻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严禁使用非校车、非营运车辆接送学生。告知家长决不允许孩子乘坐非校车、非营运车辆,教育学生决不乘坐非校车或非营运车辆,切实遵守各项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发生。有校车的校(园)必须完善并落实校车各项管理制度,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7.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全区学校要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和无刑事案件活动,充分发挥校园警务室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进一步密切与社区和学生家长的联系,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协作共防机制;全面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构筑齐抓共管、内外联动的校园治安保卫体系,着力打造平安校园。

(四)着力抓好隐患整治,加大监督检查考核力度

1.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各校(园)要严格执行日查、周查、月查工作制,认真做好督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登记工作,当场制定隐患整改和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2.认真执行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全区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均须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新都教发〔20xx〕36号),提前一周报请区教育局审批。凡举办大型集会、庆典、会展、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活动,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区教育局,在推演或演练证明预案可行后,报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

总之,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居安思危,切实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创新安全工作机制,密实安全防范网络,构建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努力的学生安全保障体系,打造“人人讲安全、时时讲

安全、事事要安全”的学校安全工作新格局,推动学校安全管理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