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入骨,桀骜入髓——《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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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入骨,桀骜入髓——《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 篇1
这个城市的夏天漫长而闷热。随手翻开同学送的一本书——《心是孤独的猎手》。
无数次的打开,又无数次的放下,几乎没有办法连贯地读下去,只因为其中那些凶猛的孤独比闷热的天气更加令人无法呼吸。
这是一本像洞一样的小说,既清晰可见,又深不见底。五六个人物,若干种生活,若干个深深的隐藏着的自我,却都有着相同的孤独。同样做为一个写小说的人,想到她23岁就写出这样的小说,自己难免有些绝望,但是有些东西是文字意气以外的东西。我合上书,久久的凝视着封面上麦卡勒斯那双清洌而孤独的眼睛,一个身患残疾的又瘦又高的有着一张娃娃脸的女人,一个双性恋者,一个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团糟的女人,她所有的故事,描写的都是四个字:永远孤独。
谁能画出孤独的样子?这是阅读麦卡勒斯之后,久久在我心里徘徊的一个问题。孤独原来总是有着不同种的颜色:梵高的孤独是流光四溢的灿烂星空,马尔克斯的孤独担负着的是一个民族,海明威的孤独总带着硬硬的壳。而麦卡勒斯的孤独却是木质的,仿佛我心中的孤独,它早已随着我的年华老去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它笔直的冲向天空,向着那虚无生长,什么也无法将它阻挡,直到有一天,我们和死亡相逢,它使你强大,但它和任何人无关。它深深的扎根在你的生命中,永远不会退场。
辛格飞快挥舞着的双手,闪闪发亮的眼睛,最终的沉默。而在他的阁楼里,醉鬼和医生却无止境的诉说着。那些话语和情绪那么的悲伤、沉重、热烈,却在说出的瞬间就完全消失,没有得到任何理解,也不具有任何意义。
是的,倾诉,整本书里的人都在发疯般的渴望着倾诉。
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变的这样的孤独。我们的灵魂像一团火,生发出无数的想法和念头,却只能在黑暗中说给自己听,而在那种自我倾诉之后,却只有更深的孤独。从何时开始,我们变的如此的暴烈,我们的心像饥渴的猎手,四处捕猎着一双倾听的耳朵,我想也是从那时起,我们变的无比脆弱。可能只因为一点点的理解,一点点的倾听,就可以投靠一个完全不爱的人,甚至,爱上他。
辛格之所以被大家所爱着,正是由于他从来不向他们倾诉,永远扮演着倾听者的角色。唯一不爱他的人,就是他的倾听者安东尼,这几乎是一个悲伤的讽刺。更悲伤的讽刺在于辛格是个聋哑人。据我所知,能够读唇语的聋哑人所能读懂的只限于极慢的语速和夸张的口型。因此他们那些飞快热切的倾诉,其实辛格是完全不可能听懂的。但他们却认为,他在听,并且懂了。其实他们的倾听者,从来只有他们自己。
每个人作为一个个体,和喧嚣的外部环境之间都存在疏离。
我们无法真正体会到别人的痛,即使是一位很优秀的倾听者。毕竟,伤口在别人身上。所谓感同身受,我是不大相信的。只是身世相同者抱在一起互相哭泣诉说,究竟是还是只有自己在揭开自己的伤疤给自己看。
网络时代给了我们倾诉的契机,于是我们更加滔滔不绝的,翻来覆去的申明自己的主张,描述着自己的灵魂。有时,我们甚至挖空心思的去想个绝妙的标题,千回百转的用一些华丽的词句,来捕猎着读者的目光,渴望着人们的倾听。整个世界像一张喋喋不休的大嘴,无止境的倾诉着。而那些文字和话语,字里行间那些真挚的孤独和热情也许始终没有人能理解,甚至没有人愿意倾听。每个人,关注的,只是自己的孤独。
曾经读到过一个故事:一只受伤的小猴,伤心地把自己的伤疤给朋友们看,朋友们也都很关心它,关切的问它伤口是怎么来的,并告诉它怎样处理伤口,可是后来还是死掉了,死于伤口发炎感染溃烂全身。它不停地展示伤口不顾一切地诉说痛苦,赢得朋友们的关心,而不去抚平它。溃烂是迟早的,害死他的是他自己。
即使得到了别人的倾听,得到了别人的关注,那又能怎样呢?伤口终究在自己身上。怎样才能不孤独,怎样才能不受伤?或许,我们的孤独是和我们的存在一样与生俱来,这是宿命。这种感觉无论在谁身上总是能找到的。或许,我还是抱有幻想,最亲最爱的人,我们是在一起的。我们的心可以贴得很近,我们可以很快乐,可是孤独不会因为你爱或被爱,倾诉或者倾听减少,只是那些东西能让你有孤独减少的幻觉。
孤独入骨,桀骜入髓——《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 篇2
很早以前就听说过这本书,但是印象一直模模糊糊的、没有买来一读的欲望,也许是书名让我主观地以为内容必定高深晦涩,自己读不下去也领会不了。最近看到几个喜欢的人在热烈讨论这本书,才提醒我赶紧在当当网 下单。书到手了,除去书的封衣,整本书的纸张都是微微泛黄的颜色,仿佛是久远的书籍带着历史的尘烟辗转到我手上,封面的硬封有凹凸的木浆纸的纹路,非常古朴,素净的只有书名及作者的黑体字,心下立时起了喜欢。
白天工作,阅读仅限于晚上及周末的有限时间,长篇巨著被我支离破碎地一路读来,其间几度欲罢不能读到凌晨,而我是很少熬夜的。
平时我不喜欢看外国——尤其是俄国——的著作,因为书中漫长的人名我记不住,往往将书翻来覆去才能把人名和人物对应起来理解。《百年孤独》里面的人名更是冗长繁复,几代人的名字重复叠加,你几乎不能分辨出 谁是谁。我刚开始看的时候,因为间断的原因会不断翻阅之前的内容来确定人物身份,看到后来,在剧情的吸引下更关注情节的发展、人物的命运,名字符号显得不那么重要。看完之后,掩卷回想,才发现每个人的形象都那 么生动鲜活地在脑海里,名字根本造不成困扰。
《百年孤独》由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于1967年写成,作者因此书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全书以布恩迪亚家族几代人一百多年的悲欢离合、离奇诡异的经历浓缩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变迁,故事情节几经荒诞神奇,死 去的人可以白天黑夜现身同活着的人交流沟通,人可以食泥土和墙皮为生,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死后因孤独难耐又重返人间、并写下预言将来的羊皮卷……语言往往幽默而带有魔幻色彩,中间一些情节会让人忍俊不禁,比 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为了验证放大镜对敌军产生的效果,亲自待到阳光的焦点下,结果身体被灼伤后溃烂,挨了很长时间才痊愈……”有些场面又让人唏嘘不已,比如上校17个儿子被一一猎杀,3000多名罢 工工人被血腥镇压,阿玛兰妲对丽贝卡的仇恨,丽贝卡的与世隔绝,等等。我通篇看完,实在不能确定自己究竟看懂了几分,也许只是看了热闹,而个中真意,自己还不曾领悟。
我看着书里的内容,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带着众人建立马孔多开始,到这个家族其后百年时间里所有的经历,从人们对万事万物的懵懂,到对各物种的一一归类命名,到制冰、冶金、照相术、铁路、电、飞机 等等各项技术的逐次发明;从人性的无为而治,到军队强制建立社会秩序、到权利争夺的战争;从农业社会的自给自足,到资本家剥削工人并残酷镇压工人的罢工;从不伦恋情,到各种的爱恨情仇、生离死别,美人儿蕾梅黛 丝的至纯至性、飞天而去……博大精深、包罗万象,我仿佛沿着历史的长河一路走来。而贯穿全书的,或者说,贯穿人类发展历史的,是人性里面挥之不去的孤独。
你看,布恩迪亚家族,他们的生活还是有滋有味啊,他们是一个巨大的家族,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不孤独,只能说他们不了解彼此的而孤独而已。就像我读完这本书,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何失落一样。家族里的第一人疯疯癫 癫,被绑在树上;家族里的最后一人,默默地被蚂蚁吃掉,孤独的开端自然伴随着孤独的结果。撇开每个人自身的孤独不说,整个故事也是孤独的。狂风袭来,卷走最后一片枯叶,他们的光荣与耻辱、他们的枕边人与子孙、 他们的记忆,很快就蒸发的无影无踪。七代人,一个家族,几行字的距离,就被时间遗弃在身后,一切一切都不会留在谁的脑中。这就是孤独,最大的孤独,我们始终都只是历史中的无名小辈,就算被记入史册,也无非是后 人半真半假的记录,自己的液体无人能触碰,也就无人知晓。
寂寞,和孤独不同。寂寞,是一个人独处的时候觉得冷清无趣,想要找人来说说话陪伴一下,哪怕打开电视不看节目只听着声音在房间里回荡也好。而孤独,是身处千人万人之中,心里仍是一个人在世界尽头的感觉,仿 佛洪荒初开,欲将心事付瑶琴、弦断无人听的哀痛。寂寞可以安慰,孤独无法消除。
心里的沟壑纵横,只有自己一个人千山万水地跋涉。身边可以有伴,可以有懂得的人悲喜与共,也可以给予扶持和帮助,但是,真正的经历和成长,只有自己一个人可以完成。
孤独入骨,桀骜入髓——《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 篇3
中国的古人说相思入骨,红豆为药。
《百年孤独》,还记得第一次读这本书时的艰涩难懂,人名如一串不可参透的密码一样,外国小说向来如此,俄罗斯的小说更甚,昵称与本名更是毫无相似之处,读起来遇到不熟悉的名字只能回头看看,很难坚持地把一本书看完。
这应该是我自从高中以来第一次读完的一本外国名著,初中的时候似乎读的还要多一些,《海底两万里》、《致加西亚的信》、《八十天环游世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爱的教育》等等,是在初中班主任的要求下啃完的。随着年纪的增加,读的中国文学的书籍愈多,《平凡的世界》、《活着》、《人生》这种描述乡村的伤痕文学作品深受我的喜爱,语言朴素,感情真挚,对于感情和对话的描写入骨三分,不知道胜过无病呻吟的《最小说》式的文学作品千百倍,也读过一些网络小说,最是推崇《雪中悍刀行》,烽火戏诸侯写小说,不流于表面,有古风遗韵。
刘慈欣的《三体》更是堪称独步天下,拍案叫绝,天马行空,不绝于此。散文则不同,余光中是王勃般的才子,左手诗歌右手散文,《听听那冷雨》在我心中可以媲美《滕王阁序》,余秋雨褒贬不一,中学的时候没有钱,买不得《文化苦旅》、《霜冷长河》、《山居笔记》这些单行本,当时有十五块钱一本的《余秋雨作品集》,纸质很薄,印刷很差,还有一种刺鼻的化工气味久散不去,但胜在价格实惠,内容充实,于是我翻来覆去的读,伴我度过了中学的时光,最近读季羡林,杨绛,两位老人的散文苦心经营,语言质朴,加以为人谦虚,诚实不二,因此不在乎世俗评价,敢写敢说,让我这个后生钦佩不已。关于中国文学的一些粗陋见解,实在不能登大雅之堂,说了这么多不过是想说一件事,在我许久不碰外国书籍以后,受季羡林老师的书中指点,“年轻人有必要多读一些外国文学作品,增加文学修养,对一辈子都是好事”。我对季老是深信不疑的,于是就慢慢啃完了《百年孤独》。
为了记住人名,我创新了读书方法,把书中的人名都写在一张纸上,用事故树的方法把他们串联起来,注明关系,事实证明这种做法很是有用,每次我遇见新的人名以后,把他们写下来,之后遇到见过却忘记是谁时,就在纸上找线索,一般都能找到,以后读外文书籍时都可照此办理,效果不错。
(网上搜图的时候才发现有这个东西...应该早点搜一下)
《百年孤独》最让我挚爱的不仅仅是马尔克斯的文学素养,句子在他的笔下似乎有魔力,像是一幅画一样栩栩如生,愈是细枝末节的东西他写的愈是深刻,他就像是一个亲历者一样,在遥遥旁观布恩迪亚家族百年来的兴衰与荣辱。后面没那么多耐心,读的有些快了,没有深思“羊皮卷”的深意,读后感.小觑了梅尔基亚德斯的身份和分量,对于那些鬼魂的情节以为是臆想的产物,不曾想,“羊皮卷”竟是预言书,几代布恩迪亚穷尽精力想要解读的东西竟然如此神奇,在故事的开头就预言了故事的结尾——“家族的第一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不寒而栗。所有的一切随着羊皮卷的消失,就像一阵吹过涟漪的风一般无影无踪,布恩迪亚家族在世上再无存在的痕迹,就像《龙族》里消失的楚子航,无人记得他的名字。
不仅仅是《百年孤独》,似乎我读过的西方文学作品都不避讳情色描写,对于情欲和动作描述的很细腻,甚至有些很唯美,这在中国的文学作品中是很少见的。倒也不是没有,《金瓶梅》一直如雷贯耳,不过人们提起时也是面红耳赤,羞于出口,这与历史有关,与国民性格有关,中国人受儒家思想影响深远,到了朱熹那儿更狠,“存天理灭人欲”直接宣判了情色的死刑,胆敢写这东西估计得被骂的体无完肤,好不容易憋出一个《金瓶梅》,也只敢署名兰陵笑笑生,怎敢署真名?几百年来,没人敢逾越这个鸿沟。
有点懒了,就写到这儿吧。
以后有机会再读一遍,看着自己划线的句子不知道能不能想起当初的心境。
孤独入骨,桀骜入髓——《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 篇4
中午恬淡的阳光下一口气读完,但却实在感觉自己没有能力评价,只感到文字如清水缓缓流过,于这篇羊皮卷记载的痛苦回忆下,涌起平静淡然的情绪。此时此刻恰如合上书的彼时彼刻,月光似阳光流淌在我的房子,仍然忍不住微笑。只印象最深的一句“上校,马孔在下雨”,消散了往年的天真与情谊,充满淡淡的别离与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惆怅。
虽说没有能力评价,但还是忍不住一篇狗尾续貂之作,因它最出彩的不是华丽的辞藻,抑或荒诞的情节,甚至于宿命般的家族命运。只因它的魔力太过强大,色彩太过绚丽。它会赋予我特质,晦暗中存在希望,困顿中抚慰灵魂,它说不清、道不明,看不见、摸不着,但却又真实存在,在悄悄地滋润着我的心性和良知。
所以,还是将这篇不甚成熟,浅显直白的读后感公之于众,以鞭策自己。
面对百年孤独,面对布恩迪亚上校及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人物,我一开始和许多人一样也有点迷失,但是当我不去纠结那纷繁复杂的人物关系,不再去刻意读通那段我毫不熟悉的美洲历史时。我似乎又有点明白了,在年轻的季节我们似乎感受不到孤独,我们甘愿吃苦受累,只愿通过自己富有激情、积极主动的努力实现自身价值并在社会中做出最大的贡献。我们现在勤于学习与钻研,敢于挑战未知领域,乐于在自身及周围世界寻求突破。
那么,当我读了《百年孤独》之后呢?一个家族的第一个人被绑在树上,最后一个人被蚂蚁吃了。
该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待布恩地亚这个家族呢?漫长的几代人之中,有手艺灵巧的、有知识广博的、有天生聪慧的、有勇敢坚强的、有吃苦耐劳的、有光彩照人的……他们有天才的头脑、坚毅的眼光、不轻易言败的性格,无论是旅途劳顿的南征北战、还是通宵达旦的欢娱。他们都可以用他们特有的魅力吸引体态美丽、性格丰满的异性。人们似乎无法看出这个家族有什么弱点,但他们最终也不过才存在了短短百余年,然后飓风袭来,他们的生命、他们的痕迹和关于他们的记忆,很快就那么无影无踪。但却看不出有什么值得惋惜后悔的地方。
该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百年孤独这本书呢?在看这本书的时候似乎不应该有特别兴奋或者特别悲痛的心情,我觉得文字象河水一样在我眼前流过,即便是难以理解的家族谱,时而现实时而魔幻的写作手法,完全不熟悉的地方和历史……那些打乱我读书节奏的方方面面似乎理所当然地被我所接受,我仍然以几乎不动的姿势一页页地翻下去,看的时候在想什么我并不清楚,我在看什么我也不清楚,就好像小时候玩累了刚刚睡醒的午后,我躺在地上看着墙上时钟一分一秒走过。我没有起床,也没有在等待什么,我在干吗呢?就好像张无忌初学太极拳的状态,我忘得越来越多。我自己也不清楚。但是,很不可思议的,在读这本应该不算是喜剧的故事时,我竟然涌起一种类似于平静恬然的喜乐。就好像我知道人终究会衰老死亡,但在照耀到阳光的瞬间,仍然忍不住微笑。
在这本书上,我似乎理解了陶潜的那句“好读书,不求甚解”,我不需要刻意钻研,只需要观其大略就能领会作者的意思,他所传达的是全人类共有的情感。用他妙笔生花的文字,再经过范晔先生的翻译,如同流水缓缓趟过,读者一触摸,就能感到一种穿透人心的冰凉。这种冰凉是中性的,冰凉之下,一种不同寻常的孤独感萦绕人心,不是普通的孤独,更恰当一点说是透彻、是顿悟。但其中的故事又很强烈,我们可以通过奥雷里亚诺上校的悲壮一生、通过美人儿雷梅黛丝的嫣然一笑、通过能预见一切的羊皮卷,通过阿玛兰妲长久无人居住的房子的秋海棠蒙落灰尘、通过家族里每一个人所迸发出的原始欲望……一一窥探,不需理解,只需感受。感受其中那种动人心魄的力量。这是一种极致的浪漫,没有爱情,没有旅行,是关乎生命、时间的浪漫。感谢马尔克斯,奉献了如此伟大的作品,让我接受了孤独,让我一个人能静静思考,自己是谁。
村上春树在《海边的卡夫卡》中说过“不久,你睡了,一觉醒来时,你将成为新世界的一部分”。读了这本书,这句话应该成为我们的精神理想。
孤独入骨,桀骜入髓——《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 篇5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的开篇这样写道。布恩地亚上校的记忆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宣纸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
9年马尔克斯开始创作《百年孤独》,97年月29日小说发表。982年诺被尔文学奖授予马尔克斯。马尔克斯曾言:“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百年孤独》里描述的那样一个几乎神话般的世界,那里有马尔克斯童年眼中拉美国家真实历史的影射,有近代拉美社会百年变迁的缩影和拉美人民的精神意识,同时也融入了人类百年生存的斗争历史和凝聚的经验和精神,同时还提出了对现代人和社会命运发展前途的思索和探讨。所有这一切的内涵意义使《百年孤独》成为一部具有史诗意义的作品。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百年孤独》以复杂的背景和离奇的情节鹤立于拉美文学史之林,作品充满了理想的光辉。遥远的马贡多小镇上发生着离奇的事情:奥雷良诺领导了32次起义结果都失败;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在晚年不断地织裹尸布;奥雷良诺第二则是不断地修理门窗;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要洗好几次澡;小镇马贡多一场骤然而至的雨持续下了四年十一个月又两天,此后十年,马贡多滴雨未下;布恩地亚家族的人对美尔加德斯的磁铁痴迷不已并且反复上当;第七代奥雷良诺是一个出生就有尾巴女婴,却被蚂蚁咬烂后拖进蚁穴;随后一场飓风吹走了马贡多小镇,吹走了一切,比那场持续四年十一个月有两天的暴雨带走的更多……读起来总是给人很虚幻很缥缈如此不真切的感觉。
马贡多百年的变迁和布恩地亚家族的兴衰荣辱,是整个拉美社会变迁的一面镜子。小说的结局布恩地亚家族连同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队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百年孤独”,既是说拉美落后的时间之长,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作者的心态:对进步和先进的漫长等待。百年孤独,百年的等待。至于这以后,落后和贫穷还会不会出现,没有明确答案,但是马尔克斯的愿望是美好的:“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所谓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有多离奇古怪和扑朔迷离,都是取材于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对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
孤独入骨,桀骜入髓——《百年孤独》读后感1500字 篇6
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作”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 这本书记载了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孤独的宿命围绕着这样一个家族,一代代相同的名字,似乎也预示着他们相同的命运。布恩地 亚家族七代人每个人的精神历程都是一个圆。他们从小就孤独、冷漠,这似乎是这个家族每代人共同的特点,诚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 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的沮丧。他们又以不同的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 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终点最终回到起点,让人感觉到巨大的苍凉与悲哀。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整个民族能够团结在一起。 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爱情,不通人道,这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原因。他们的孤独并不是因为不能与人分享快乐,而是由于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 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可以使一个昔日曾经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在此,马尔克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以冷漠、消极的 态度去对待生活。而实际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对待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落后和愚昧为伍。
如今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快节奏的社会,每个人都固守着自己的一份孤独,而这样的孤独会使人走向冷漠,最终如马贡多城一样灰飞烟灭,消失于无形。因此,我们需 要团结。从前,人的每只手都有五个兄弟——大哥(大拇指)、二哥(食指)、三哥(中指)、四弟(无名指)和五弟(小指)。他们都有各自 的分工,尽职尽责团结的生活在手上。可是时间一长,他们的思想都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都认为自己的本领最大。最终矛盾激化,一场不可避免的争吵发生了。大哥 说:“我天天带领着你们早出晚归,辛勤的为手服务,我的本领最大。”二哥说:“你分配不均,有失职之处,出了事都是我给你顶着,我的本领最大。”三哥一把 鼻涕一把眼泪的哭诉:“你们都把脏活累活压在我身上,美其名曰我的身材修长体格健美。”四哥尖着嗓子插嘴道:“那是你自找的。瞧我管理的外交处,那可是顶 呱呱,我的本领最大。”五弟也争吵着说自己的本领最大。他们激烈地争吵,谁也不让谁。这时 ,人说话了:“要不你们比比,谁能拿起地上的球,谁的本领就最大。”于是,他们争先恐后的去拿球,可不管怎么努力就是拿不起那个球。人说:“你们一起拿试 试。”他们走在一起轻轻一拿,球就很轻松的拿了起来。他们终于明白,团结就是力量。
团结,是由多种情感聚集在一起而产生的一种精神。团结并不止存在于志同道合的人群当中。想要成为一个团结优秀的集体,只需要我们都用真诚去面对集体中的每 一个人,让这个集体里面的每一个人,都感觉到心灵的温暖。如果一个团队没有团结的精神,那么这个团队就不能称为团队,只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人而已。团结是成 功的基石,没有团结,理所当然的,就不会有成功,这是千百年来都不会变的道理。有两头驴,被同一根绳栓住了,他们的两边各有一堆草。它们相互背对着,各去 吃自己这边的草。可是绳子不够长,两头驴吃不到各自方向的那堆草。经过思考,它们共同协作,先吃一边的草再吃另一堆。它们能看到共同的利益而进行协作,如 果它们互不相让,只看到自己眼前的利益,将谁也吃不到草。由此可见,团结必不可少。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迎来美好的明天。同理,只要人人团结在一起,我们的世界将会更加精彩、和谐。