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影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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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影读后感 篇1
“我说道,‘爸爸,你走吧。’他往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
当我读到这里时才知道以前和现在父母对我们有多尽责、多爱我们,父母为我们忙前跑后,像对待小孩一样不厌其烦叮嘱着,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可是傻傻的我们却一直体会不到父母的用心良苦,反而有时还会责怪他们。
早上起来,爸爸连忙披着一件薄薄的的浅色外套来到厨房,用他最快的速度来为我做早饭,因为他怕我迟到了,她煮了一碗沸气腾腾的水面,送到了我的面前,每每当我吃下的第一口时都用渴望的眼神看着问我“怎么样,味道可以不?”可是我每次都却说“嗯,一般。”其实我也想说:“你煮的水面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了。”可是我每次都害羞不敢说,所以爸爸的心一次次被我伤害的一次次破碎。
一次妈妈来学校接我回家时,我的注意力一眨不眨的看着我同学的鞋子,妈妈当时就知道了我的想法,回到家妈妈问我你想不想要你同学一样的鞋子,当时我知道那双鞋子很贵,而且我们家又缺钱,我就对妈妈说:“妈妈我不想要,我当时只是欣赏一下,好让我长大了以为你买一双适合你的类似的鞋子给你穿。”第二天是我的生日,我去学校读书后,妈妈也出去了,当我晚上回到家时妈妈递个我了一双跟同学一模一样的鞋子,我当时兴高采烈的拿回我的房间去试穿了一下,吃晚饭时,我为妈妈洗脚时发现妈妈的脚上多了一些水泡,这是我才知道妈妈为我买这双鞋子走了多久的路,付出了多大的代价。
当我把《背影》读完时勾起了好多的回忆,回忆父母养我时是多么的不容易,为我是多么的忙前马后。我为什么还这么的不懂事?为什么不多体谅他们的用心?为什么不为他们着想?为什么不和他们聊聊天?为什么不心平气和的和他们说话?这些都是为什么呢?
背影读后感 篇2
在《意林》当中看到《背影那么远,眼泪那么近》这篇文章,眼泪模糊了我的双眼.......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我”被生下后,亲生母亲和父亲开始了漫长的刑期,一个傻女人成“我”的养母,那年,她四十三岁,神经失常的她虽然疯疯癫癫的,但有了“我”后,却与别的正常的妈妈一样温柔、细心。在“我”的成长过程中,她打过“我”两次:一次是“我”在河里玩,娘用柳条打了“我”,一次是“我”与一个女生说说笑笑,娘打了“我”。“我”上初中后,娘每月都来给“我”送粮,有一次娘来给“我”送粮时,居然轻轻地扶摸了“我”一下。“我”感到了巨大的感动......没想到,就在一个月后的一天,娘与世长辞了......“我”考上师范后,“我”得知:娘原有一个儿子,他上中学后,由于早恋,成绩下降很快,后来由于那个女生感情转移,他的儿子投进河里,淹死了。这时“我”才想到娘打我的那两次。
母爱跨越一切!那感人至深、震撼人心的不正是母爱!我的眼泪再次不由自主的掉下来,我想起了母亲,许多的母亲,所有的母亲!母亲是伟大的职业,是没有薪水、不求回报的职业;是“十八年徒刑”;是日日夜夜风风雨雨的辛勤耕耘。
就如文中的那位感人至深的母亲,她的身上有母爱。是那种东西让她疯掉;是那种东西唤醒了她;是那种东西令她把“我”拉扯大;也是那种东西把她原本普通的白发与背影绘成一副最美的画面......
小时候我患了水痘,由于医院很远,外面又是狂风大作、风雨交加、伸手不见五指,只能等到第二天才能去医院。而当时我身上很痒,就用力去抓,把水痘抓破了,疼的哇哇大哭。妈妈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于是把我的手紧紧握在她的手里。我哭得更响了,但没哭一会儿,就睡着了......第二天早晨,我醒来后,发现妈妈还是使劲握着我的手,坐在椅子上,瞪着充满血丝的眼睛——她居然一夜没睡觉!
这不也是那浓浓的母爱吗?
把文章和现实联系在一起,母爱不就是最外大的吗?
在这里,我想说:“好好对待你的母亲吧!”
背影读后感 篇3
朱自清笔下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深深打动了每一个读者。那孤独的背影渐渐老去,唯有不变的是那深沉的父爱。一遍遍读着《背影》,眼角一次次湿润。那个背影逐渐模糊,又慢慢清晰。我见到了另一个熟悉的背影,那么高大,那么宽厚。是啊!那是爸爸的脊背。
从小,爸爸在我心中就是无所不能的。他力大无比,能轻而易举地将我高高托起;他什么都懂,任何问题只要问他,都能给出答案;他是我的肚里蛔虫,我心里想什么,他看我一眼就能说出来;他永远不会累,只要我不睡,就可以一直陪着我玩……可是,突然有一天,我发现一切在悄悄改变……
那天,我和爸爸走在乡间小路上,鞋上沾满了泥巴。路遇溪沟沟,我们打算去洗洗。爸爸先站上溪边的一块大石头,然后伸出手准备牵我过去。我一个跨步用力一跳,刚拉住爸爸的手,就感觉一阵猛烈的摇晃。毫无心理准备的我和爸爸同时摔倒在水里,浑身湿透,狼狈不堪。我真的从未想过爸爸会摔倒!爸爸一直是我坚强的后盾。这是爸爸第一次在我面前失手。
还有一次,我们在外地旅游,在大太阳下翻越大峡谷,行走了一天,总算走出了景区。我们的水早早就喝完了,太阳烤得我们都快虚脱了,可是路边的牌子告诉我们:乘车的地点在前方400米远的地方。我向爸爸求助:“我再也走不动了!”爸爸不假思索地说:“来!我们来骑马!”爸爸像往日一样用双手撑住我的胳肢窝,想把我举过头顶,放到他的肩膀上。可是举到一半的高度,就再也上不去了。爸爸不甘心地又试了一遍,这回更惨,连一半都没举到!爸爸有点失落地看着我,嘴里却打趣道:“小子你今天是不是偷吃秤砣了?不然怎么会举不动你!”爸爸让我站在一块大石头上,自己蹲下来,脑袋钻到我的两腿间,然后立起来,我就高高地骑在爸爸的脖子上了。爸爸打起精神往前走,一边走还一边轻轻地颠着我,逗我开心。可是我明显地感觉到爸爸的步子没有以前那么轻快了。我扶着爸爸的光脑袋,眼睛被泪水模糊了……
我没有一刻不在长大,爸爸没有一刻不在变老。我默默地在心里说:爸爸,在我心里,你还是那个无所不能的爸爸,你没有变老,只是我长大了!
背影读后感 篇4
一提起《背影》这个题目,大多数人会认为是朱自清笔下那篇感人至深的文章,可我今天所说的《背影》却是妈妈最喜欢的台湾女作家三毛写的一本书。
《背影》这本书是在妈妈的推荐下阅读的,起初她向我介绍作者“三毛”时,我还以为是小时候看的动画片《三毛流浪记》和《三毛从军记》中的主人公呢,但在读完《背影》这本书后才知道“三毛”是作者的笔名,她的原名叫做陈懋平,由于这个懋字太难写的原因,所以她擅自做主将自己的名字改为“陈平”,她很小的时候就酷爱读书,甚至有些她五岁读的书,我至今连名字都没听过,更别提读过了。妈妈常对我说,三毛、琼瑶、金庸等作家影响了她们这一代人,其中她最喜欢的作家就是三毛了。
在《背影》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序言——《逃学为读书》,这个章节介绍了:三毛小时候理科极差,在一次考试过后被理科老师在脸上写了画了两个大大的零蛋,还让她在全班同学面前“展示”,使她倍受打击,决定逃学,利用大部分时间来读书。可是她的文科却相当好,每次作文课,她一写完作文,老师就让她给同学们念念。
可是有一次作文课老师让同学们以《我的志愿》为题写篇作文,她想到她那拾荒的爱好,便禁不住写道: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因为这种职业……老师听了之后大发雷霆,罚她重写,她却换汤不换药,写到: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夏天卖冰棒,冬天卖烤红薯的街头小贩……可又被老师无情的画了一个大大的红叉。最后她写到:我长大以后想当一名医生,拯救天下万民时老师才满意,写了一个“甲”。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笑了,笑三毛的可爱,没想到她的理想竟然是拾破烂的!看到她为了应付老师的作业而绞尽脑汁时,我也有同感。因为每次我写得最好的都是日常生活中的小练笔,而不是死板的考场作文。文思泉涌的我,在考场写作文竟然语无伦次,我都不相信这是自己写出的文章,自然老妈也是不满意,少不了臭骂我一顿。
老妈为了让我更喜欢三毛的书,还特意找了和三毛有关的《橄榄树》《滚滚红尘》《追梦人》等歌曲给我听,现在我总是哼唱着: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
三毛曾经是老妈的最爱,如今她也成了我的最爱,母子同看一本的感觉真好!
背影读后感 篇5
读了《朱自清精选集》,我为《荷塘月色》的美景而神往,也为《春》的生机而赞叹……但最令我感动并读了好几遍的是文章非属《背影》不可。
文中,朱自清一家当时的光景十分惨淡,祸不单行:朱自清的祖母死了,家里又欠别人一大笔钱。当朱自清要回北京继续读书时,本决定不送朱自清的父亲,却执意要送送他,并在分别前父亲用自己笨拙的身躯为朱自清送橘子,这令朱自清一生难以忘却。
文章并不是很长,但我却看了很久。看着看着我想起了我爸爸。虽说我们父子两个还没有长久地分别过,但我时时感受到他对我浓浓的爱。在朱自清眼里,父亲给他留下的回忆是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而在我眼里,一想到爸爸,我就会想到那熟悉的汗臭味。
印象中,爸爸总是很令我讨厌的一个人。他从来不像别人的爸爸一样对自己的孩子百依百顺,他总是什么事都让我自己去干,直到我实在干不了了,他才过来搭一把手。现在想想,那正是爸爸在培养我的独立性啊!
那天打篮球,正是我自信的源头。
我天生就不是打篮球的料,投十个球大概一个也进不了,这也怪不得我体育成绩好不到哪里去了,久而久之,便很讨厌体育了。但我还是对打篮球很有好感,老爸正是抓住了我的这一动机,便常常带我去打篮球。
这天,我们到金匮公园去打篮球。我发现这里的篮筐要比我们学校的还要高,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丧失了信心。但爸爸坚持叫我投一个试试,我只好照办喽。我无力地举起篮球,用力地往正前方向上一扔,结果球连球筐也没有碰到,就直直地往下掉。我无奈地摇了摇头。老爸走过来纠正我说;“你投球的手势不对,左手放在球的左边,用来瞄准;而右手则放在球的后方,用巧力一投就可以了。”老爸一把夺过球来,就着刚教我的方法,轻松地把球投了出去。篮球在空中划过一个长长的惊叹号,顺势进了篮筐。我羡慕极了,也试着这样干,没想到一连几次球都被重重地反弹回来。我气恼极了,恨不得自己长一双翅膀,把球直接带进去。老爸拍着我的肩膀说:“你已经有很大进步了。我再教你一个窍门,就是把球向篮板上的白线投,这样百分之九十会投进的。”我就这样与老爸练了一下午,好家伙,一连进了13个球。要不是老爸很耐心地教我,我也投不进那么多个。
现在才明白,父爱是一种含蓄的爱,怪不得说“父爱如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